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希匹!这群痞子居然扎营修整了!
合著他是来当保姆的?!
好在,一群兵痞还在惦记驮马领的油水,躺了两小时,就纷纷起身再次前进。
直到第二天中午时分,牛堡的支援终於抵达了他们心心念念的驮马领。
认路的兵痞指著远处,高兴大喊。
“老大!前面就是驮马领了!”
“终於到了。”兰伯特摸著大腿齜牙咧嘴,“兄弟们,到地方先去酒馆喝一杯,再去找那个狗屁领主榨一笔赏钱!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让这群贱民知道什么才叫『剿匪!”
“还是跟著老大混好啊,什么狗屁的萨尔,就知道妨碍咱们兄弟找乐子。”
几个痞子在一旁起鬨。
兰伯特意气风发道:“哈哈!那小子没几天好蹦噠了,等我这次剿匪回来,我叔叔自然会为咱们敘功,到时候想个办法让他滚蛋,我做队长,你们都是巡逻队的头头。”
“老大英明!”
“嗯。”
“老大厉害!”
“嗯。”
“老大威武!”
“嗯。”
“老大煞笔!”
“嗯…嗯?”
本来小弟们夸一句,他就嗯一声,结果耳边突然传来一声辱骂,他都没反应过来,就点头了。
回过神来后,当即大怒:“哪个混蛋说的?”
“你爷爷我说的!”
话音落下的同时,一道黑影从路旁的树林中衝出,眨眼间就扎进了队伍中。
噌!
长剑出鞘的锐鸣声炸响。
几乎是同一时间,明黄色的剑光一闪而过,两颗大好头颅落地。
腥臭的血液犹如小喷泉般,从断颈处冲天而起。
直到血液滴在脸上,这群人才反应过来,他们被袭击了!
常年欺男霸女,混混们有些气势,队友死后,士气没有立即崩溃,而是举起武器就要反击。
散乱的队伍不成型制,盾手散在队伍后面,长枪手顶在前面,將领更是连指挥都忘了。
老兵们下意识的挡在兰伯特的马匹前,刀盾在前,长枪在后,还有一个使把大锤的士兵杵著武器站在中间,视线死死锁定包围圈中的敌人。
“死!”
某位兵痞率先出声,举起扛在肩上的长枪向下劈砸,其余痞子纷纷跟上,长枪或直刺,或下砸,靠著人数优势居然打出了一点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