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名噪一时的金凤儿(1)
三十年前的旧上海,有个出了名的红歌手,人称小周旋,如果周旋列第一,她绝对是第二名,周旋俗称金嗓子,而此女的嗓音虽不比周旋,那模样可是上海滩第一大美女啊,此女当年一十六岁,名唤金凤儿,这金凤儿本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打六岁就拜师学艺,到十六岁终于红遍了上海滩,十年的磨练没有白费,那小嗓一亮,台下顿时一片叫好声,当时的小金凤儿就有很多粉丝,更有很多的权贵富商们捧场。
“累死了,哎,每天都那么多人。这鞋子真卡脚。”在一片欢呼声中,金凤儿香汗淋漓,一身疲惫地走进后台,一边踢掉脚上的高跟皮鞋,一边换上软缎的拖鞋,嘟着樱桃小口埋怨着。
“我说姑奶奶,人多还不好,没人咱们喝西北风儿去啊。”金凤儿的经纪人于老板堆着笑脸迎上来,也许是过胖的缘故吧,身上的西装显得小了一号,那些过多的肥肉如同装入甜筒的奶油,随时准备流下来,于是那些领口啊,皮带上方就成了肥肉的聚集地,每每一激动,这些肥肉便跟着颤动起来,似乎它们也在配合着于老板的喜怒哀乐成为他表情的一部分。
“钱!钱!钱!你就知道钱!”金凤儿不满地在梳妆台前、罩着真丝绣花座套的椅子上坐下,两条柳叶细眉拧在了一起。
镜中的她,圆圆的杏眼,格外明亮,带点婴儿肥的小圆脸又使得她在妩媚的气质里加了点少女的纯,粉色的缎子旗袍包裹着纤瘦的体格,无论怎么看都是个不打折扣的美人儿,只是此刻那一脸的怒气有点破坏这上天赐予的美。
早就候在一旁的小丫鬟忙上前递上热毛巾,“凤儿姐姐,您累了吧?看这一头汗,赶紧擦擦。”
金凤儿一看见小丫鬟,立刻换了笑脸,接过热毛巾笑道,“还是小秀疼我。”
这个被唤作小秀的小丫鬟腼腆地笑了笑。瘦小纤弱的她虽然远不及金凤儿明艳,可也是个眉清目秀的妙龄少女。
“凤儿姐姐,您喝口茶吧,歇会儿。”一旁的小秀低着头递上一杯茶,然后依旧低头垂手立在一旁,一副随时等候差遣的样子。小秀总是恭恭敬敬地在金凤儿身边伺候着,毫无怨言,小秀对金凤儿的崇拜带着点嫉妒羡慕,不过那点儿嫉妒羡慕又往往被崇拜淹没的一点儿不剩。
小秀姓霍,跟金凤儿是同乡,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家里穷得连饭都吃不饱。为了贴补家用,只好出来做工。
看着小秀,金凤儿不禁感慨万千,同样是农村的穷孩子出身,小秀就比自己小一两岁,可是就得被自己使唤着,想想也是,自己六岁拜师学艺,挨过师父多少的打骂啊,而今终于熬出头了,十年了,终于熬出来了。小秀因为是自己一个村子的,受着她父母的托付给她碗饭吃,省的在乡下饿死。同乡嘛,就收了她做个丫鬟吧,平时做个伴儿。所以没人的时候,倒也拿她当个姐妹看,说点体己的话儿。
“就知道吃白饭,明儿把你也轰上台去。”于老板鼓着一双绿豆眼,生气地说,他一看见小秀就一脑门子不高兴,毕竟这丫头不能帮他赚钱。
听了这话,小秀的头埋得更低了,脸上的红晕一直羞到了脖子根,那红晕在耳朵一带迅速蔓延着,小秀每次一紧张害羞就整张脸、耳朵、脖子根儿都是红的。
说到上台,小秀更紧张了,记得有一次于老板非得轰小秀上去锻炼锻炼,尽管台下金凤儿辛苦地教她练了很多遍,结果小秀一上去,整个人都傻了。她一出场,看着哪哪都是坐满了人,而这些人全都盯着她看,就感觉脑袋里嗡地一声,整个人都不好了。台下坐满了观众,她望着一双双注视着她的眼睛,不知道看哪个人好,头顶的镭射灯霓虹灯晃得她眼晕,她感到心跳得厉害,紧张到了极点,又感到天旋地转,随时都有可能晕倒。
可是没招,既然上了台,总得张嘴,小秀憋了半天,终于结结巴巴地开了口,“我是新来的,叫……”
台下观众多半都是熟客,他们见惯了金凤儿甜美可人的样貌,听惯了金凤儿娇矜婉转的声音,这些花钱听歌的观众当然都是冲着金凤儿来的,他们当中有不少是上海滩的豪绅阔少,每天都来给金凤儿捧场的,也有从外地慕名而来的客商,此刻台上这个结结巴巴、畏畏缩缩、手足无措的瘦小女子哪能合上他们的眼,待她一张嘴,挑剔的观众发现她的声音远不如金凤儿的娇柔悦耳,再加上她的容貌也远不及金凤儿甜美娟秀,立刻就没了耐心阀。
“下去!下去!我们要金凤儿!”
“就是,赶紧换人!”
不知是哪家的少爷喊了第一句,其余的观众跟着喊了起来。有几个顽劣的公子哥甚至抓起糖果瓜子往台上扔。
“大爷我花钱是来给金凤儿姑娘捧场,这个丑姑娘赶紧下去!别浪费老子的时间!”
“赶紧滚下去,别浪费爷爷的时间,爷爷等下还要去喝花酒呢,一看见你,爷爷一点兴致都没了。”
“刚从乡下来的吧,见了人还会脸红,话都说不清楚,于老板出来,给大爷退票。”
“丑八怪!赶紧滚下去!”
诸如此类的喝骂声不绝于耳,小秀当然不像他们骂得那么差,可是谁叫你上台呢,既然上了台,就得能压住场,镇住他们,可小秀哪有这气场。
当时的小秀还是现在这个表情,面对一帮公子哥的斥骂,脸先是红到耳朵再红到脖子根儿,手脚更不知往哪里放。
躲在幕后的金凤儿和于老板示意她赶紧唱,于老板打手势让乐师赶紧演奏。
悠扬的乐声响起,观众们瞬间安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