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要走了?要去住大別墅了?今天是来做告別仪式的?
也是。人家都要飞上枝头变凤凰了,走之前跟曾经的“恩人”吃顿散伙饭,这也算是这丫头有良心,没枉费自己养了她这么久。
也好。
林陌感觉心臟像是被人攥了一把,生疼,但隨后涌上来的是一股子认命的无力感。
既然是最后一次,那就体体面面地送走吧。別让人家觉得咱小家子气,以后在那大別墅里想起来,还觉得这叔叔是个小心眼的穷鬼。
“行。”
林陌掀开被子,坐起来,顶著一头乱糟糟的鸡窝头,“去哪?先说好,太古匯那种地方我可不去,我这老脸还要呢。”
“不去那里!不去那里!”
梨梨见他答应了,那张愁云惨澹的小脸上瞬间炸开了花。她像只刚被放出笼子的兔子,原地蹦了两下,“叔你快换衣服!我去收拾东西!”
看著那道欢快跑出去的背影,林陌苦笑了一声。
这丫头,都要走了还这么高兴。看来那大別墅的吸引力是真的大。
林陌慢吞吞地挪下床,打开衣柜。在一堆黑白灰的老年人汗衫里,挑了件看著还算精神的条纹衬衫。颳了鬍子,甚至还骚包地喷了点以前田芳送的过期香水。
不管怎么说,散伙饭也得吃得像个人样。
等他收拾利索推开房门,愣住了。
客厅里站著的,不是那个背著爱马仕的“名媛”刘铁军。
而是一个粉嘟嘟的糰子。
那是他之前在商业街给她买的那件粉色卫衣,袖口都有点起球了。脚上踩著那双几十块的运动鞋。
手里拎著的,也不是那个耀眼的橙色袋子,而是那个印著“好好学习”的帆布包。
就连手机,也是他当初给她买的那个千元机,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手指印。
这一身行头加起来,还没有那个爱马仕包的一个提手贵。
林陌喉咙滚了一下,那股子刚压下去的酸涩感又翻涌上来。
“怎么著?”他斜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胸,嘴上依旧不饶人,“那橙色袋子烫手啊?还是新手机辐射大?怎么把这些破烂又翻出来了?”
“还是说跟叔吃饭不值得你背那个包。”
“不是!”
梨梨猛地抬头,那双异色的眼睛里满是急切,“我是怕叔看著那个包难受!我是怕叔不跟我出去!而且……而且那个包死沉死沉的,装不了几个红薯,还没这个帆布袋好用呢。”
林陌看著她那副认真的傻样,心里的气莫名其妙消了一大半。
“行了,別废话了。”他摆摆手,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越说越觉得自己矫情,“走吧,我也饿了。去哪吃?沙县还是兰州拉麵?”
“不吃那个!”
梨梨衝过来,两只手抓住他的胳膊,那种力道大得像是怕他跑了,“车我都叫好了!快走快走,司机师傅都要骂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