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那个时候,他叫张阅驰,是江南名匠世家的后代。江南水乡造就了他温和的性格,他喜欢,站在小桥上,望着桥下清碧柔柔的水波,浅浅的光线就这么洒在上面,柔了满腔的情。
那是三月的春,柳枝才抽开了嫩绿的新芽,湖波悠悠,笛声绵绵,就像一位女儿家在低诉自己的含羞心事。他站在船头,本是看着湖中欢快游动的鱼儿,却被这笛声吸引了去,随风看去,是一名矮小的少年。
站在柳树下,红了双颊,只是一眼,他便看出了她是女儿身。
那双如含水波的眼眸是如何也遮挡不住,于是,他的嘴角弯起了三月般温暖的笑容。白皙的肤色,纤细的骨架,再加上被特意处理过的却依旧能让他分辨出来的独属少女的幽香。
他是一身浅绿色的锦袍,浅棕色的长发用镶着宝玉的金冠束起,细长的凤眼里是迷人的淡紫色瞳孔,绸缎般的感觉,却又像水一般的温柔。那位伪少年脸上满是惊讶,似乎是以为这名绿色锦袍的少年是湖中的仙人,正在邀请着她,共赏湖中景色。
敢问兄台尊姓大名?他问。
他与她坐在一条大船上,面前的案几上摆着冒着气雾的香茗,而一旁的小香炉中,袅袅青烟冉冉而起,模糊了她好看的眉眼。经过化妆,那柳眉看起来粗了许多,脸上贴了面具,看过去皮肤暗黄粗糙,只是她忘记了那双柔嫩的小手,还有那如同水蜜桃甜润的樱唇。
尊姓大名不敢称,小弟姓李,名品鑫。
那,我以后叫你“李小弟”,可好?
当然好,那我以后便称你为“张大哥”了!
一趟游湖,他们便称兄道弟了。李小弟说,她最大的愿望是游遍整个天下,因此,她与家人约定,这几年任由她在外,到时间了,不管怎么样都要回家。
尽管只是刚认识不久,可他却特别喜欢她吹奏的笛声。没有经过名师指导,完全是自己摸着摸着摸透了才学成的,虽然不是很出众,却依旧让他百听不厌。为了不离开这样的笛声,他也陪着她,离开家中,游遍天下。
在这次的旅程中,他发现自己再也离不开她了,她的一瞥一笑,都深深地印在了自己的心中,不管怎么甩都甩不掉。他曾试过,冷落了她一段时间,故意到烟花之地呆上几天。
结果回去的时候,看到她略微红肿的眼眸,愧疚与懊恼便铺天盖地的向自己涌来,尽管自己在那种地方除了喝酒什么都不做,可是,他害她哭了,这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大最大的错事。
喜欢就喜欢吧,爱就爱吧,这辈子他就没有喜欢过谁,既然现在好不容易遇上一个了,为什么还要这样子对她。他愿意,陪她游遍一辈子,现在游,好好记着;成亲后再把从前的路线游一遍,告诉自己是有多么的喜欢对方;有了孩子再游一遍,告诉他们,来到这些地方很容易觅到有情人;有了孙子再游一边,告诉他们一定要记下来、写下来,让以后的子子孙孙都知道这些都遍布他们足迹的地方。
他在心中暗想,以后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女的叫张心,男的叫张品。
早在遇见她的那天,他便查出了她的家世,因为没有人恶意阻止,所以所查到的都畅通无阻,且全部内容都是正确的。
她的真名是李品馨,李家最小的女儿,也是最受宠的女儿,不喜红妆爱男装,这几年一直缠着家里人要外出,最后,家人拗不过了,只好同意。
但,他不相信,李家真的会就这么让想、这位任性的小女儿一走了之,而且不派人保护。想必,她的父母也知道了她遇见他的事,否则,他又怎么会畅通无阻的且额外的得到了关于她的许多信息?看来,他未来的岳父岳母也赞同了他。
那趟塞北之行,他认识了璎珞,一位长相甜美的娇小少女,流水无意,落花有情,璎珞对他的追求,他假装看不见,因为他不想再看到她伤心的样子了,可是,他没想到,后来,这会带给他们两人多大的痛苦。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
与家人约定的时间到了,她该走了。那天,他拿出自己在暗中偷偷制作不让她发现的一个木盒子,上面的花纹雕刻得流畅优美,她小心翼翼的拿着,没有打开。他轻轻的弯起了嘴角,那里面,放着一枚玉佩,那是太奶奶临终前叫给他的,全天下,仅此一对。
这是,给你未来娘子的见面礼,全天下,只有这么一对,你把另一只送给他,如果她肯收下,那么,谁也不能阻挡你们之间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