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只要季池予不在家的时候,她就会去简知白那里报道,学习暗杀者的技巧。
简知白说她天生就懂得怎么隐匿气息、最小化自己的存在感,一击制胜的奇袭路线,是最适合她的。
“我需要学会如何杀人吗?”余野芒问他,“这也是留在季池予身边的条件之一吗?”
简知白闻言扬起眉。
“别把这种责任推卸到我和大小姐身上——刀在你自己手里,是要杀人,还是要保护谁,都要由你自己做主。如果想杀人的话,就算没有刀,哪怕只有一支钢笔,也会有人想方设法去扎穿对方的喉咙。”
将特制的暗器匣绑在了余野芒的手臂上,他确认一切机关都能正常使用后,便收回手,任由余野芒的袖子往下滑落,将暗器匣掩盖。
简知白淡淡道:“而我,只是负责把刀交给你。”
余野芒当时还不太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但她现在好像有点明白了。
至少,在她想要反抗、想要保护自己的时候,她可以有一把刀握在手里,而不是只能逃跑或者束手就擒。
余野芒眼也不眨地盯着兰斯,幽绿的眼睛冰冷而尖锐,像是一头正在呲牙威胁敌人的小狼崽。
兰斯却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想起了过去的自己,他完全没被惹恼,甚至因为不想让余野芒更害怕——他敢确定,要是再靠近的话,余野芒一定会扑过来撕咬他的。
因为如果是他的话,他就会这么干。
兰斯索性突然抱膝蹲下,从居高临下的俯视,变成了没那么有压迫感的仰视。
他像个前辈那样,好心提醒余野芒:“要努力变得有用哦?这样主人就会更喜欢你,你就可以踩在竞争者的身上,一直陪着她了。”
余野芒却不屑一顾。
“不,我不需要变得有用。”
她低下眼睛,看向自己白皙的、尚且柔弱无力的掌心,用力攥紧十指,然后看向了兰斯,一字一顿地说。
“季池予说,我只需要做‘余野芒’就够了。”
兰斯眨了眨眼睛,“哇”了一声。
于是,等季池予换好衣服出来一看,就瞧见兰斯蹲在那里,对着余野芒一通小海豹鼓掌,一副被帅到了的小迷弟样子。
季池予:?
上了车之后,她忍不住好奇:“你好像很喜欢野芒?”
“嗯!因为我们是同类啊!我也是被头儿从地下斗兽场捡回来的。”
兰斯笑眯眯地承认:“我那天本来想把她一起带回去的。但是简知白说,这是兔子小姐你要捡的,头儿就不同意了。”
——“同类”。
季池予抓住了关键词:“那你为什么不喜欢简知白?你之前也说过,他身上有‘同类’的味道吧?”
兰斯从不遮掩自己的情绪,一提到简知白,刚才还眉开眼笑的脸,立刻就嫌弃地皱成了一团。
简知白和余野芒不一样。
他觉得简知白是同类,是因为他们都是被抛弃之后,在阴影里扭曲挣扎过的人,即便现在换上了光鲜的衣服,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可骨子里透出的腐败味道却没变。
“简知白很危险。”
但兰斯想了想,又补充:“不过你是一个很好的主人。他好像很听你的话……你要记得喂饱他,不要让他感觉到饿。不然他会吃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