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笑,你还记不记得咱们路过的地方哪些是花草的?”
姜笑记性特別好,他点头,“都记得。”
“去看看。”
一连问了好几家花草铺子,仍旧没有普兰经的下落。
奔波一上午,林思恆怕小骗子累到,就找了个凉亭休息。
林思恆嘆气:“这普兰经也太难找了,乾脆花钱请人去沙漠里找算了。”
姜笑抱著便携的竹筒冰奶茶吨吨吨。
林思恆不爱喝奶茶,他喝的冰水。
姜笑说:“那找谁啊?”
“老头以前说过,沙漠里有一家客栈,每逢月半就会开一场拍卖会。”林思恆说,“要不咱们上那儿瞧瞧去?”
姜笑点头,“好啊。”
这时,一同在凉亭下乘凉的人问:“两位可是要找普兰经?”
林思恆看向那男人,並没有从他身上感受到杀气,於是道:“对。”
那男人道:“不才,在下便有普兰经。”
林思恆也不管真假,只道:“开价。”
那人眼珠转了转,眸中流光闪动,“不如就用少侠你的剑来抵吧?”
林思恆还没说话,姜笑就先叉腰拦在林思恆面前,“不要!”
那人笑了下,“那就没办法了。”他微嘆,“在下只对少侠的剑感兴趣。”
林思恆每逢外出游歷,必遇到老头的熟人。
这人对他的剑这么感兴趣,搞不好就是老头的熟人。
“你对我的剑感兴趣?”林思恆把小骗子拉过来坐下,“那你说说,感的是什么兴趣?”
他想起呈叔以前提过的新名词,问:“恋物癖?”
那男人显然没听过这个词,问:“这是何意?”
林思恆道:“就是说你是不是想跟我的剑成亲,没了这把剑你就活不下去,你以后想跟它睡一张床上,天天在一起。”
男人:“……”
男人略略无语,“倒也不必如此。”
“那看来你对我的剑不感兴趣啊。”
男人如鯁在喉,好半晌才反击,“那少侠想找普兰经,难不成是想与它共度一生?”
“是的,没错。”林思恆捏了捏姜笑的掌心,说,“没了他我就活不下去,我要天天跟他睡一起。”
“普兰经剧毒无比,少侠好別致的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