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个空间很大的房间,数不清的瓶瓶罐罐,有的排成一行行,有的乱摆乱放着。里面杂乱无章地摆放着几张又宽又矮的桌子,桌面上立着曲颈瓶、试管和一些闪烁着蓝光的小型本生灯[15]。室内只有一个研究者,只见他坐在远处的一张桌子边,弓腰曲背,埋头工作着。听到我们进入的脚步声后,他回过头瞥了一眼,然后一跃站起身子,兴高采烈地喊了起来。“我找到了!我找到了!”他对着我的同伴大声嚷嚷着,手里拿着一支试管,向着我们跑了过来,“我找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析出,别的都不行。”他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神情,那样子胜过了发现一座金矿。
“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斯坦福德给我们相互介绍。
“您好,”福尔摩斯一边热情洋溢地说,一边用力握住我的一只手,力气大得简直令我难以置信,“我看得出来,您一直待在阿富汗那边。”
“您怎么知道的呢?”我惊讶地问。
“这您就别管了,”他说着,咯咯笑了起来,“还是谈谈血红蛋白吧。毫无疑问,您看得出来我这个发现的重大意义吧?”
“从化学研究上来看,这很有意思,毫无疑问,”我回答说,“但从实际运用的角度来看——”
“啊,先生,这可是多年来法医学上最实用的发现啊。您没发现这种试剂可以用来准确无误地鉴别血迹吗?到这边来吧!”他迫不及待地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拽到他先前工作着的那张桌子旁边。“我们先弄点鲜血,”他说着,把一根长针插入自己的手指,接着用一根吸管吸了流出的一滴血,“行啊,把这一点点血放进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看起来就像清水一样,其中血液所占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不过,我毫不怀疑,我们还是能够取得那种特别的化学反应。”他说着把几粒白色晶体扔进容器,然后又加入了几滴透明的**。片刻之后,里面的溶液变成了暗红色,一些棕色浑浊物析出后沉淀到了瓶底。
“哈!哈!”他大声说着,拍着双手,就像孩子玩一件新玩具那样兴致勃勃,“这个您怎么看?”
“这看起来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我说。
“妙极了!妙极了!昔日的愈创木脂检测法操作不方便,也不可靠。用显微镜检测红细胞[16]的方法也同样如此。如果血迹是几个小时前留下的,显微镜检测法根本没有用。但现在,不论是新鲜的血迹,还是陈旧的血迹,这种方法都有效。有了这样的检测法,数以百计逍遥法外的罪犯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确实如此!”我喃喃地说。
“各种刑事案件一直是根据这一点来侦破的。一桩案件可能发生了几个月之后,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警方仔细查看其内衣裤或者其他衣物,发现了沾在上面的棕褐色污迹。污迹是血迹,或是泥迹,或是锈迹,或是果汁残迹,还是别的什么东西留下的痕迹呢?这个问题令许多专家感到很困惑,为什么呢?因为没有可靠的检测方法。现在我们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检测法,便不再存在困难了。”
他说这话时,眼睛闪着亮光。一只手按在胸口,鞠了一躬,仿佛是在对着想象中的喝彩观众鞠躬。
“值得恭喜啊!”我说,他欣喜激动的样子令我很吃惊。
“去年,法兰克福[17]发生了冯·比朔夫案件,如果当时有这种检测法,他肯定被送上了绞刑架。后来又有布拉德福德[18]的梅森、臭名昭著的马勒、蒙彼利埃[19]的勒非弗和新奥尔良[20]的萨姆森。由这种检测法起关键作用的案件,我可以列举出二十桩。”
“您可真是刑事案件的活日历啊,”斯坦福德说着,哈哈笑了起来,“您可以办一份这方面的报纸,就把它叫作《警界旧闻报》吧。”
“这种报纸阅读起来也会很有意思啊,”福尔摩斯说着,把一小块胶布贴在手指的伤口上,“我得小心谨慎,”他一边说,一边转过身对着我,露出了微笑,“因为我接触有毒的东西多。”他说着把手伸了出来,我注意到,上面贴满了大小差不多的胶布,由于强酸的腐蚀而变了颜色。
“我们有事情到这儿来,”斯坦福德说着,在一个三脚高凳上坐了下来,并且用一只脚把另一个凳子向我的方向推了过来,“我的这位朋友想要找一处寓所,您不是抱怨自己找不到与您合租的人吗,所以我就想,最好把你们两个人撮合到一块儿。”
夏洛克·福尔摩斯得知能够和我合租寓所,显得很高兴。“我看中了贝克大街的一套公寓,”他说,“特别适合我们两个人住。但愿您不会在意浓烈的烟草味。”
“我自己一直抽‘船’牌烟。”我回答说。
“那就好。我身边一般会有化学药品,时不时地会做些实验,您会反感吗?”
“绝对不会。”
“让我想想看——我还有什么其他缺点呢?我时常**郁沉闷,一连几天都不会开口说话。如果遇上那样的情况,您可别以为我是生气了,别在乎就是了,我很快就会恢复正常。您有什么要坦陈的吗?两个人合住,首先最好知道彼此最糟糕的习性。”
面对这种相互之间的审查,我不禁笑了起来。“我携带了一支小型左轮枪,”我说,“我厌恶吵闹声,因为我会心烦意乱。还有就是,我起床毫无规律可言,而且懒惰得要命。我身体健康的时候,还有另外一些毛病,但眼下主要的毛病就这些。”
“您把拉小提琴的声音也包含在您说的吵闹声当中吗?”他迫不及待地问。
“那要取决于拉琴的人,”我回答说,“如果那个人拉得动听,连神都会认为是一种享受,但如果拉得糟糕——”
“噢,那就好,”福尔摩斯大声说,高兴地笑了起来,“我觉得,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也就是说,如果您对寓所满意的话。”
“那我们什么时间去看看呢?”
“明天中午,您到这儿来找我,我们到时一起去,把事情落实下来。”他回答。
“那好,明天中午准时见。”我一边说,一边和他握手。
我们离开了,他留下来继续忙着摆弄他的那些化学药品。我和斯坦福德一起朝着我居住的旅馆方向走去。
“对了,”我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身问斯坦福德,“他是怎么知道我去过阿富汗的呢?”
我的同伴露出了诡异的笑容。“这正是他的一个小怪癖,”他说,“许多人都想知道他是如何揣摩事情的。”
“噢!是个谜,对吗?”我大声说,双手揉搓着,“这非常有意思啊。你把我们两个人撮合到一块儿,真是太感谢你啦。要知道,‘研究人类在于研究具体的人[21]’。”
“那你必须研究他,”我们分别时,斯坦福德对我说,“不过,你会发现,他是个不容易研究的对象。我敢说,他对你的了解定会胜过你对他的了解。再见吧。”
“再见。”我回答说,漫步走向我住的旅馆,心里对我的这位新相识充满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