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带着奔奔来了。”
“走了吗?”
“走了,我答应了明天去山上看它们。”
当初追风把奔奔交给她来养,养到了一岁多。
但是他们要去京市,不像在云平村,奔奔能随时去山上找追风他们。因此和追风商量过后,选择了将奔奔留在了父母的身边。
当初去京市,三胞胎还闹了几天,吵着要奔奔,现在估计都忘记它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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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趁着孩子们还在睡觉,他们夫妻俩跟余父余母打了个招呼,同时让高大勇和余多多在家休息,两人直接去了山上。
才走了十多分钟,便看到了等在前方的追风一家人,边上还有天霸和动霸,带着它们的孩子。
一群小家伙,看见沈知夏的身影,直接不管三七二十一,朝着她直直的扑了过来。
“哎呀,轻点轻点,要摔了。”
然而摔是不可能摔的,因为天霸直接挡在了她的身后,让她可以倚靠。
其实追风和天霸它们在动物界,都已经不小了。
她是在九年前捡到的追风,至于天霸,比追风至少还要大上一年。
但在沈知夏的眼中,它们仍旧像她的孩子一样,这么长时间没见,仍然想的不行。
她一个一个轮流进行了一顿虎摸。
之前也不是没有想过将它们收进空间,但进了空间,就只有它们自己了。不希望它们丧失动物的天性,于是还是选择了将它们留在身后的石头山。
亲热了十多分钟,追风蹲下身,硬是想让她坐在它身上。拗不过,沈知夏抓着它的头,坐在了它宽厚的背上。
余向森也没有被抛弃,坐在了天霸其中一个儿子的身上。
两人被驼到了之前天霸住的那个洞穴。
近三年没有过来,原先给它们准备的褥子,已经黑的不象话。
沈知夏立即从空间拿了几块崭新的出来,垫在了地上,她自己也顺势坐了下去。
“追风,你这小子,子孙成群啊。”
她都不想去数到底有多少只狼崽子,估计有二三十只。
她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喝过灵泉水而长大的,和后来生的,在视觉上有非常明显的区别。
喝过灵泉水的狼崽子,基本都拥有一身银亮的皮毛,而其它的则有些灰暗。
奔奔原本在出生的时候,无比弱小,但它喝的灵泉水最多,体型甚至比它的哥哥姐姐要大了一圈。
见沈知夏笑着望着它,有些害羞的从后面招呼着一头母狼走了过来。
“这是你媳妇儿?”
他听懂了,还点了点头,围着沈知夏不停的绕圈圈,向他们展示它的开心。
“真厉害,我们奔奔长大了,都有媳妇儿了!”
想当初,无论是它,还是追风,都只有一点点大。就像一只小奶猫,如果不是因为她有灵泉水,都怀疑是不是会养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