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急忙冲向荒原,我紧跟其后。就在这个当口儿,在我们正前方不远处的坑洼不平的小路上,传来了最后一声令人撕心裂肺的惨叫,接着便是沉闷的重物倒地的声音。我们停下脚步,仔细聆听。但无风的夜晚恢复了其深沉的寂静,毫无半点声息。
我看到福尔摩斯神色紧张,把手摁在前额上,两脚拼命跺着地。
“他击败了我们了,华生,我们晚了一步。”
“不,不会的,一定不会的!”
“我迟迟没有动手,真是个笨蛋。还有你,华生,你现在明白擅离职守酿成了什么后果吧!但是,天哪!如果发生最坏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对他实行报复!”
我们在黑暗中向前乱跑,撞到乱石上,强行穿过荆棘丛,气喘吁吁地跑上一个山坡,再沿着另一个斜坡往下冲。但我们一直向着那些恐怖声音传来的方向。每次一到山顶,福尔摩斯总是焦急地四处张望。但荒原上漆黑异常,没有任何东西在这荒凉的地面上移动。
“你看到什么了吗?”
“没有。”
“但是,你听,那是什么声音?”
低沉的呻吟声传到了我们的耳畔。那声音又出现在我们的左边!那边有一条岩脊,尽头处是陡直的悬崖,从那儿往下可以看到一个多石的山坡。在那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平躺着一堆黑乎乎的形状不规则的东西。我们跑近时,模糊的轮廓越来越明确。原来是个脸朝下倒在地上的人,他的头折叠在身体下面,惨不忍睹,肩膀和身体蜷缩成一团,就像正在做翻跟头的动作似的。如此怪异的姿势,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我们刚才听到的呻吟声表示他已魂归西天了。我们弓身看着眼前黑乎乎的躯体,一声不响,一动不动。福尔摩斯用手碰了碰那具遗体,接着又缩了回来,惊恐地大叫了一声。他擦亮了一根火柴,亮光照出了他瘦骨嶙峋的手指,也照亮了一摊可怕的东西,因死者的颅骨受损,那摊东西慢慢扩大了。火柴的亮光还照亮了另外一件东西,令我们痛心疾首,几乎晕倒——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的尸体!
我们两个人都不可能忘记那身款式奇特的略带红色的苏格兰粗呢套装——那正是我们在贝克大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穿在身上的衣服。我们刚看清楚了一眼,火柴的亮光闪烁了几下便熄灭了,就像我们心中的希望之光熄灭了一样。福尔摩斯呻吟着,脸色煞白,在黑暗中若隐若现。
“畜生!畜生!”我大声诅咒着,紧握着双拳,“啊,福尔摩斯,我永远都无法原谅自己,我竟然离开了他,让他惨遭厄运。”
“我的过错比你的还要大呢,华生。我为了全方位地做好侦破案件的准备工作,竟然将自己嘱托人的性命弃之不顾。这是我整个事业中受到的最惨痛的打击。但是,我怎么能想到——我怎么能想到——他会对我所有的警示置若罔闻,竟然冒着生命危险独自跑到荒原上来呢?”
“真没有想到,我们竟然听到了他凄惨的喊叫声——上帝啊,那要命的喊叫声——但我们竟然救不了他!那只把他置于死地的猎犬到哪儿去了呢?那畜生此刻可能就潜藏在这乱石堆里呢。还有斯塔普尔顿,他现在在哪里呢?他一定要为此付出代价。”
“那是一定的。我保证找他算账。伯侄二人都惨遭谋害——一个是亲眼看到了那条畜生,以为那是魔怪的化身,被活活吓死了。另一个是拼命逃跑,最终也难逃死亡的厄运。不过现在,我们必须证明那人和那畜生之间的关系。要不是我们听到了声音,我们甚至都无法确定那条畜生的存在,因为亨利爵士显然是摔死的。不过,上帝有眼,即便他再狡猾,我也要让他在明天之内落入我的手中!”
我们两个人伫立在血肉模糊的遗体两边,痛心疾首,注视着眼前突如其来的不可逆转的惨剧。没想到我们这么长时间以来奔波劳累竟然落得个如此悲惨的结局。少顷,月亮升起来了,我们爬上了我们不幸的朋友摔倒的岩岗顶端,站在最高处,眺望着幽暗的荒原,黑暗中亮着些许银色的月光。几英里外格林彭的方向,亮着唯一一点橘黄色的灯光。只有一种可能性:那是孤单的斯塔普尔顿家的灯火。我看着那灯光,不由得对它挥舞着拳头,恶狠狠地诅咒着。
“我们为何不立刻把他抓起来呢?”
“本案揭底的时机还不成熟。那家伙精明狡诈,关键不在于我们掌握了什么情况,而是我们能够拿出什么样的证据。我们一旦走错了一步,那恶棍就会从我们手上逃脱。”
“那我们能怎么办?”
“我们明天有很多事情要做。今晚就只能给这位不幸的朋友料理后事了。”
我们一同从陡坡上下来,走到遗体旁边,在反射着银光的石头的衬托下,黑色的尸身显得更加清晰了。他的四肢扭曲变形,当时一定痛苦异常。我看后痛心疾首,双眼噙满了泪水,视线模糊。
“我们必须叫人来帮忙,福尔摩斯,我们两个人没法儿把他一路抬回庄园。天啊,你疯了吗?”
我话还没说完,福尔摩斯大叫一声,弓身对着遗体。一时间,他手舞足蹈,哈哈大笑,拽着我的手不停地摇晃。眼前是我那位态度严肃、稳健持重的朋友吗?真正是蕴藏在内心的怒火迸发了啊!
“胡子!胡子!此人蓄着胡子!”
“蓄着胡子?”
“这么说来,他不是亨利爵士——那他是——天哪,他是我们的邻居,那个犯人!”
我们心急火燎,迅速把遗体翻转过来,鲜血淋淋的胡须正对着清晰的月亮翘起。毫无疑问,看那凸出的前额、深陷的恶毒的眼睛。确实,曾经在烛光之下,从岩石上面注视着我的就是这张面孔——逃犯塞尔登的面孔。
霎时间,我全明白了。我记得,亨利爵士先前告诉过我,他把自己的旧衣服都送给了巴里摩尔。巴里摩尔准是把衣服又转送给了塞尔登,以便有助于他逃跑。靴子、衬衣、帽子——都是亨利爵士的。这场悲剧仍然是够悲惨的,但是,按照英国的法律,此人被处死至少也是罪有应得。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福尔摩斯,心里洋溢着感恩之情和快乐之意。
“这么说来,这些衣物便成了这个可怜鬼的死因了,”他说,“事情已经很清楚了,亨利爵士的某件衣物被拿给那条猎犬闻过了——最有可能是在旅馆里被人盗走的那只靴子——因此,猎犬才对此人紧追不放。不过,还有一点很离奇:塞尔登为何能在一片漆黑中知道有条猎犬在背后追他呢?”
“他听见了声音吧?”
“像他那样残忍的逃犯,仅仅听到荒原上有猎犬的声音,还不至于惊吓到这种地步,以致冒着再度被抓住的危险而疯狂地高声呼救的。根据他的喊声来判断,他在知道了有动物追他后,还跑了很长的一段路。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如果我们的推测完全正确,那就还有一个更大的谜团,那条猎犬为何——”
“我不做任何推测。”
“对啊,那条猎犬为何今天晚上被放出来了?我想它总不至于经常被放到荒原上来吧。斯塔普尔顿一定是以为亨利爵士在荒原上,否则,他是不会把猎犬放出来的。”
“这两个问题中,我的那个更加难于回答,因为我认为,你的那个问题的答案,我们马上就可以找到了。而我要的答案恐怕永远是个谜。我们面临的问题是,该如何处理这个死者的遗体呢?我们总不能置之不管,让狐狸、老鸦把它吃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