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里,顶住,我们马上到。”
说著,小队加快了脚步和速度,马不停蹄地朝著枪声的方向衝刺。
不过有一点林歌不太明白,碰上这么多敌人,阿戴琳和鲍勃居然没有带著凯萨琳跑?
这是为什么?
跑才是上上策啊。
这也是林歌交代其他人作战的基准点才是。
於是,林歌就问道。
“敌人大概有多少人?你们为什么不跑?”
这次在耳麦里响起的声音是凯萨琳的,从她耳麦里甚至能够听到非常清晰的枪声。
“不能跑!”
“我在这里发现了我想要的东西,必须要爭取,但是敌人也发现了,我们必须把他们打退,打跑,才能够得到这个药材!”
原来是这样。
这样就没法退了。
这是这次任务的重点,绝不能退缩。
“好的,收到,顶住。”
林歌关掉耳麦后,对其他人喊了一句。
“加速!”
在雨林中久了,会习惯这里的节奏。
各种节奏。
最重要的就是对雨林的路线开始有天然的感知。
这当然也是一种天赋了。
很多时候取决於带头的人走的路。
林歌就是那个带头的人,在纵横交错的雨林中,林歌总能找到最正確的那一条路。
林歌也没有什么依据,就是完完全全地凭藉感觉行跑。
但总能跑到正確的道路上,不会跑著跑著就没路了。
枪声越来越近,也就意味著离敌人越来越近了。
这个时候,林歌放慢了脚步。
放慢脚步又跑了一会儿,林歌突然停下了脚步,转身对其他人说道。
“爱丽丝,波尔克,你们各自带著自己的人,从侧面包抄敌人,我和程梨去找阿戴琳。”
爱丽丝和波尔克点了点头。
“roger!”
林歌说道。
“注意安全距离。”
爱丽丝带著亨德森和埃文斯朝著右边去,波尔克带著布朗和露娜走向更右边。
他要绕个大圈,才能对敌人起到包抄的效果。
从大局观的角度而言,波尔克无疑是要比爱丽丝要更强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