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干坏事?你处心积虑,要把一个清白无辜的人送上绞刑架。如果不是有这位先生,说不定你的阴谋就得逞了呢。”
卑鄙恶劣的家伙开始抽抽搭搭哭起来了。
“毫无疑问,长官,这只是个玩笑而已。”
“噢!玩笑,是吗?我可告诉你,你会笑不出来的。把他带下去,让他在客厅里等着我。福尔摩斯先生,”他们离开后,他接着说,“我不能当着众警员的面说,但是我不介意当着华生医生面说,这是您做过的最耀眼的事,尽管您是如何办到的我毫不知情。您挽救了一位无辜者的性命,还避免了一件可能让我在警界名声扫地的严重丑闻。”
“您不仅不会名声扫地,亲爱的先生啊,反而会名声大振呢。您只需对您刚才撰写的调查稍做修改,人们就会发现,坏人要想逃过莱斯特雷德的眼睛,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您不希望我在报告中提到您的大名?”
“完全不必,工作本身就是奖赏。说不定将来有一天,如果我允许这位热情的历史学家再次拿起笔的时候,我也会受到赞许——是吧,华生,行了,现在我们去看看那只耗子藏匿的地方。”
离过道尽头大约六英尺处,有个小间,是用抹过灰的板条隔出来的,隔墙上巧妙地安装了一道暗门。小间全靠屋檐缝隙中透过来一点点光来照明,里面有几件家具,有食物和水,还有一些书、报纸堆放在一起。
“这就是从事建筑业的人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出来时,福尔摩斯说,“他给自己营造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藏匿处,不需要告诉任何人——当然,他那位宝贝管家除外。我马上把她交给您处置,莱斯特雷德。”
“我接受您的建议,但您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呢,福尔摩斯先生?”
“我确信,此人就躲藏在本宅邸里。我在走廊上行走时,发现这个走廊比下一层的短了六英尺,这就很容易判断他藏在哪儿了。我想他不可能那么镇定,听到火警还能待着不动。我们完全可以进去抓他,但是,我更乐意看着他自己现身。此外,我要给您一点神秘感,莱斯特雷德,以回敬您上午跟我逗乐的事。”
“得了,先生,我们现在扯平了。但是,您怎么会知道他就在这座宅邸里呢?”
“是那个拇指印,莱斯特雷德。您说那是铁证,确实如此,只是从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意义上来说的,因为头天我并没有发现拇指印。您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我很注重细节[10]。我检查过了门厅,确定墙壁是干干净净的。可见,拇指印肯定是晚上弄上去的。”
“但怎么弄得成呢?”
“非常简单。给那些文件资料袋封口时,乔纳斯·奥尔达克要麦克法兰用大拇指在其中一个封套的热火漆上按了一下,以便把它粘牢。这一切完成得迅速又自然,我敢说连年轻人本人都记不起来了。很可能纯属偶然,奥尔达克自己肯定都没想到指印会派得上用场,准是他在密室里琢磨案件时,突然想到,拇指印可以作为指控麦克法兰的绝对有效证据。对他来说,从封口上取这个拇指的蜡印,轻而易举。只要用针刺破手指,取点血把封口打湿,晚上,他自己,或者女管家,再把指印粘到墙上去就可以了。您要是去检查他带进密室的那些文件资料,我敢和您打赌,您一定会在封口上发现一个拇指印的。”
看到先前盛气凌人的督察突然变得像孩子问老师问题一样,我觉得挺好玩的。
“啊,我认为这并不很难解释。有个人深藏不露,凶狠歹毒,满腔仇恨,就是在楼下等着我们的那位先生啊。您知道吗,他曾经向麦克法兰的母亲求爱,但遭到拒绝?您不知道!我告诉过您的,我要先去布莱克希思,再来诺伍德。是啊,他把求爱遭拒看成一种伤害,那么充满邪恶而又诡计多端的内心深处记恨着这件事,毕生都渴望着要复仇,只是从未找到过机会罢了。前一两年,他事业发展不顺——我估计是私下里做投机生意——而且发现自己处境不佳,于是决定欺骗自己的债主。而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他给一位名叫科尔内留斯的先生开具了多张巨额支票,我认为,这是他本人的化名。我还没有去追查那些支票的事情,但是,毫不怀疑,支票用那个名字存在某个偏僻的镇上银行,奥尔达克时不时到那儿去,过起了一种双重生活。他企图改名换姓,把钱取出来,再远走他方,到别处开始新的生活。”
“是啊,这很有可能。”
“他突然想到,自己一旦失踪之后,便甩掉了所有债主,再也寻觅不到他的踪迹了,同时,如果能够给世人造成一个印象,即他是被他昔日情人的独子谋害的,就能给她带来一次痛痛快快的毁灭性报复。歹毒的计谋,堪称杰作。他以大手笔实施了计谋。先想到了立个遗嘱,这样犯罪就有显而易见的动机了。然后要年轻人秘密登门,瞒着他的父母行事。再就是留下手杖、血迹,还有木料中的动物残骸和纽扣。一切都做得令人惊叹。几小时之前,在我看来,这就是一张网,根本不可能从里面逃脱出来。但是,他缺乏艺术家所需的卓越天赋,那就是知道适可而止的道理。他想让自己已经完美的设计锦上添花——让已经套在他倒霉的受害者脖子上的绳索勒得更紧——结果反而前功尽弃。我们下楼吧,莱斯特雷德。只有一两个问题要去问问他。”
邪恶歹毒的人坐在自家客厅里,两边各站着一个警员。
“这就是个玩笑啊,好心的先生们——一次恶作剧,没有别的意思,”他一直不停地在哭诉着,“我向你们保证,先生们,我躲起来,只是想要看看,我的失踪会有什么样的效果。但我可以肯定,你们不至于那么不公正地认为,我会任由灾祸降临到可怜的年轻人麦克法兰先生身上吧?”
“这事的决定权在陪审团,”莱斯特雷德说,“不管怎么样,我们即便不指控你蓄意谋杀,也会指控你图谋不轨。”
小个子男人怔了一下,凶狠邪恶的目光投到了我朋友的身上。
“我得好好地感谢您啊,”他说,“说不定将来有一天会还您的人情的。”
福尔摩斯露出了宽容的微笑。
“我估计,在未来的几年中,您会很忙碌的,”福尔摩斯说,“对了,除了您自己的裤子,您还把什么东西扔进了木料堆里?一条死狗,或者几只兔子,还是别的什么?您不打算说吗?天哪,看您多不厚道啊!得了,得了,我敢说,两三只兔子就可以解释清楚那些血迹,还有那些烧焦的骨头残骸。如果你要叙述出来,华生,那就按照兔子来处理吧。”
注释:
[1]本故事于1903年10月31日和1903年11月分别发表在美国的《科利尔》杂志和英国的《河岸》杂志上,案件发生在8月。
[2]但是,华生在《孤身骑车人案》中却描述说:“1894年至1901年,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可是个大忙人。完全可以说,这八年间,但凡涉及公众的疑难案件,他都接受过咨询。同时,还有数以百计涉及私人的案件,其中有一些错综复杂,古怪离奇,他在案件侦破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段漫长的时期里,他连续工作,侦办各种案件,许多大获全胜,令人惊叹,但也有少数不可避免失利的。”
[3]按照《空屋擒凶》中的描述,这个时候应该是1894年8月。
[4]华生在协助福尔摩斯侦破《四签名》中涉及的案件时,同案件的女委托人玛丽·莫斯坦小姐一见钟情,并结为伉俪,婚后不久,华生便离开贝克大街二百二十一号,在肯辛顿区盘下了一间私人诊所,重操旧业,开始了行医治病的生涯,家庭生活幸福美满。但是,《空屋擒凶》中提到,华生忍受着“丧亲之痛”,虽没有言明,但很可能是玛丽·莫斯坦去世了,这是1894年上半年的事情,华生的心情可想而知,所以,这才把诊所卖了。
[5]布莱克希思(Blackheath)是伦敦东南面近郊的一片区域,大伦敦地区最大的公有地之一,拥有两百多英亩保护地。
[6]英国法律规定,签署遗嘱时需要有两个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麦克法兰虽是律师,但他是遗嘱的受益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该遗嘱是无效遗嘱。
[7]《王冠宝石之谜》中,华生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吃东西,福尔摩斯回答:“因为饥饿可以改善人体机能啊。对了,毫无疑问,你是个医生,亲爱的华生,你必须得承认,消化过程中所耗费的血液量相当于用脑过程所耗费的血液量。我就剩下脑子了,华生,其他的都只是附属品了。因此,我必须关注的就只有脑子。”
[9]福尔摩斯在《波希米亚丑闻》中采用了类似的方法,参见其中的描述。
[10]注重细节是福尔摩斯办案时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他办案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个原则和特征可以说体现在整部作品中。他在言谈中也总是反复强调这一点。如在《血字的研究》中,“在智者的心目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微不足道的事情”。在《四签名》中,“您知道的,我侦办案件时喜欢把细节问题弄清楚”。在《博斯科姆峡谷谜案》中,“你知道我使用的方法,就是经过细致的观察”。在《弯腰曲背者》中,“一个善于推理的人之所以能让身边的人感到不同凡响,是因为后者忽视了细节,而细节恰恰是推理的基础”。
[11]典出莎士比亚的悲剧《辛白林》,其中有一位名叫科尼利厄斯的宫廷医生。此人拥有一种药物,可以制造假死的效果:服药之后,使人陷入死亡状态,其实并无危险,只不过是把精神暂时封锁起来,等到清醒之后,反而会比原先更加精神抖擞。福尔摩斯多次运用莎剧中的典故,说明华生在《血字的研究》中罗列福尔摩斯的知识结构时,说他文学知识等于零,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