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轻人,为了爱人的死,杀了人。
凶手是自首的。
凶手是自愿的。
这是一场双方同意的死亡。
“闻樨,”她开口,“你知道你会被判刑吗?”
闻樨点头。
“知道。”
“你不后悔?”
闻樨摇头。
“不后悔。”他说,“温寻死的时候,没人陪他。贺明死的时候,我在。至少,他有人陪着。”
他站起来。
“庄法医,带我走吧。”
庄继红看着他。
这个年轻人,眼里全是疲惫,但很平静。
她拿出铐子。
“闻樨,你被捕了。”
闻樨伸出手。
铐子扣上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座坟。
“哥,”他轻声说,“债还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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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樨被带回海城,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
法庭上,他如实供述了一切。贺明自愿赴死的事实,也被认定为从轻情节。最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郁筝认领了郁笙的遗骸,在老家给他立了块碑。碑上刻着:慈兄郁笙之墓,妹郁筝立。
顾朗因知情不报,被处以行政处罚。他辞了包工头的活,去了温寻的坟前,站了一整天。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沈默的那些“藏品”,被一一认领。有的找到了家人,有的没有。没有家人的,庄继红给他们立了无名碑,每年去扫一次。
那些婴儿,被安葬在公墓里。十三座小小的墓碑,排成一排。墓碑上没有名字,只有编号,和一束永远不凋的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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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结束后一个月,庄继红收到一封信。
寄件人叫谢兰,是一个她从没听过的名字。
信里只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双手。
苍老的,布满皱纹的手,捧着一束铃兰。
背面写着一行字:
“谢谢你让郁笙回家。他是我弟弟。”
庄继红愣住了。
郁笙的姐姐?
郁筝不是唯一的亲人吗?
她打电话给郁筝。
“谢兰?”郁筝的声音很惊讶,“那是我妈。但她早就去世了。”
庄继红的心跳漏了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