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被打破了,在小规模人数的交战当中,失去一个人,一桿枪,一个战力,就是非常巨大的劣势了。
对方也是有阵型的,阵型当中的其中一个点被林歌替代,整个战斗阵型就被打乱了。
林歌打开耳麦说了一句。
“追击。”
说完,他已经端起枪口开始寻找目標了,之前有队友的报点,即便敌人在不断奔跑和移动,林歌也大概能够推测出他们的行动轨跡,很快,他就找到了逃窜的敌人。
其实雪地服还是很有用的,要是换做视力一般的人,面对这一片茫茫雪地,早就要雪盲了,即便敌人在移动都看不见。
林歌的视力优势再次得到了体现,即便是非常微弱的风吹草动,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对方果然不是一般人,即便在雪地中,速度依旧飞快,林歌端起枪,瞄准镜对准了奔跑的敌人,开始扣动扳机。
林歌已经开始慢慢適应瞄准镜了,因为格雷厄姆跟他说,肉眼的天赋和枪法固然重要,但如果能够完美使用和配合现代科技,林歌那神乎其技的枪法还能够更上一层楼。
林歌也觉得自己需要適应新的装备才行,他以后还想玩狙击枪来的,要是简单的基础瞄具都不会用,用高倍率的瞄具不是闹著玩的吗?
林歌也换了一个瞄准镜,因为当时还在美国,所以用的是美军三角洲的標配。
主瞄具是vortex1-10x,副瞄具是45度角rmr红点。
这个瞄具还是非常適合在野外作战的,中远距离的瞄准开枪非常丝滑。
不过林歌觉得自己还没有发挥出这一组瞄具的最大的作用,因为他觉得用了瞄具和他不用瞄具时候的命中率是差不多的。
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要坚持用。
“砰砰砰砰……”
林歌连续扣动了扳机,子弹追著敌人的轨跡打了过去,距离大概一百多米远。
第一颗子弹打晚了,落在了敌人的后面,第二三颗子弹都被树挡住了,第四颗子弹打早了。
其实也不是打早了,而是敌人改变了奔跑的节奏,这伙敌人確实很聪明,经受过专业的训练,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內改变节奏,绝对不是等閒之辈了。
然后,林歌就失去了目標。
林歌呼出一口气,该死的傢伙……跑得还挺快。
就在这时,林歌突然感觉如芒在背,背部像是被针扎了一样刺痛。
紧接著,林歌的左后侧响起了一道枪声。
林歌赶忙下蹲回头,开枪方位站著的是爱丽丝,与此同时,耳麦里传来爱丽丝的声音。
“在你的正后方,看我干什么?”
林歌愣了一下,再转身一看,远处一棵树后面躺著一个人,要不是地上红色的血,林歌还真没看到他在哪里。
他鬆了口气,虽然他感应到了,但刚刚那种情况,想要躲避可能有点来不及了,林歌说道。
“谢谢。”
“不客气。”
爱丽丝冷声回应。
林歌从下斜坡往上跑的时候,她也改变了自己前进的方向,让自己的射界儘可能覆盖整个下斜坡,就是怕有人在林歌的身后放黑枪,她的感觉没有错,还真让她逮到了。
与此同时,阿戴琳和亨德森也说道。
“我的目標消失了。”
“我的也是,妈的,也太他妈能跑了。”
这伙人確实厉害,一看已经不敌了,就立马撤退,一点也不犹豫,也完全不恋战,更没有要为死去同伴报仇的想法。
这种情况下,要追击是很难的,除非有鲍勃的无人机从空中追踪。
亨德森问道:“现在怎么办?继续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