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余嫂的姆妈为南宫奇打开了紧锁的大门,里面发丝凌乱的周樱芷或者秦青丝,这里暂时且称她为秦青丝罢,一见到南宫奇,就像见到了救星一般奔了上来。
“什么?我的天!琳露死了?”当听到南宫奇的讲述,秦青丝不禁抱头掩面而泣。
“先请节哀吧,你就算哭也是哭不醒吴小姐了,现在我们要想办法找寻出杀她的真凶,还要还回你真实的身份与清白。你先告诉我,吴琳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南宫奇的声音平稳中又似带了几分威严,这也令到秦青丝止住了哭泣。
“琳露这个人,很不错。在她生命中最重要的就是爱情,她是个爱情至上的人。她常常将一句裴多芬的诗歌改成自己的话,那就是,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她会为了爱情奋不顾身,我也很佩服她的。她是在一年前就来到了江城,在一家教会学校里教书,据说还发展得很不错……”秦青丝介绍道。
“等一等……”南宫奇插话道,“你从苏州来到这大后方江城,是你自己的想法,还是吴琳露邀请你来的?”
“这重要吗?”
“请你务必说实话,我想这会很重要的!”南宫奇正色道。
秦青丝想了想,答道:“大概是前个月的事了,那时战事蔓延到苏州,我正想寻找地方逃难。就在那个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是琳露托人辗转送来的,并没有邮戳。信中她鼓励我去江城,她说国民政府刚刚迁到江诚,各个学校正极度缺乏教员,我过去一定会有一个好发展。于是我按信上的地址发了一封电报后就上了路。”
南宫奇扶了扶眼睛镜片,他似乎找到了揭开迷题的一些线索。
他又问道:“吴琳露以前在苏州的时候可交往过什么异性朋友?”
“这可就太多了……”秦青丝笑了起来,“她是个宁可没有饭吃,也不能没有男友的人。我们以前住寝室的时候,常常都笑话她是个天生的花痴,没有男人她会全身无力的。但是不管她什么时候交男朋友,她都不会让我们知道那个男人是谁的。因为她家人都在苏州,她不想让别人对她指指点点,所以她只是在我们几个朋友面前炫耀,到了外面处事很是低调的。”
“这么说,你并不知道她的男朋友都是些什么人吗?”
“是啊,不光是我不知道,我估计就算她现在交了新的异性朋友,她也不会让其他的人知道。因为她是在教会学校里教书的,那里向来学风严谨,她一定不会让私人上的事情影响自己在教会校园里的清誉。”
南宫奇暗暗点头,心想也的确是这么回事,否则小卫也不会打听不出来吴琳露的情人是何许人也。
“好吧,我们先谈到这里,我是相信你的。但是你现在也只有暂时呆在这里,我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解救你出去。不过你放心,不出三日,我一定让你离开这里。”南宫奇此刻似乎竟有些胸有成竹。
南宫奇拉开了门,正要向外走去,却迎面撞到了一个人。是余嫂,正端着一碗参汤准备送进房来,却不料正好撞到了南宫奇,一碗参汤恰好摔翻在地,汤汁溅得四处都是。
“你这人怎么搞的?我辛辛苦苦熬了一整天的参汤啊!你这挨千刀的冒失鬼!”余嫂气得大发雷霆,饭厅里的几个人也闻声走出来看个究竟。
周楚天连忙呼喊,叫余嫂不得无礼。
南宫奇也知道是自己做得不对,正准备低头道歉时,突然一只白色的长毛大猫一溜烟窜到了地上的汤汁边,舔起了碎碗上的残汁。
余嫂正要用脚赶走这只白猫时,突然发出了尖声的惊叫。
这只白色的长毛大猫已经身体僵硬地躺在地上,透体冰凉,已然断过了气。
“参汤里有毒!”南宫奇喃喃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