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他的遭遇,可就没那么幸运了。
那时正是深夜,哪怕月色皎洁,四下里依旧漆黑一片。
更何况刚穿越的他脑子一片混乱,对周遭环境更是一无所知。
这还不算最惨的。
林恩摸了摸树皮上的抓痕,不由得想起了那群该死的野狼。
没错,还没等他从穿越的震惊中回过神,一群饿狼就盯上了他。
黑夜里,几十双泛著绿光的眼睛,看得他头皮发麻。
一声狼嚎过后,他当时转身就跑,拼了命才衝到这棵橡树底下。
可两条腿的人,哪里跑得过四条腿的畜生?
他很快就被扑倒在地,若不是拼死护住了脖颈,恐怕当场就成了狼的点心。
饶是如此,他的身上还是结结实实地挨了好几口,脸上更是被狼爪狠狠抓了一下。
此刻脸上那几道浅浅的疤痕,就是当时留下的印记。
还好当时手机还有电,绝境之中的他急中生智,点开了一首劲爆的摇滚外放。
突如其来的巨响嚇了群狼一跳,求生欲爆棚的他,哪怕穿著的是拖鞋,也爬上了这棵橡树。
想到这里,林恩下意识地手脚並用,几个呼吸间就爬到了离地四米高的枝干上,低头俯瞰著地面。
这个视角,和当初躲避狼群时一模一样。
只不过那时,树底下有十几匹狼正疯狂地扒拉著树干,试图爬上来,这才在树皮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抓痕。
最后哪怕他上了树,那群畜生也没有离去,而是守在树下徘徊不去,等著他力竭坠落0
那段痛苦的日子,足足持续了一天两夜。
直到满月过后的清晨,他才被路过的猎人发现,捡回了一条命。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尼伦气喘吁吁地跑到树下,抬头望著他,也露出了追忆的神色:“一晃眼半年就过去了,还是同样的位置。”
“我记得你那时浑身是血,整个人半死不活地掛在树枝上,差点没把我嚇死。”
咚的一声,林恩从树上跳了下来,落在好友身边,接过话茬:“这算什么?比起后来伤口感染的那十几天,这点皮外伤根本不值一提。”
这话倒不假。
虽然幸运地被尼伦所救,但伤口感染的问题还是找上了他。
那段时间,他只记得浑身发冷,止不住地发抖,却总有人在他身上添著被子。
意识模糊间,肌肉和脑袋的剧痛日夜不休,他硬是凭著一股韧劲,才从鬼门关里爬了回来。
之后更是虚弱了十几天,连下床都费劲。
所以林恩穿越后的一个多月里,基本都在臥床养伤,全靠尼伦一家悉心照料。
其中出力最多的,便是当时正好赋閒在家的玛格丽特。
“確实不容易,”尼伦感慨道,“当初好多人都说,你这是染上了热病,根本熬不过去,没想到你硬是挺了过来。”
林恩无声地点了点头。
沉默了几秒后,他才开口说道:“好了,过去的事,怀念一下就够了,日子还得往前过,人也得一直往前走。”
而尼伦听到这句话后,不禁想起了其他人,说道:“我更希望,那个失去孩子的母亲,也能明白这个道理。”
林恩不可置否:“走吧,回村吧。”
“今天发生的事够多了,但我还有一堆活没干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