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宓生得极为漂亮,十几岁就嫁给了袁熙。袁绍失败后,曹丕闯进邺城袁氏宅邸,一眼就看中了甄宓,欣然纳入房中。甄宓为曹丕生下一儿一女,即曹睿和东河公主。后来曹丕称帝之后,宠幸郭氏,甄宓年老色衰备受冷落,屡生怨滂,竟被赐死。死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后来曹睿即位之后,杀郭氏以报母仇。
表面来看,甄宓与曹植之间没什么纠葛,最多是后者单相思罢了。好在曹植是个文人,文人总喜欢发言议论,所谓言多必失,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些讯息。凭借这些讯息,我们才有机会揭开迷雾。
在反复查阅中,我终于在曹植写给曹睿的一封书信中,发现了一条微弱的线索。这条线索非常晦涩,可当它从历史尘埃里被拎起来以后,我却发现它所牵连出来的,却是一连串令人瞠目惊舌的真相。
曹植是一个有雄心的人,他对自己被软禁而无所作为的境况,感觉到非常郁闷。史书上说他“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上疏求自试”,意思是曹植觉得自己的才干没有得到发挥,经常上书希望能为朝廷做点事。
哥哥曹丕没给他这个机会,但侄子曹睿也许还有的商量。于是,在曹睿即位后的第二年,曹植给曹睿上了一道疏。在他的这份疏里,曹植挥斥方遒,慷慨激昂,嚷嚷着要杀身靖难,以功报主,实在是一篇文采斐然的好文章。其中有这么一句:
“臣闻明主使臣,不废有罪。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里面一共用了四个典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典出秦将孟明视和鲁将曹子,这两个人屡次打了败仗,却始终受到主君信赖,后来发愤图强,一战雪耻。“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其中盗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马被山贼偷走,他非但没生气,反而说吃马肉不喝酒容易伤身体,于是送了坛酒给这些偷马人。山贼们很受感动,在秦、晋交战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为前句已经用了秦,而秦君为赵姓,所以这里用了赵字互文。
以上三个典故,都是古籍里常见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个典故:“绝缨。”
绝缨这个典故出自楚庄王。据《说苑》记载,楚庄王有一次宴请众将,日落不及掌灯,席间漆黑一片。有人趁机对楚庄王的姬妾动手动脚,姬妾急切下扯下他的冠缨,告诉楚庄王说只要点起灯来,看哪个头上无缨的,就是坏人。楚庄王却吩咐众将把冠缨都扯下来,然后再点起火把。数年后,楚庄王表彰一位杀敌极其勇敢的将军,将军坦诚就是当年绝缨之人,为了报答主君宽厚之恩,方舍身杀敌。
臣子给主君上书的时候,这个典故是不能随便乱用的,否则就是诸葛亮所说的“引喻失义”,让人怀疑你对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头。曹植忽然抛出这个典故,本意是想向曹睿表明自己上阵杀敌的强烈意愿,可也等于是堂而皇之地向曹睿表明,他曾经和皇帝的妃子发生过类似“绝缨”一样的关系。这位妃子,只能是他一直迷恋着的甄宓。
紧接着这个典故,曹植又写道:“臣窃感先帝早崩,威王弃世,臣独何人,以堪长久!”这句话就近乎**裸的威胁了:“我兄弟曹丕已经死了,曹彰也挂了,我算什么人,居然能苟活到现在。”重点就在于“臣独何人”四个字的正话反说,明明是在向曹睿强调:我是因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现在。而这个理由,曹睿应该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这份奏章不被通过(原文:植虽上此表,犹疑不见用),不忘最后补了一句:“呜呼!言之未用,欲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也。”这句话表面上是递进关系,其实是一个伪装了的虚拟语态。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没被采用,也好歹能让别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采用,那么别人可就会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这封信里,曹植用“绝缨”这个典故来提醒曹睿:我和甄宓之间发生过类似“绝缨”的事情。对照接下来那两句语带威胁的口吻,所谓“绝缨”事件恐怕不是什么儿女私情,而是不能宣诸于口的极秘之事,这件事不仅牵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还是曹植这么多年来的保命符。
所以曹植才在最后来向曹睿开出条件:如果“言之未用”那么我可就要“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这封信是一个相当有技巧性的隐晦暗示。在其他任何人眼中,它不过是篇言辞恳切辞藻雅驯的文章,惟独曹睿才能读中其中的微言大义。
而曹睿是如何回答的呢?他的回信没有记录,不过曹睿很快就下诏,把曹植从雍丘徙封到了东阿。用曹植自己著作里的描述,雍丘是“下湿少桑”,而东阿则是“田则一州之膏腴,桑则天下之甲第”。可见这一次的徙封,不是出于猜忌,而是破格优待。
面对一位藩王的威胁,皇帝非但没有采取报复手段,反而下诏优容待之,这在曹魏时代简直不可想象。如果曹睿不是心胸宽广的圣人,那只能说明他是心虚了。这样一来,也能够解释为何曹植写成《感甄赋》之后,曹丕明知其情,却毫无反应。他是不敢反应,因为他和自己儿子一样心虚。
曹植一提甄宓的名字,这两位帝王就讳莫如深。可见曹植和甄宓之间,绝非毫无交集,这个交集,就是奏章里所谓“绝缨”之事。
史书上没有曹植和甄宓接触的记录,不过却可以通过两人的履历来加以印证。
建安二十一年年底,曹操东征孙权,当时随他去的有卞夫人、曹丕,还有甄后的两个孩子曹睿与东乡公主。甄后却因为生病,留在了邺城。而同时留在邺城的,还有曹植。
本来这也没什么,你住你住的太子府,我住我的藩王邸,两不相涉。可曹植却并非优哉游哉地过日子。在建安二十年,曹操在出征救援合肥时,对曹植说:“我当年作顿邱令的时候,是二十三岁,回想起当时的所作所为,现在无愧于心。你今年也二十三了,可要自己加油啊。”(吾昔为顿邱令,年二十三。思此时所行,无悔於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与!)
曹操二十三岁做了什么事情呢?史无明载,不过他在当顿丘令之前是洛阳北部尉,“造五色棒,县门左右各十馀枚,有犯禁,不避豪强,皆棒杀之。”想来在顿丘做的事也差不多。
可见当曹操出征的时候,他希望曹植能够坐镇邺城,维护大后方的稳定,所以拿自己在顿丘令任上的所作所为做例子,勉励曹植拿出狠劲来,该出手时就出手。曹植在此时所扮演的角色,相当于内务部或者安全局的最高领导,在曹操和曹丕远征期间确保大后方许都、邺等几个重镇的安全。
而这时候甄宓在做什么呢?《魏略》记下了这样一件小事:曹操在这一次东征时,不光带着自己老婆卞夫人,还带走了甄宓的一儿一女。曹操三月份回邺城,而曹军主力一直到次年的九月才回来。卞夫人回来以后看到甄宓光彩照人,就很奇怪,问她说你跟你儿女离别这么久,应该很挂念才对啊,怎么反而容光焕发更胜从前呢?甄宓回答说:“有您照顾他们,我还担忧什么呢?”(自随夫人,我当何忧!)
这个心态是很可疑的。儿行千里母担忧,儿女随军出征,就算是有可靠的人照顾,当母亲的最多是“不担心”罢了。可史书上描述此时甄宓的状态,用的词是“颜色更盛。”注意这个“更”字,说明甄宓的面色,比与儿女离别时更加光彩照人。换句话说,自从建安二十一年她公公婆婆丈夫儿女离开以后,甄宓非但毫不担忧,反而一直很高兴。
人逢喜事精神爽,人的心理状态会如实地反映在生理状况上。本该“不担心”的甄宓,却变得“很高兴”,说明甄宓高兴的,并不是儿女出征一事。那么她到底在高兴些什么呢?
在这之前,曾经有一次卞夫人随军出征得了小病,甄宓听说后彻夜哭泣,别人告诉她只是小病已经痊愈了,甄宓继续哭,不相信,说这是卞夫人安慰自己。一直到卞夫人返回邺城,甄宓望着她的座位哇哇大哭,说这回我可放心了,把卞夫人感动坏了,连连称赞她是孝妇。
这两件事都是相当高明的马屁,高明到有些肉麻和做作,很有些王莽式的谦恭。就连裴松之都质疑说:“甄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因此这些行为说明不了甄宓是孝妇,只能证明她有智慧,工于心计。她越是处心积虑地讨好卞夫人,越证明她是在掩饰些什么,图谋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