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溪默默地坐进了车里,跟身边的丈夫一直无话,也不看他,一路上只是静静地望着窗外,无意间看到车窗前的香水座上应景地插着一面小小的香港特区区旗,脸上掠过自嘲的浅笑——她今天居然稀里糊涂地,也跟着“回归”了……方浩儒则始终在摆弄着膝上的电脑,盯着一个PPT文件,似乎在忙自己的工作,并不理会陈溪。前面的小周才叫郁闷,巴不得速速“飞”到目的地,早点逃出这尴尬的氛围。
三周后,汪静从美国回来,上班的第二天正好是周五,便打电话约陈溪晚上一起吃饭。晚上下了班,陈溪如约到了御景酒店的中餐厅,汪静早已在一间小包房里等着她了。
服务员点罢菜离开。汪静望着陈溪,“在美国实在太忙,只能简单地回复你几个字。后来又收到你的邮件,说你炒了她妹妹,也搬回家住了。现在怎么样了?”
“哼,回是回去了,不过关系还是那样。没办法了,破镜重圆,也是有裂痕的。”陈溪回答得有些无精打采。
“是不是你对人家还拿着架子?劝你一句啊:这样可不好。”
“我没有。不过态度是相互的,他老是一副冷冰冰的德性,你总不能指望我单方面热情似火吧?”陈溪顿了顿又补了一句:“这年代,谁离了谁都死不了!”
汪静望着她,“呵,说话这么消极,肯定又是一肚子的不痛快,说说吧!”
“不说他了,没意思。”陈溪叹了口气,“我们好不容易见回面,总在这些事上浪费时间,太抬举他们方家了。说点别的吧!我正好有事问你,是关于Amy的,她被现在的公司辞退了,但是不给她补偿。”
“啊,不给赔偿,外企也敢这么干?”
“不是外企,以前那家法国公司她早就不干了。现在是中关村那边的一家小型IT民企,因为效益不好,现在裁人,可是除了工资计发到上了班的日子,其它的全都没有,你说是不是有点过分?”
“劳动合同签了吗?”
“没有,说是过了试用期才签。我也听说过,中关村那一带有很多公司,不论规模大小,这些方面都做得不太正规,甚至连社保都没有。不过她都已经上班两个多月了,应该有银行的工资支付记录。”
“唉,选择公司就怕遇到这种问题,自己的劳动权益一点保障都没有……好在她还有你这样的朋友,否则自己来张罗维权,一开始可能连门儿都找不着……既然工作两三月了,还好办点。不用问,她的社保也没着落呢吧?”
陈溪无奈地耸耸肩,“所以这次要帮她一并争取。她自己事先也试着打电话问仲裁了,对方听了她的情况,也回复了,说‘可以要求’。”
汪静点了点头,她明白那是仲裁的服务热线一贯的保守肯定用语,“没合同,倒好办了,双方既然事先没有具体约定,也许全按照法律来,她反而能多争取一些利益。”
“我也这样认为。按照去年的‘新劳动合同法’,每个月双倍的工资补偿起码是跑不掉的。不过有个问题,Amy告诉我,这家公司每个月给员工发的餐费补贴,是让大家交回150元的文具发票来充抵,而发票的抬头,要求开的却是另一个公司名字。”
汪静会意,“你的意思是说——实际与她产生事实劳动关系的公司,并不一定是表面上的这家?”
陈溪点点头,“不能排除。大公司挂小公司,一家母公司有几家子公司,名头在公司里混着用,这种情况挺多见的。但是她申诉的时候如果将‘被诉主体’搞错了,后面可就全部作废了!所以我想问问你,怎样才能确认这两家公司之中,到底应该诉哪一家?”
“好办。她不是有工资进帐记录吗?让她本人去银行查,看看工资一直是由哪家公司发放的,就诉那家,如果名称与她实际工作的公司不附,另做说明就行了。总之,就告发她工资的那家公司,那是事实劳动关系的铁证。”
“嗯——有道理!我回头告诉她。”
“你再教她两个损招,”汪静突然诡异地压低了声音,似乎是想避免让正在门口备饮料的服务员听见。“仲裁受理有效期不是60天吗,你让她一定等到第二个月以后才去申诉,至少过了一次发薪日,如果能跨过两次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