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请陈述你所了解的案件事实,以及与被告医院的纠纷经过。”
刘冰法官道。
王歪歪深吸一口气,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带著哭腔,但努力清晰地开始敘述:
“法官大人,我儿子小宝,今年才三岁……
他根本没得那么重的病,没发那么高的烧!”
她指向被告席,
“是他们医院!
用的体温计是坏的!量的不准!
非说我儿子烧到39度多,要打最贵的进口针!
一天就要上千块!
打了二十多天,花了五六万,我借遍了所有亲戚,孩子被扎得浑身是针眼,人都瘦脱了形……
可后来我才知道,孩子体温根本没那么高!是他们那破体温计害人!”
她越说越激动,从隨身布包里掏出一沓厚厚的缴费单、借款凭据,举起来:
“法官您看!这都是我们花的冤枉钱!
孩子遭的罪,我们背的债!他们一句『体温计合格就想赖掉吗?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方唐镜立刻举手:
“反对!审判长,证人情绪化陈述,与本案核心证据——鑑定报告结论相悖。
其所谓『体温计是坏的纯属主观臆断,无证据支持。”
刘冰法官看向王歪歪:
“原告,你指控体温计有问题,除你个人感受外,是否有其他证据?”
王歪歪急切地说:
“有!我后来自己买了体温计,量了是正常的!而且……”
“审判长,”
张伟適时开口,
“证人个人验证及购买凭证我方已作为证据提交。
此外,为证实体温计確实存在问题,且医院內部对此知情,我方申请传唤第二位证人。
原康悦康復医院儿科护士,李嫣然。”
“传证人李嫣然到庭。”
当李嫣然穿著简单的便服,挺直脊背走入法庭时,被告席上的王有德和朱俊毅脸色明显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