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我迫不及待地问。
“我这把小提琴该换弦了,”他说,“你把手枪放到衣服口袋里。等到那家伙出现时,用平常的语气同他说话,其余的事情交由我来处理。不要死死地盯着他看,那样会惊动他的。”
“现在是八点。”我瞥了一眼怀表说。
“不错,他可能过几分钟就到了。房门虚掩着,这样就行。把钥匙插在内侧的锁孔上。谢谢!我昨天在书摊上买到了一本奇怪的旧书——《国际法》[60]——是拉丁文的,1642年在低地国家的列日[61]出版。那本棕褐色封面的小册子印刷出版时,查理一世[62]的脑袋还安稳地长在脖子上呢。”
“印刷商是谁?”
“菲利奇·德·克罗伊,谁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扉页上题签的字已经褪色了,内容是‘威廉·怀特藏书’。我不知道威廉·怀特是何许人。估计是17世纪某个务实的律师吧,因为他的字透着几分律师的气质。我看,我们的客人到了。”
他说话的当口儿,刺耳的门铃声响了起来。福尔摩斯缓缓站起身,把自己的椅子朝着门口的方向移动了一下。我们听见仆人走过门厅的声音,门闩咔嗒拔开了。
“华生医生是住这儿吗?”有个清晰却刺耳的声音在问。我们没有听见女仆[63]的回答,但听见门关上了,有人上楼梯了,脚步不均匀,而且显得很拖沓。我的同伴听到脚步声时,脸上掠过惊讶的神情。脚步在过道上缓慢地前移,接着便听见微弱的敲门声。
“进来。”我大声说。
话音刚落,进入室内的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凶恶男子,而是个步履蹒跚、满脸皱纹的老妇人。面对突如其来的强光,她似乎有点头晕目眩。行过屈膝礼后,她站立在那儿眨巴着昏花的眼睛看着我们,神情紧张,抖动着的手指在衣服口袋里摸索着。我瞥了我的同伴一眼,只见他表情很沮丧,我只好不动声色。
干瘪老妇拿出一张晚报,指着我们登载的启事。“我是看到了这个东西之后来的,好心的先生们,”她说,又屈身行了个礼,“在布里克斯顿大街遗失的金婚戒,那是我女儿萨莉的,她去年这个时候结的婚,丈夫是联合轮船公司的职员。如果他回家时发现她的戒指丢失了,我真不知道他会怎么说。他本来就是暴脾气,喝了酒就会变本加厉[64]。你们请听我说,她昨晚去看马戏时还——”
“是这枚戒指吗?”我问。
“感谢上帝啊!”老妇人大声说,“萨莉今晚可会开心啦,是这枚。”
“您住在哪儿?”我询问了一句,拿起一支铅笔。
“霍恩兹蒂奇路[65]邓肯街十三号,从这儿走过去可累人啦。”
“从霍恩兹蒂奇到马戏团不用经过布里克斯顿街啊。”夏洛克·福尔摩斯脱口而出。
老妇人转过脸,四周通红的小眼睛盯着他看。“这位先生问的是我的住址,”她说,“萨莉住在佩卡姆的梅菲尔德广场三号。”
“您姓——?”
“我姓索耶,女儿姓丹尼斯,汤姆·丹尼斯娶了她——他只要待在海上,便是个机灵诚实的年轻人,全公司没有哪个船员比得上他。但是,一旦上了岸,有了女人和酒,那他可就——”
“这是您的戒指,索耶太太,”遵从我同伴的示意,我打断了她的话,“很显然,这枚戒指是您女儿的。戒指能够物归原主,我感到很高兴。”
老妇人咕哝着说了一大堆祝福和感激的话后,把戒指装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拖沓着脚步下楼了。老妇人刚一离开,夏洛克·福尔摩斯便立刻一跃站了起来,冲向他自己的卧室。过了几秒钟,他穿着乌尔斯特大衣[66],系着领巾,从房间里出来了。“我要去跟踪她,”他急匆匆地说,“她一定是凶手的同谋,可以引导我找到凶手,你等着我。”来者刚刚离开关上厅堂的门,福尔摩斯便下了楼梯。透过窗子,我看见老妇人有气无力地在街道的另一边走着,而她的跟踪者则在她背后不远处尾随着。“要么他的整个看法是不正确的,”我心里想着,“否则,他现在正被人引导着走近谜案的真相。”他其实用不着吩咐我等着他,因为我觉得,没有得到他此番历险的结果,我是不可能睡得着的。
他出发时已经快九点钟了。我不知道他要多久才能回来,只好百无聊赖地坐着,一边抽着烟斗,一边翻阅着亨利·米尔热[67]著的《放浪形骸》。十点过去了,我听到女仆啪嗒啪嗒回房睡觉的脚步声。十一点钟,房东太太更加沉稳的脚步从我所在的房门口经过,她也要回房睡觉了。快到十二点了,我这才听见福尔摩斯用钥匙开门时发出的清脆的咔嗒声。他进入房间的瞬间,我便从他的脸色看出,他的行动没有获得成功。开心愉快,懊恼沮丧,两种心情在他身上交织着,一争高下。最后,前者占了上风,他爆发出了笑声。
“我怎么也不能让苏格兰场知道这个情况,”福尔摩斯大声说着,重重地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我常常嘲笑他们,如果他们知道了这件事情,他们绝不会放过我的。我能够经受得起嘲笑,因为我知道,从长远来说,我总是能够摆平他们的。”
“那是怎么回事啊?”我问。
“噢,我也不在乎把自己窝囊的事情说出来。老妇人没走多远,就开始一瘸一拐的,看起来是伤到了脚。她很快就停了下来,叫了辆正从身边经过的四轮马车[68]。于是,我尽量靠近她,想听听她说要去哪里。但是,我其实没有必要迫不及待,因为她说要去的地址时,高声大气,即便在街道对面都可以听清楚。‘到霍恩兹蒂奇的邓肯街十三号。’她大声说着。我想,事情开始看起来是真的。我看见她稳稳当当地坐进了马车里,我也坐在了后面。这是每个侦探必须精通的跟踪技巧。是啊,马车辚辚地驶出了,一路不停地奔向了她说的那条街。快到门口时,我跳下马车,顺着街道优哉游哉地往前走。我看见马车停了下来,车夫跳下车,打开车门等客人下车,然而,却没人下来。我走到跟前时,他显得很疯狂的样子,徒劳地在空空如也的车厢里到处找,嘴里不停地骂着,那个骂人的话我可是从来都没有听过的。乘客没有了人影儿,他恐怕要想拿到乘车的钱,得等上一段时间才行啊。到十三号一打听才知道,那儿住着的是一位体面的糊裱工,名叫凯斯维克,根本就没有叫索耶或丹尼斯的人在那儿住过。”
“你不会是说,”我大声说着,惊愕不已,“那个老妇人,步履蹒跚,身体衰弱,在马车行进过程中,你不知道,车夫也不知道,却能够逃脱吧?”
“见鬼的老妇人!”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语气尖锐,“我们才是老妇人呢,被人家这样骗了。一定是个年轻人,除了善于表演之外,还身手不凡,乔装改扮的本事也了不得。他发觉自己被跟踪了,毫无疑问,于是就用这样的伎俩把我给甩掉了。看起来,我们寻找的那个人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孤身一人,而是有很多朋友,为了他可以铤而走险。对啊,医生,你看起来很累了。听我的,休息去吧。”
我确实感觉很疲倦了,所以就听从他的劝告,回卧室睡觉去了,留下福尔摩斯独自一人坐在闷烧着的壁炉前面。夜深人静了,我听见他拉出的低沉哀婉的小提琴声。我知道,他还在思索着手边要破解的这桩怪异离奇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