0。8秒。
柯恩停下。
停得太急,脚下的柏油路面“咔嚓”一声裂出半径五米的蛛网状裂纹。
眼前是一个昏暗的小巷。三个蒙面男人,一个蜷缩在墙角的年轻女人,地上散落著一个被扯断肩带的包包。
最壮的那个劫匪正用枪指著女人,手指扣在扳机上,已经压下一半。
柯恩的手,就在这个时候,搭在了枪管上。
“晚上好。”他说,声音因为超高速移动还有些失真,像快进的录音。
劫匪:“。。。。。。?”
他眨了眨眼。
半秒前,巷子里只有他们三个人质。
半秒后,多了个穿红蓝紧身衣、披红斗篷的怪胎。
关键这怪胎的手指,正捏著他的枪管,而他自己扣扳机的动作。。。被卡住了?像有铁钳焊死了扳机。
“你谁啊?!”另一个劫匪反应过来,掏出匕首就捅。
匕首刺向柯恩的腰侧——然后停住了。
不是柯恩挡的。是劫匪自己停的。
因为他看到,匕首尖在触碰到那身紧身衣的瞬间,卷刃了。
“呃。。。”劫匪看著自己废掉的刀,“这什么材料?”
“氨纶混纺,加了点特殊涂层。”柯恩诚实回答,“淘宝同款九十九包邮,不过我这是定製版。”
“。。。。。。”
三个劫匪面面相覷。
墙角的女人也呆呆抬起头。
时间重新开始流动。
“妈的,装神弄鬼!”第三个劫匪最狠,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把锯短了枪管的霰弹枪,“吃这个——”
砰!
枪口喷出火焰,几十颗铅弹以扇形轰向柯恩。
柯恩嘆了口气。
他抬起左手,在面前轻轻一挥。
动作不快,甚至能看到轨跡。但手掌挥过之处,所有铅弹。。。消失了。
不,不是消失。
是全部被他用超高速抓在了掌心。
“还给你。”柯恩摊开手,铅弹叮叮噹噹落在地上,每颗都变成了扁平的金属片。
他看向那个拿霰弹枪的劫匪:“你这枪装药不足啊,铅弹初速才280米每秒,建议换家店买弹药。”
劫匪:“。。。。。。”
他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个紧身衣变態还懂弹道学?
领头的劫匪终於反应过来,鬆开扳机(反正也扣不动),后退两步:“你。。。你是最近新闻上那个。。。超人?”
“暂时还没註册商標。”柯恩微笑,“不过你们可以这么叫。”
“妈的,拼了!”领头劫匪突然从腰后摸出一个小型电击器,按向柯恩胸口,“十万伏特!看你硬不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