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约定
本子里的内容不复杂,只记了一些沐瑶做的事情,后面写了苏恒对沐瑶这个人的分析。
比如这一页:某年某月某日,沐瑶把同事的实验器材破坏了,因为该同事之前对她有口头上的骚扰,还扬言要她在科察组只能给她打下手,沐瑶把实验仪器破坏了之后,严重干扰了该同事的工作进度,使其升职的进度搁置了。
苏恒在后面写:能看出沐瑶是一个有仇必报的性格,在后面的工作上还是要尽量避开她不喜欢的部分。
看起来就是一个上司对于难以管理的闹腾员工的分析,只不过苏恒的这些过于细致了。
玉烟凝和杜濡聖把这本本子看完了,也没有弄明白苏恒的目的是什么,于是也就只好把本子收起来,日后再用。
而这边顾歆苒因为担心玉烟凝在科察组知道苏恒出事的消息之后会缓不过来,就想着赶到科察组外看能不能和她见上一面,却在科察组的门外看到了沐瑶鬼鬼祟祟的身影。
她怎么会在这里?顾歆苒下意识就觉得不会是什么好事,一边举起手机拍下了沐瑶从科察组出来的照片,一边走到一边去观察科察组现在的通行情况。
走到一边一看,顾歆苒发现上面分明还贴着大大的封条——“禁止出入。”
那就是沐瑶私闯了?顾歆苒思忖着,把照片发给了警局。
但她忽略了一件事——警局现在对沐瑶也发怵。虽然确实要对科察组戒严,禁止出入是没错,但沐瑶就算闯了,那又怎么样呢?
“难道你还能把她拘留了?”警局的队长已经见怪不怪了,对于这种情况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较好。但新来的警员什么都不懂,硬要追问他:“那不然呢?不是按照流程拘留她吗?
队长叹气:“哪里是你以为都那么简单的?实话告诉你吧,就算你按照程序把她拘留了,你拿不出证据来,24个小时之后……哦不对,不用二十四个小时,半天不到人家的妈就会来保释她,那可是我们副局都得给面子的人啊。”
队长悠然自在地喝了一口茶,他语气轻飘飘的,仿佛完全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一般:“她妈,你知道她妈是谁吗?符氏的总裁,符弘澜,你知道吧?那是人家亲妈,每次人家一犯事符总就来保释她,我都看麻了。”
见年轻的警员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哼了一声,给他最后一击:“你说都这样了,我们何苦又要去走那个流程,反倒惹得符总不快呢?你说是吗?”
说完,他站起身在年轻警员的肩膀上拍了拍,“你啊,还是太年轻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还不领悟他要也就没办法了。
……
快到周末了,顾歆苒不死心,给鹿悦白又打了一个电话过去,那边鹿悦白自然是客客气气拒绝了顾歆苒的邀约,也是,人家男朋友和邢凯是死敌呢,她又怎么会改变主意答应自己。
但和邢凯都说好了的,这周末要拍定妆照,顾歆苒找不到鹿悦白来拍,只能自己硬着头皮就上了。
刚一到片场,顾歆苒就有些被这里热火朝天的气氛镇住了,她呆愣在原地,一个看起来是场务的人眼尖发现了她,连忙上前拉住她的手:“是顾小姐吧?我们导演等了你很久了,赶快来拍照吧。”
然后没有搞清楚是什么状况的顾歆苒就被迷迷糊糊拉去化了妆,还换上了衣服。
“你确定,这就是女主角要穿的衣服?”顾歆苒站在镜子前,有些不确定地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邢凯要拍的这个电影的剧本她事先不是没有看过,可是她就算没看过剧本,只听人描述,也知道这些衣服完全和女主的形象不符合啊!
邢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走过来,他看着顾歆苒身上的衣服,摸着下巴沉吟道“确实是不怎么符合女主角的气质。”
顾歆苒扯了一下自己身上的粉红大泡泡袖子,眼神幽怨:“导演,你确定真的只是一点?”
邢凯咳嗽了一声,他作为男导演,自然是不太关心服装的事情,在回国之前一直是有专业的设计师来负责服装这一块,回国之后他没多在意,演员的服装要么是合作方的设计师,要么就是邢凯签了合同的合作品牌,这一次的情况就属于后者。
但此刻,就算邢凯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大直男,也看出来情况的不对劲了……
顾歆苒叹了口气,正要和邢凯说要不今天的定妆照还是先算了,等找到合适的服装再拍也不迟时,门外跑来一个人。
她有些气喘吁吁的,看来是赶得很紧急。
顾歆苒抬头去看——是鹿悦白!
她又惊又喜地站起来,迎接鹿悦白的到来,鹿悦也没和她客气,一头扎进她怀里:“我给你救场来了。”
顾歆苒看了刑凯一眼,压制不住的开心:“导演,现在我不用自己上了吧。”
刑凯扶额,他本来想的就是要顾歆苒上,之所以提出那个顾歆苒和鹿悦白必须上一个的要求是因为他知道鹿悦白根本不会搭理他,所以这只是一个让顾歆苒来拍戏的说辞而已。
而这边顾歆苒已经在脱外套了,她一边脱一边吐槽:“这个外套根本不符合女主的人设啊,这样吧,导演你把这些服装退了,我之前有设计过一套成衣,那套衣服就挺适合的。”
刑凯无奈,现在顾歆苒是投资人,她说什么刑凯还能说不吗?
于是顾歆苒就一个电话打给了自己的管家,叫他取来之前自己设计好的那套衣服。
刑凯本来对顾歆苒说的衣服没什么信心,但不成想,顾歆苒还真的懂行,那几件衣服穿在鹿悦白的身上,刑凯仿佛看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女主站在自己面前,对自己微笑。
他摇摇头,清醒过来,夸赞顾歆苒:“顾总的品味确实好。”
顾歆苒在鹿悦白身上比着尺码,闻言只是一笑:“那就中止那边的合作吧,违约金我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