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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约翰华生医生的回忆录续(第2页)

“结果,有一天傍晚,我驾着马车在托凯街转悠,因为他们就寄居在那条街。突然,有辆马车在他们门口停了下来。不一会儿,有人提了行李出来,随后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也跟着出来,坐车离开。我策马驾车跟着他们,当时心里很紧张,担心他们又要换住处。他们在尤斯顿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了个小孩帮我牵着马,随即跟着他们进了站台。我听到他们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车站职员告诉他们刚开走了一趟车,下一趟车还要等几个小时。斯坦格森听了似乎有些不快,但德雷伯却相当高兴。我夹在人群中,离他们很近,将他们两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德雷伯说他有点私事要去处理,如果斯坦格森愿意等他的话,他很快就会回来。斯坦格森不同意他这样做,还提醒说,他们说好不单独行动的。德雷伯回答说这件事非常私密,他必须自己一个人去。我没听清斯坦格森又说了什么,但后者突然破口大骂,说对方只不过是他雇的用人而已,无权对他说三道四的。听他这样一说,那位秘书也就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跟他商量说,如果他没赶上最后一趟车,就去哈利德私人旅馆找他。德雷伯答应十一点钟之前回到站台,接着就走出了车站。

“我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我把仇人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中了。他们待在一块儿时,可以相互保护,但一旦分开,那就是由我说了算了。然而,我并没有仓促行事。如果仇人来不及知道是谁对他下的手、他为何会遭此报应,那就毫无复仇的满足感可言。我先前就已经制订好了计划,一定要让加害过约翰·费里厄父女的那个人知道,他昔日犯下的罪孽现在有报应了。事情很巧,几天前,有位先生到布里克斯顿大街去看几幢房子,把其中一幢的钥匙落在了我的马车里。当天晚上,他就来取回了钥匙。只是在那期间,我获取了钥匙的模子,然后找人配了一把。这样一来,我在这样一座偌大的城市里至少有了这么一处地方,可以在毫无干扰的情况下干自己的事情。我现在要解决的唯一难题就是如何才能把德雷伯带到那儿去。

“德雷伯沿着大街行走,进了一两家酒馆,并且在后面进的那家待了半个小时。他走出酒馆时,走路跌跌撞撞的,显然喝了不少酒。我的前方正好有一辆双轮马车,他上了马车。我一路紧紧跟随,我的马的鼻子离他坐的马车的车夫还不到一码远。我们乘坐的马车辘辘驶过了滑铁卢桥[34],又在不同的街道上行进了几英里。最后,令我感到很吃惊的是,我们竟然回到了他原来住的地方。我不知道他回到那儿去要干什么,但我还是继续跟踪,把马车停在离住房大概一百码的地方。他进了住房,那辆双轮马车离开了。请给我一杯水好吗?我说得口都干了。”

我把水杯端给他,他把水全喝了。

“喝了水感觉更好了,”他说,“嗯,我等了有一刻钟的样子,或许更久一些,就在那个时候,传来了一片嘈杂声,好像室内有人在扭打。片刻之后,房门突然开了,出来了两个人,一个是德雷伯,另外一个是我从未见过的年轻人。年轻小伙子揪住了德雷伯的衣服领子,当他们下到第一级台阶时,年轻人推了他一把,还踹了他一脚,把他给踹到了街道的中间。‘你个畜生!’年轻人大声吼着,对着他挥舞着手上的棍子,‘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竟敢侮辱纯真少女!’年轻人情绪异常激动。德雷伯如丧家之犬,如果不是他沿着街道撒腿就跑,我觉得年轻人一定会用手上的棍棒痛打他一顿。德雷伯跑到了街道的拐角处,然后看到了我的马车,便招呼我过去,然后上了马车。‘把我送到哈利德私人旅馆。’他说。

“当我看到他确确实实地进了我的马车之后,我高兴不已,心跳得厉害,生怕到了这样一个关键的时刻,自己身上的血管瘤会出问题。我一路缓慢驾车前行,心里思忖着该怎么办才最理想。我可以载着他直接出城到郊区去,找一处僻静的小径,最后跟他摊牌。我差不多要决定这样做了,突然,他替我破解了难题。他的酒瘾又上来了,吩咐我在一家奢华的小酒店外面停下。他进了酒店,要我在外面等着。他一直在里面待到了酒店打烊,出来时已经烂醉。我知道自己胜券在握了。

“不要以为我会用冷血的手段杀死他,即便我那样做了,也是为了还以公道,但我不会那样做。我很早就已经决定了,只要他懂得如何利用,他应该拥有一个活命的机会。我在美国颠沛流离的日子里干过许多杂七杂八的活儿,其中一件就是在约克学院的实验室当看门扫地的。有一天,教授给学生们讲授有关毒药的内容,给他们展示了一种他称之为植物碱的毒药,是他从南美土著人弓箭上的毒药中提取出来的,毒性很强,沾上一丁点就会毙命。我认准了那只装毒药的瓶子,待他们全都离开之后,便从里面取了一点点。我对配制药品很在行,于是用那种植物碱配制成了细小的能够溶解的丸子,把每颗药丸子放进一个盒子里,同时在每个盒子里装进一颗外观相似的无毒丸子。我当时就决定了,等到我有机会了,两个人就要从这种盒子里面挑选一颗药丸,剩下的那一颗就我来吃。这同样是一次你死我活的决斗,但动静却比蒙着手帕开枪要小多了。从那天起,我的身上便一直带着药盒,而现在,它们派上用场的时刻到了。

“当晚快要接近一点钟时,这是个天气恶劣的夜晚,狂风大作,暴雨如注。虽然周围环境凄厉,但我的内心却充满了欣喜——高兴得都要放声大吼起来了。如果你们哪位先生心里苦苦地挂念着一件东西,而且等待了二十年,然后突然间发现自己触手可得了,那就能够理解我的心情了。我点了一支雪茄,抽了起来,以便使自己镇静下来,但是,我的双手还是不停地颤抖着,太阳穴也因为激动而突突直跳。我驾着马车的当口儿,看到了老约翰·费里厄和亲爱的露茜在黑暗中看着我,冲着我微笑,看得真真切切,就像看到你们大家在这个房间里一样。一路上,他们行进在我的前方,马匹两边一边一个,一直把我引到了布里克斯顿大街的那幢房子边停下。

“那儿看不到一个人影,听不见一丝声音,只有滴滴答答的雨下个不停。我透过车窗户朝着马车里面看了一眼,发现德雷伯蜷缩成一团,醉醺醺地睡着了。我拽着他的胳膊,把他摇醒了。‘该下车了。’我说。

“‘好的,车夫。’他说。

“我猜,他以为到达了他提到的那家旅馆,二话没说便下了车,跟着我走过房前的花园。他当时还有点头重脚轻,我只得在他身边搀扶着他,让他保持身体平衡。到达门边时,我打开了门,把他领到了前面的房间。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一路上,那位父亲和女儿一直在我们面前引着路呢。

“‘简直跟地狱一样黑啊。’他一边说,一边跺着脚。

“‘马上就有灯光了。’我说着,擦了根火柴,点亮了我带来的一支蜡烛,‘好啦,伊诺克·德雷伯,’我接着说,转身朝着他,用蜡烛照着我自己的脸庞,‘知道我是谁吗?’

“他醉眼蒙眬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我看到他的眼睛显露出惊恐的神色,五官抽搐了起来,我知道,他认出我来了。他面如土色,踉踉跄跄地往后退。我看见他的额头上冒着汗珠,牙齿则咯咯地响个不停。见此情形,我把身子靠到了后面的门上,哈哈大笑了好一阵子。我早就清楚了,复仇的感觉是甜蜜的,但自己从来都没有奢望过,舒心惬意的感觉竟然会像此时这样占据着我的整个身心。

“‘你个狗东西!’我骂了一声,‘我从盐湖城一直追到圣彼得堡,每次你都逃脱掉了。现在,你的逃亡生涯结束了,因为我们当中一定有一个人看不见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时,他还在往后退缩。他脸上的神情分明告诉我,他以为我疯了。那个时候,我的确跟疯了一样,太阳穴处的血管像挥动的铁锤一样狂跳不止。我相信,如果当时不是有鲜血从我的鼻孔里喷出来,缓解了一下的话,我的病当场就可能发作了。

“‘你现在对露茜·费里厄是怎么想的?’我大声吼着,锁上了门,朝着他的脸挥了挥钥匙,‘惩罚姗姗来迟,但终究还是来了。’我说这话时,只见他的嘴唇在瑟瑟发抖。如果不是知道求饶无济于事,他可能会苦苦哀求我饶他一命。

“‘你要谋杀我吗?’他结结巴巴地说。

“‘不存在谋杀,’我回答说,‘杀死一条疯狗,谁会说是谋杀呢?当年你把我可怜的心上人从她被杀害的父亲身边拖走,带到了你那该死的无耻的后宫,你可有过什么怜悯吗?’

“‘杀她父亲的人不是我。’他大声说。

“‘但是,击碎她那颗纯洁无瑕的心的人是你,’我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吼着,一边把装了药的盒子亮到他的面前,‘让至高无上的上帝在我们两个人中间做出裁决。你选择一颗吃下去,一颗意味着死,另一颗意味着生。你挑剩下的那颗我来吃。让我们看看世界上是否还有公正可言,或者是全凭运气。’

“他发疯似的叫着,战战兢兢地往后缩,乞求我饶命。但是,我拔刀顶着他的喉咙,他不得已吃了一颗,我随后吞下了另一颗。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吭地站了一两分钟,看究竟谁生谁死。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明白,自己吞下的是毒药,他当时脸上的那副表情我怎么可能忘记呢?我看到他那副样子时,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同时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到了他的眼前。只是片刻的工夫,因为植物碱发作很快。他的结局可想而知。

“我鼻子出血了,但我没有注意到。我都不知道,脑子里面会涌上这么一个念头,用鲜血在墙上写字。或许是自己当时心里觉得轻松愉快,所以想要搞点恶作剧,把警方引向错误的方向。我记得,曾经有个德国人在纽约被谋杀了,尸体上方就写着‘RACHE’这个词。当时的报纸上都说,那一定是秘密社团干的。我估计,令纽约人迷惑不解的东西同样会令伦敦人迷惑不解。于是,我用自己的手指蘸着自己的鲜血,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写下了这个词。然后,我回到了马车停放处,周围没有一个人影儿,天气还是很恶劣。我驾着马车行进了一段路程,突然,我把手伸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露茜的戒指一直是放在那儿的,结果发现,戒指不见了。我像是遭到雷击了似的,因为那是我拥有的唯一一件她的纪念物。我想到,可能是在弯腰查看德雷伯的尸体时掉落了。于是我赶着马车回去,把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壮着胆子走向那幢房子——因为我宁可冒再大的风险,也不能丢失那枚戒指。一到门口,我跟一个刚从里面走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成一个无可救药的醉鬼,以打消他的怀疑。

“这便是伊诺克·德雷伯完蛋的过程。我接下来要办的事情就是,让斯坦格森得到同样的下场,这样就偿还了他欠约翰·费里厄的债了。我知道他待在哈利德私人旅馆里,于是整个白天都徘徊在附近,但他压根儿没有露过面。我估计,他一直不见德雷伯出现,可能觉得事情有点不妙。斯坦格森是个狡猾的家伙,一直小心提防着。如果他以为藏匿在旅馆不露面就可以躲避开我的话,那他就大错特错了。我很快就弄清楚了,哪扇是他卧室的窗户。第二天一大早,我利用了放在旅馆后面小巷子里的一把梯子,借着朦胧的晨光爬进了他的房间。我把他弄醒,告诉他,他很早以前欠下的人命现在该偿还了。我把德雷伯死亡的经过讲给他听,并同样给他机会在两颗药丸间做出选择。摆在他面前的机会他不好好把握,而是从**跃起身子,想要扼住我的脖子。出于自卫,我结果了他。上帝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那罪恶之手挑中无毒药丸的。

“我没有更多的情况要叙述的了,这样很好,因为我自己也快要不行了。我继续驾着马车持续了一天的样子,打算坚持下去,直到挣了足够的钱,可以返回美国。我站立在院子里,这时候,来了个衣服破烂的小伙子,打听是不是有个名叫杰弗逊·霍普的马车夫,并且说,贝克大街二百二十一号乙有位先生要雇辆马车。我没有怀疑就跟来了,后来在座的这位年轻人把手铐铐在我手腕上,动作干脆利落,真是生平罕见!先生们,这就是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你们可以把我看作杀人犯,但我仍然觉得,我跟你们这些执法者一样,维护着公正。”

他叙述的事情令人惊心动魄,他叙述的方式令人印象深刻,我们全都坐着,缄默不语,全神贯注。连两位职业警探,尽管他们熟知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但他们还是对霍普的叙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他讲完后,我们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唯有莱斯特雷德的铅笔发出沙沙的声音,因为他要整理完成自己速记下来的内容。

“就剩下一点,我想要了解一下,”夏洛克·福尔摩斯最后说,“我登了招领启事后,帮助您前来领取那枚戒指的同伴是谁?”

犯人表情滑稽地朝着我的朋友眨了眨眼睛。“我可以把自己的种种秘密都讲述出来,”他说,“但是,我不能连累他人。我看见了你们登出的启事,但心里觉得可能是个局,也可能是我想要的那枚戒指。我的朋友自告奋勇,要去看一看。我觉得,您会承认,他干得很漂亮。”

“毫无疑问。”福尔摩斯由衷地说。

“好啦,先生们,”督察神情严肃地说,“法律程序必须得遵循。星期四,犯人要带上法庭受审,诸位要悉数到场。上法庭之前,犯人由我来看管。”他说着,按响了铃,两名看守把杰弗逊·霍普带走了。我和我的朋友走出了警察局,乘坐马车回到了贝克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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