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夏洛克·福尔摩斯会立刻进入室内,一头扎入疑案分析工作中。但看他那神态,并不是这么回事。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那种情况下,我觉得他这是有点矫情。只见他在人行道上来回踱着步,表情茫然地俯视地面,然后仰望天空,继而平视着正对面的住宅和那一排栅栏。仔细地察看了一通之后,他便缓慢地沿着小径走,准确地说,应该是顺着小径边缘的草地走,眼睛一直盯着地面。其间他停下了两次脚步,有一次我看见他露出了微笑,听见他发出了满意的惊叹声。潮湿的泥地上有许多脚印。但是,警察在上面来回走过多次了,我真看不出福尔摩斯还能从中发现点什么。不过,我很清楚,他有敏锐的洞察力,因此坚信他一定能发现许多我所不能发现的东西。
到了房子的门口时,我们遇上了一位男士,他身材高大,脸色白净,头发淡黄。他手里拿着一个记事本,急忙迎上前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您能来真是太好了,”他说,“我已吩咐过,任何东西都不能动。”
“除了那儿!”我同伴回答说,指着那条小径,“即便是有一群野牛在上面踩过了,也不至于比那更加糟糕凌乱啊。不过,毫无疑问,您一定是有了结论了,格雷格森,否则不会允许他们这么干的。”
“室内有很多事情够我忙的,”警探说着,闪烁其词,“我同事莱斯特雷德先生在这儿,外面的事情我可指望着他负责呢。”
福尔摩斯瞥了我一眼,讥讽地扬了扬眉头。“有了您和莱斯特雷德这样的能手坐镇现场,别人到场也不会有什么新发现啊。”他说。
格雷格森搓了搓双手,自鸣得意。“我认为,能够做的我们都做了,”他回答说,“不过,这是一桩诡异离奇的案件,我知道,这正对您的胃口呢。”
“您不是乘马车来的吗?”夏洛克·福尔摩斯问。
“不是,先生。”
“莱斯特雷德也不是吗?”
“不是,先生。”
“那我们去看看那个房间吧。”他冷不防地冒出了一句,随即大步走进室内,格雷格森跟在后面,一脸的惊讶。
一条很短的过道,没有铺上地毯,满是灰尘,直通厨房和杂物间。过道左右两侧各有一扇门。其中有一扇显然关闭了许多个星期。另一扇通向餐厅,扑朔迷离的案件就发生在那儿。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后面,心里充满了面对死亡现场所引起的压抑感。
这是个正方形的大房间,里面没有任何家具,显得很宽敞。墙壁上糊着花里胡哨的墙纸,俗不可耐,甚至有些地方长出了大块霉斑。许多地方的墙纸已经大片剥落,露出了里面发黄的灰泥。正对着房门的是一个张扬醒目的壁炉,炉框是白色仿大理石做成的,炉台一端立着一截红蜡烛。仅有的一扇窗户肮脏不堪,室内光线昏暗,给里面的一切抹上了一层晦暗阴郁的色彩,而厚厚的灰尘则更加重了这一色彩。
上述所有细节是我后来注意到的。我眼下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具尸体上,孤零零的,满目狰狞,一动不动。死者四十三四岁的样子,中等身材,肩膀很宽,一头黑色鬈发,脸上有着胡楂儿,上身穿厚粗绒大衣,里面是件马甲,领子和袖口干干净净,下身穿着浅色的裤子。尸体旁的地板上有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生前似乎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双手紧攥着,双臂向外伸展,双腿交叉着,僵硬的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我想,这应该是一种愤恨的表情,活人的脸上不可能看到这样的表情。
莱斯特雷德一如既往,还是那么瘦削,一副侦探的派头。他站在门口,向同伴和我打招呼。
“本案会引起轰动啊,先生,”他说,“我也不算是生手了,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案件呢。”
“毫无线索吗?”格雷格森问。
“一点也没有。”莱斯特雷德随口回答。
福尔摩斯走近尸体,蹲下来专心致志地查看起来。“你们肯定尸体上没有伤痕吗?”他问了一句,手指着四周呈现的血迹。
“肯定!”两位侦探齐声回答说。
“那么,当然,这些血迹是另一个人留下的。如果这是一起凶杀案的话,那人有可能就是凶手。本案让我想起了1834年发生在乌得勒支市[42]的一桩案件中范·杨森死亡的情形。您记得那桩案件吗,格雷格森?”
“不记得了,先生。”
“看看记载吧——您真的应该去看看。阳光底下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儿,都是先前出现过的[43]。”
福尔摩斯说话的当口儿,他那灵巧的手指四处移动着,这儿,那儿,到处,摸一摸,按一按,解开死者衣扣,仔细观察,如同我先前注意到的那样,他的目光依旧若即若离。检查工作进行得非常之快,旁人几乎想象不到,他的检查其实非常精细。最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唇,接着还瞥了一眼死者漆革靴子的底部。
“尸体完全没有移动过吧?”他问。
“只是经过了必要的检查而已。”
“现在可以把尸体送去殡仪馆了,”他说,“没有什么可查的了。”
格雷格森已经安排好了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在他的召唤下,那些人进入房间,无名死者被抬了出去。他们抬起尸体时,一枚戒指叮当一声滚落在地板上。莱斯特雷德一把从地上抓起戒指,迷惑不解地盯着看。
“有个女人到过这儿,”他大声说,“这是一枚女式婚戒。”
说着,他把戒指放在手掌上递给在场的人看。我们都围上去看。毫无疑问,这枚足金戒指曾经戴在一位新娘的手指上。
“案情更加复杂了,”格雷格森说,“天知道,案情先前就够复杂的。”
“您肯定这枚戒指没有使案情简单明了吗?”福尔摩斯说,“盯着看它是得不出什么结论来的。你们在死者的衣服口袋里发现了些什么呢?”
“找到的东西全在这儿呢,”格雷格森说,指了指放在楼梯底层台阶上的一堆凌乱的东西,“一块由伦敦巴罗公司制造的金表,编号为97163;一条阿尔伯特金表链[44],粗重结实;一枚金戒指,上面刻有共济会标志;一枚金别针,呈虎头狗头部形状,狗眼睛由两颗红宝石镶成;一个俄制名片夹,名片上印有克利夫兰的伊诺克·J。德雷伯字样,与死者衣袖上绣着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吻合。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总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薄伽丘[45]的袖珍版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有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还发现两封信,一封是写给德雷伯的,另一封是写给约瑟夫·斯坦格森的。”
“寄到什么地方的?”
“斯特兰德大街的美国交易所,信是留交收信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信中提及他们的轮船已从利物浦起航。可见,不幸的人正要准备回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