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们手上有武器啊。’我说。
‘兄弟啊,我们的手上也会有武器的。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两支手枪。如果我们有全体水手船员做后盾,还是控制不了这艘船,那我们都该被送到幼女寄宿学校去了。你今晚和左边囚室里那个伙伴聊一聊,看看他是不是靠得住。’
我照他说的做了,并且发现,我另外那位邻居也是个年轻人,情况和我差不多,他犯的是制造假币罪,名叫伊文斯,但后来也像我一样,改名换姓了,现在在英国的南方,家业兴旺,事业发达。他心甘情愿参加行动,因为那是我们自我拯救的唯一途径。因此,我们还没有横过海湾,囚犯中就只有两人不知道行动的秘密。两个人当中,一个是意志薄弱者,我们信不过他。另一个人患了黄疸病,给我们帮不上任何忙。
从一开始,我们的夺船行动实际上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全体水手船员都是一批流氓无赖,是专门挑选来从事这个工作的。那位冒牌的随船牧师进到我们的囚室,对我们进行诫勉规劝,他身上背着一个黑包,看上去像是装满了经文册子。他就这样常常进入囚室,所以到了第三天时,我们每个人的床脚都藏着一把锉刀、两支手枪、一磅火药和二十发子弹。两个监狱看守是普伦德加斯特的人,二副也是他的得力助手。我们要对付的就只有船长、两名船副、两名看守、马丁中尉和他的十八名士兵,还有那名医生。不过,尽管事情已经安全牢靠了,但我们还是谨慎从事,不忽略任何防范措施,决定夜间来个突然袭击。然而,动手的时间还是比我们事先预计的提前了。那是这么回事:
大概在我们起航后的第三个星期,一天晚上,医生下到囚室里给一个囚犯看病。当他把手伸到囚犯的床铺底下时,摸到了像是手枪模样的东西。如果他当时不动声色,那他倒是有可能粉碎整个计划。但他是个神经紧张、胆小怕事的软蛋,于是惊叫了起来,脸色变得惨白。那个囚徒立刻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一把抓住了他。他还没有来得及发出警报,嘴就被堵上,整个人被绑到**了。医生进入时已经打开了通往甲板的门锁,我们就从那个门冲了出去。两个哨兵中弹倒下,一个下士跑过来看到底怎么回事,也被子弹击中。还有两个把守船长室的士兵,火枪好像没有装火药,根本就没向我们开火。他们正要上刺刀,就已中弹身亡了。接着,我们往船长室冲去,可还没等我们推开舱门,里面就响起了枪声。我们推门一看,只见船长倒下了,脑浆喷溅在钉在桌上的大西洋航海图上。牧师站在尸体旁,手里的手枪还在冒烟。两名船副都已被船员控制住,整个行动似乎已经画上圆满的句号了。
特等客舱紧挨着船长室,我们一窝蜂地涌到了那儿,在长靠椅上坐下,七嘴八舌地聊了起来,因为我们感觉到自己重获了自由,高兴得像疯了似的。客舱周围全是储物柜子。那个冒牌牧师威尔逊撬开了其中一个,提出了一打棕褐色雪利酒。我们砸碎了瓶颈,把酒倒进杯中,正准备要举杯痛饮,突如其来地传来一阵枪声,船舱里烟雾弥漫,连桌子对面都看不清楚。等烟消散尽之后,里面已是一片狼藉。威尔逊和另外八个人倒在地板上,相互扭扯在一起,桌上满是鲜血和棕褐色的雪利酒,现在想起来,我都还觉得恶心。面对那样一种情形,我们吓得战战兢兢,我认为,要不是有普伦德加斯特,我们一定就半途而废了。他像一头公牛,怒吼着,冲出舱门,所有还活着的人都跟在他后面。我们跑到舱外,见中尉和他的十个手下正在船尾。客舱的桌子上方有个活动天窗,天窗被打开了一点点,他们就是通过那个缝隙,击中了我们在里面的人。趁他们还没来得及重新装填火药,我们便冲了上去。尽管他们奋力抵抗,但我们还是占了上风。不到五分钟,战斗就结束了。上帝啊!帆船就像一个屠宰场!普伦德加斯特像个暴怒的魔鬼,他把那些士兵像孩子一样拎起来,无论死活,通通扔进了海里。有个中士受了重伤,却出人意料地在海上挣扎着游了很久,最后有人发善心,一枪打碎了他的脑袋。战斗结束了,所有的敌人都被消灭了,只剩下两名看守、两名船副和那名医生。
亲爱的儿子啊,现在我要叙述到故事最最惊人的部分了。劫船行动发生期间,水手们已经把前桅下帆横桁拉到顶风位置了,但等到我们离开他们之后,他们又扬起了风帆,乘着东北方吹来的微风,帆船开始缓慢离我们而去了。我们的小船行进在平缓起伏的波浪中。在我们一群人当中,我和伊文斯是受教育程度最高的。我们坐在船头,确定我们所处的位置,计划向哪个海岸行驶。这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因为向北约五百英里是佛得角,向东约七百英里是非洲海岸。由于风向转北,我们从总体上看,向塞拉利昂行驶可能最理想,于是掉转船头向那个方向驶去。当时,从我们小船的右舷后部望去,那艘帆船的船身基本上消失在地平线下了。就在我们朝着帆船眺望时,我们突然看到了一股浓烟从船上升起,像一个树形妖怪悬挂在天际。瞬间之后,一声雷鸣般的巨响震耳欲聋,等到烟雾渐渐散开,‘格洛丽亚·斯科特’号帆船已没了踪影。我们立即掉转船头,全力向那片水域划去。海面上依然缭绕的烟雾,见证了那场巨大的灾难。
我们花费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到达了出事地点。一开始,我们以为,自己到得太迟了,救不了任何人。但是有一条残破的小船,还有许多木条箱和桅杆残片在波浪中起伏漂动,我们由此知道,那就是帆船沉没的地点,但没看见有人活着。我们大失所望,已经掉转船头要离开了,突然间,我们听见有呼救声,只见不远处的一片残板上横躺着一个人。我们把他拖上了船,原来是一个叫赫德森的年轻水手,身上烧伤了,筋疲力尽,没力气说话。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才给我们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简单说起来,亲爱的儿子啊,这就是我牵扯其中的那件可怕事件的始末。翌日,我们被一艘驶往澳大利亚的双桅船‘霍兹珀’号搭救了。该船船长轻易就相信了,我们是遇难客船的幸存者。海军部把‘格洛丽亚·斯科特’号运输船当作海上失踪船只,记录在案,没人知道帆船的真正下落。经过一段顺风顺水的航行之后,‘霍兹珀’号载着我们在悉尼上了岸。到那儿后,我和伊文斯改名换姓,跑到矿区挖矿去了[22]。矿区到处是来自各个国家的人,我们混迹于他们当中,毫不费力就把自己先前的身份隐瞒下来了。其他情况就用不着叙述了。我们发了财,周游各地[23],最后以富裕的殖民地居民的身份返回到英国,在乡下置办了地产。二十多年来,我们过着平静的生活,为社会做贡献,期待把过去的一切永远埋葬。那个水手到我们家来时,我一眼就认出,他就是我们从残板上救起的那个人。想象一下,我当时是什么样的感觉。他追查到我们,利用我们的恐惧,敲诈我们。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敢得罪他了吧。尽管他离开了,去敲诈另一个受害者,但依然对我进行恐吓。你多少能体会到我内心的恐惧吧。
“下面的文字,由于手颤抖得厉害,已经难以辨认了。‘贝多斯用暗语写来信说,赫已经全部说出。仁慈的主啊,宽恕我们的灵魂吧!’
“这就是我当晚念给小特雷弗听的故事。我认为吧,华生,在那样一种情形之下,这可谓是充满了戏剧性的事件。我心地善良的朋友听了叙述之后肝肠寸断,于是离家出走,到特赖地区[24]种植茶叶去了,我听说他在那儿干得很好。至于那个水手和贝多斯,自从写了那封警告信以后,两个人都杳无音信了。他们消失得无影无踪,警方没有收到任何举报,所以,贝多斯错把威胁当事实了。有人曾见过赫德森混迹于附近,警方认为他杀掉贝多斯后逃跑了。而我却认为,实际情况正好相反。我认为最有可能的是,贝多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相信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暴露,于是杀了赫德森泄恨。然后,带上手边所有现钱逃到国外了。这就是该案的情况,医生,如果对你收集的案情录有用,你尽可以用好啦。”
[1]本故事于1893年4月和1893年4月15日分别发表在英国的《河岸》杂志和美国的《哈珀》杂志上,案件发生在1885年长假的第一个月。
[2]治安官(JusticeofthePeace)原本是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所赐的荣誉,于1361年开始启用,拥有审判重罪犯的权力。到了19世纪,治安官由政府委派的地方名流担任,没有报酬,主要负责维护社区安宁,处理一些地方小案件。
[3]福尔摩斯在《五颗柑橘籽》中对华生说,“除了你本人,我没有任何朋友”。人们一般认为,纵观整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肖斯科姆旧宅邸案》中的梅里韦尔可能是福尔摩斯除华生之外唯一一位称作朋友的人。但是,他经常会把要对付的罪犯或者竞争对手称为“我的朋友”或者“我们的朋友”,多少带有点调侃或客套的意味。亦参见《五颗柑橘籽》《声名显赫的委托人之谜》《肖斯科姆旧宅邸案》和《退休的颜料商之谜》中的注释。
[4]诺福克郡(Norfolk)是英格兰东部的一个郡,南接萨福克郡,西邻剑桥郡和林肯郡,东和北濒北海,距离伦敦一百八十公里。
[5]诺福克宽河段地区(Broads)是指一大片低洼地,地处注入北海的文瑟姆河、耶尔河、比尔河及其流域,西北角则注入沃什湾的乌斯河流域,是富庶的农业区域。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作家威尔基·柯林斯在其代表作《阿玛代尔》中对诺福克宽河段地区有详尽的描述。
[6]《肖斯科姆旧宅邸案》中描述了福尔摩斯对垂钓的爱好。
[7]《纸板盒疑案》中提到了福尔摩斯对人耳的研究,还写过两篇关于人耳的研究论文。
[8]洗指碗(finger-glass,finger-bowl)是指放置在餐桌上供人就餐时或就餐后洗手指的容器。
[9]此处的节为航速和流量单位,一节就是每一小时船速为一海里。
[10]汉普郡(Hampshire)是英格兰东南部的一个郡,南邻索伦特海峡,东部与萨里郡和东萨塞斯郡相接,首府设在温切斯特,《铜山毛榉别墅案》中出现的案件就发生在那附近。
[11]料理丧事期间放下家里的所有窗帘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习俗,一直要等到丧事办理完毕才会拉起窗帘。查尔斯·狄更斯在《大卫·科波菲尔》中,描写大卫母亲去世时,大卫回家奔丧,等马车到达了家门口时,“我以最快的速度从马车后面跳了下来,为的就是可以赶在他们前面出现在那几扇庄严肃穆的窗户前,就好像曾经是炯炯有神的亮眼睛如今闭上了对着我”。
[12]这一则暗语中“game”很关键,意思是“比赛、游戏、计谋、猎物、野味”等,此处明义为野味,暗指过去的事情。另外一个词“fly”,按名词理解是“苍蝇”,动词是“逃跑”。
[14]老特雷弗的这封书信用词准确,结构严谨,行文规范,并不像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人写出来的东西。
[15]这个名字的原文为“JamesArmitage”,其首字母缩写即为前文所提到的“J。A。”。
[16]当时英国的所谓重罪是指带有暴力的谋杀、抢劫、放火等,受死刑或一年以上的徒刑处置。
[17]按照英国的法律,有一种惩处犯罪的手段就是,把他们流放到偏僻的地方去,17世纪时,通常把罪犯流放到北美殖民地,后来美国独立了,英国政府便把罪犯流放到澳大利亚。从1788年至1868年,有将近十六万名罪犯被流放到了那儿。
[18]原文如此,按照文中几次提到的“三十多年前”“已过去三十多年了”这个数字来推算,本故事至少应该发生在1885年才能够说得通。根据故事中的交代,福尔摩斯当时在念大学二年级,当然不可能认识华生医生,有研究表明,本故事实际发生的时间是在1874年7月至8月间,福尔摩斯“还没有把业余爱好的东西当成一种职业”。另外,按照《血字的研究》中叙述,华生从第二次阿富汗战争(1878—1880年)中受伤后返回英国,经小斯坦福德介绍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从此开始合住在贝克大街二百二十一号寓所,这个时间应该是在1881年上半年。所以,几个方面的情况都证明,这里的时间存在比较大的误差。
[19]克里米亚战争(War)是1853年至1856年间在欧洲爆发的一场战争,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次现代化战争,战争的一方是俄罗斯帝国,另一方是奥斯曼帝国、法兰西帝国和不列颠帝国,后来萨丁尼亚王国也加入了这一方。由于最重要的战役是在克里米亚半岛上打响的,故名。
[20]本系列故事中涉及的牧师(priest)形象不是很多,有几位是假冒的,除了这位之外,还有《波希米亚丑闻》中福尔摩斯假扮的“和蔼可亲、朴实单纯的新教牧师”,《孤身骑车人案》中昔日的威廉逊牧师,还有《弗朗西斯·卡尔法克斯女士失踪之谜》中澳大利亚有史以来最最恶贯满盈的流氓恶棍之一霍里·彼得斯假扮成来自南美洲的施莱辛格牧师。但也有几位是真实的牧师,如《魔鬼之足案》中的郎德海牧师、《退休的颜料商之谜》中的埃尔曼牧师等。
[21]昔日英国军人的制服是红色的。
[22]此处是指在澳大利亚挖金矿,因为1851年那儿发现了金矿,《博斯科姆峡谷谜案》中也有关于澳大利亚挖掘金矿的描述。
[24]特赖(Terai)是指印度北方邦境内的喜马拉雅山山麓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