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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行者之谜1(第5页)

“关节又粗又硬,其形状我先前从未见过。看人永远要先看手,华生,然后看袖口,裤膝,再就是靴子。出现那样奇特怪异的指关节,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某种特定的前行方式造成的,该前行方式属于……”福尔摩斯停顿了一下,突然用手拍打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噢,华生,华生,看我有多么愚蠢啊!这种解释看起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是如此。所有情况都指向同一个方向。我怎么会没有看出这之间的关联呢?那些指关节……我怎么会忽略那些指关节呢?还有那条猎狼犬!还有常春藤[17]!真的是时候了,我该到我梦中的那个小农庄去,从此不干这一行了。注意,华生!他出现了!我们有机会亲眼见识了。”

前门厅的门慢慢打开了,借着室内照出的灯光,我们看到了身材高大的普雷斯伯里教授。只见他身穿着晨衣,站立在门口,轮廓分明,人虽然是直立着的,但身子前倾,两只手臂晃动着,和我们上次看到的情况一模一样。

这时,他向前走进了车道,接着便有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变化。他身子向下,保持匍匐的状态,用手和脚爬着向前,时不时地还蹦跳一下,似乎精力过剩。他移动到了宅邸的前面,然后转到角落边。当他消失在视线中时,本内特悄悄从前门出来,不声不响地跟着他。

转眼之间,事情发生了!拴狗链子没有断,而是项圈滑出来了,因为项圈是为粗脖子的纽芬兰犬[18]准备的。我们听到了金属掉地的叮当声,瞬间后,猎狼犬和人在地上滚成一团,一方愤怒地吠着,另一方尖叫着,怪异的惨叫声闻所未闻。教授几乎要丧命了,凶狠的猎狼犬正好咬住了他的脖子,牙齿咬得很深了。教授已经失去了知觉,我们这才赶到他们身边,把两者拽开。我们本来面临着极大的危险,幸好本内特的声音和身影使得大猎狼犬立刻恢复了理智。吼叫声惊醒了睡在马厩上面的车夫,他睡眼蒙眬,惊恐不安,到达了现场。“我并不感到奇怪,”他说,一边摇了摇头,“我先前也看到过,知道猎狼犬迟早有一天会咬着他的。”

猎狼犬被拴起来了,我们一同把教授搀扶着到楼上他的卧室,获得过医学学位的本内特协助我包扎了被咬烂的脖子。犬齿差一点就咬断了颈动脉,出血很严重。半个小时之后,危险过去了,我给伤者注射了药品,他沉睡过去了。这时候,也只有到了这时候,我们这才相互间注视着,开始对失态做出判断。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千万不要!”本内特先生大声说,“目前,丑事还没有传扬出去,只是家里面的人知道,我们是不会传出去的。如果有这幢宅邸之外的人知道了,那可就无法掩盖了。他在学校里的地位,在欧洲的声誉,他女儿的感受,想想这些情况吧。”

“是这么回事啊,”福尔摩斯说,“我觉得,我们可以做到让这件事情仅限于我们几个人知道,同时,我们可以利用自己有自由行动的机会,防止丑闻再次发生。怀表链上的钥匙,本内特先生。麦克菲尔守着病人,有什么变化就告诉我们。我们来看看,教授那只神秘莫测的小盒子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里面东西不多,但已足够了——一只空药水瓶,另一只差不多是满的,一个注射器,几封外国人写的字迹潦草的信。信封上的记号表明,这就是打破秘书常规工作的那几封,每一封都是寄自商业大街,署名是“多拉克”。只是些药品的清单,注明有一瓶新药寄给普雷斯伯里教授,或者是收到了款项的收据。不过,还有另外一个信封,是一个教育程度更高的人的手迹,贴的是奥地利邮票,邮戳是布拉格的。“我们这就有了证据材料了!”福尔摩斯扯开信时大声喊着。

信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同行:

自从您大驾光临之后,本人对您的情况考虑再三。尽管对于您的情况,有需要治疗的特殊理由,但我仍然认为要谨慎为之,因为我的研究结果表明,其中并不是不存在风险。

类人猿的血清或许效果更佳。但正如我已经对您说过的,我使用的是黑面叶猴猿,因为叶猴的血清可以弄到。当然,叶猴是爬行和攀爬动物,而类人猿是直立类,各方面都更加接近人类。

我请求您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切勿将不成熟的疗法外传。我在英国另有一个委托人,均由多拉克代理。

务请每个星期报告情况。

H。洛文斯坦敬上

洛文斯坦!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了一段剪报,说的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科学家正在设法用一种不知名的方法研究返老还童的秘诀和长生不老药。原来是布拉格的洛文斯坦!洛文斯坦有一种神奇的强精壮骨的血清,被业界禁用,因为他拒绝公开来源。我言简意赅地说明了一下自己记得的情况。本内特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动物学手册。“‘叶猴,’”他念着,“‘喜马拉雅山山麓的大黑面猴,是最大和最接近人类的攀爬猴。’还有许多细节说明呢。啊,谢谢您,福尔摩斯先生,很显然,我们已经找到了祸根了。”

“真正的祸根,”福尔摩斯说,“当然是教授不合时宜的恋情。它使得我们这位心情急躁的教授有了这样的想法,他只有使自己变得更加青春焕发,才能实现愿望。当一个人企图凌驾于自然之上的时候,他必然跌倒在自然的面前。即便是再崇高伟大的人物,如果他偏离了命运的笔直大道,那就必然沦落为动物。”他坐下来沉思了片刻,手里拿着那个药瓶,眼睛看着里面透明的**,“等到我们给那个人写了信,告诉他,我掌握了他流传毒品的犯罪证据,我们就不会再有麻烦了。但是,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别人可能还会寻找到更加理想的方法。危险还是存在的——这可是人类面临的一种真正危险啊。想想看吧,华生,追求物质享受者,感官刺激者,世俗名利者,都会想延长其碌碌无为的生命。而追求崇高精神境界的人却不会回避更高层次的召唤。结果是,最不适宜者存活下来了。这样一来,我们这个可怜兮兮的世界将会变成怎样的一种死水泥潭啊?”霎时间,耽于幻想的福尔摩斯不见了,务实的福尔摩斯从坐着的椅子上一跃站起身,“我认为,没有什么可多说的了,本内特先生。这一系列形形色色的事件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归结到一个整体设计之中。面对发生在主人身上的变化,那条猎狼犬当然比您更加敏锐地意识到了,它的嗅觉对此准确无误。罗伊攻击的不是教授,而是猴子,就好比猴子在逗弄罗伊一样。攀爬也是这种动物的乐趣,我认为,由于他寻求乐趣,结果攀爬到了女儿的窗户边上,这纯粹是个巧合。有一趟早车去伦敦,华生,但我认为,我们去赶火车之前,还有时间在切克斯旅馆喝杯茶。”

[1]本故事于1923年3月分别发表在英国的《河岸》杂志和美国的《赫斯特》杂志上,案件发生在1903年9月6日。

[2]《雷神桥谜案》的开头部分提到了这只镀锡铁皮箱,里面塞满了各种文件材料,几乎都是案情记录,涉及福尔摩斯在不同时期侦破的各种古怪离奇的案件。

[3]这几样东西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频频提及,几乎成了日常的用品。

[4]按照《皮肤变白的士兵之谜》中的描述,案件发生在1903年,当时华生离开贝克大街陪夫人去了。研究表明,华生于1902年再婚,重新开了一家诊所,位于安妮女王大街。

[5]《四签名》中用了很长的篇幅描述一条相貌丑陋、长毛垂耳、一半像獚、一半像潜猎犬的小狗托比如何循着杂酚油的气味追踪罪犯的过程。

[6]参见《铜山毛榉别墅案》中的描述,其中的残暴之徒杰夫罗·鲁卡斯尔有个儿子性情异常暴虐,做出的行为为了残忍而残忍,福尔摩斯从观察儿子入手推断其父亲的性格也是残忍暴戾的。

[7]剑津大学(Camford)是作者杜撰的一所大学,应该是英国最著名的剑桥(Cambridge)和牛津(Oxford)两所大学合起来的称谓,目的是彰显该教授的声誉。本书作者在书中大部分地方使用的都是真实地名,杜撰地名的情况比较少。

[8]如前所示,普雷斯伯里小姐的恋人名叫特雷弗·本内特,他的名字当中可能有个“约翰、雅克布”什么的,只有亲人或者恋人之间才会这样叫昵称,如华生的夫人也是以这种方式称呼他的,参见《四签名》中的注释。

[9]在英国,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很多,《苏塞克斯的吸血鬼之谜》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在兰伯里下榻的那家旅馆也是这个名字,但两家旅馆不在同一个地方。

[10]波尔图红葡萄酒(port)是指原产葡萄牙的一种高度葡萄酒,常为深红色。

[11]英国的午餐时间一般是下午两点钟。

[12]福尔摩斯在《雷神桥谜案》中做实验时也表达过这个意思。

[13]斯拉夫人(Slavonic)是欧洲各民族和语言集团中人数最多的一支。其分布范围主要在欧洲东部和东南部,少数居地则跨越亚洲背部,远达太平洋地区。语言属印欧语系。

[14]商业大街(ercialRoad)是伦敦东区的一条大街,全长三点二公里。

[15]波希米亚(Bohemia)原为欧洲中部的一个王国,后来于1918年瓦解,现在指捷克西部的地名,当地人性格以豪放不羁著称,现在所谓的“波希米亚人”通常是指先前波希米亚王国的居民,详见《波希米亚丑闻》中的描述和注释。不过,“波希米亚人”这个称谓在19世纪的法国有另外一种含义,该名词常常被用来称呼那些有着非传统生活风格的艺术家与作家。法国人还会把英国人心目中的“吉普赛人”称为“波希米亚人”。

[17]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前文描述教授的住宅时,说的不是常春藤(ivy),而是紫藤(wistaria),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18]纽芬兰犬(Newfoundland)是一种原产于纽芬兰的犬,通常为黑色,身躯壮大,动作敏捷,善于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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