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一直在下雨,抛尸附近脚印都印了下来,那脚印并不大,并且很杂乱,显然不是正常的成年男人的。
由此可见,也不能是路过的行人的,如果路过的行人发现残肢断臂,一定会去官府报官,挺不到八九天还没人报官。
因为大明朝给官府提供有用线索,或是告奸是会给奖励的,不仅仅出于人道主义,还有不少的赏钱。
试想,如果真是乡里壮汉干的话,不可能没人发现异样,一个人哪能抛到这么远,还抛得这么分散。
先不说残肢附近没有大脚印,就说把一个人剁成这样,百姓闻着腐臭味也知道了!
还有一种最不可能的事,就是十位里长串通好了,连同所有百姓都串通好了,一起谋杀了秦云,但这种几率几乎为零。
结合以上种种,不需要搜查乡里百姓的家,只需要把范围定在方圆十里村落,搜查所有里长的家即可!
府丞马义,推官赵飞听了分析,也都赞成地点了点头。
随后,衙役和锦衣卫同时出发,到了下午未时,所有人都回来了,都是一无所获。
于嘉将马车里的干粮都喂了母狼,一边揉着它的头,一边尝试性地问道:“可以带我们去找刚才那手臂的味道吗?”
呃?
府丞、推官、锦衣卫和在场的所有衙役都皱紧了眉头,就连尚轩和带来的几个贩夫小二,也都是满脸的不解。
于嘉竟然和狼说话?
这个时代,官府还没有警犬一说,也没人想过用狼或者狗破案,但于嘉知道,狼和狗的嗅觉,科学数据统计下的结果是非常震惊的,他比人类嗅觉强上一百万倍以上!
如若是用狼破案,那这个案子就没什么难的。
片刻后,那狼吃饱了,舔了舔包袱里的幼崽,对于嘉汪汪叫了两声。
于嘉抱起了抱着幼崽的包袱,揉了揉母狼的头,说:“好好的闻一闻,还有没有和你吃的那块肉一样的味道,闻一闻源头在哪里。”
也不知道狼能不能听懂,但从刚才的表现来看,这匹母狼应该明白,于嘉要找的究竟是什么。
“相信我,这母狼会帮助我们破案!如果这招可行的话,臣当上奏折报与陛下,各地官府培养官犬协助破案!”
话语落下,于嘉让母狼闻了闻玉佩,随后,母狼便闻着地上的气味,快步向前方跑了出去。
“所有人,跟上母狼!”
呃……
众人面面相觑,眉头拧得跟麻花一样,狼能破什么案,狗又能破什么案啊?
然而,考虑于嘉的身份,众人也没有出来反驳的,都纷纷点了点头,跟着于嘉和野狼跑了出去。
那野狼绕了几圈之后,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竟然爬上了上山的石梯!
山顶是什么不用多说,于嘉和锦衣卫们不久前刚从上面下来,就是受着朝廷的奉银、替大明诵经祈福的佛慈庵。
于嘉也开始半信半疑,会不会是那群柔弱的尼姑和壮汉勾结,图财害命杀了秦云呢?
不无这个可能!
在原来的时候,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当你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无论多么的难以置信,那都是事实!
“各位,咱们跟着母狼,去佛慈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