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不要惊动敌方!”
“是!”常英站得笔直,真正是英姿飒爽。
樊疏桐满意地点头,背着手,有板有眼地喊口号:“好—跑步前进!一二一,一二一……”
常英那个时候也就八九岁,成天穿着经她妈改小的小号绿军装,腰间还扣着同样改小了的皮带,以标准的出操向着目标—她家前进。不过一会儿工夫,就将她家的麦乳精摸出来贡献给了樊疏桐。麦乳精是一种黄色颗粒状的甜食,可以干吃,也可以冲水喝,是那个时候孩子们最爱吃的零食,很高档,一般人家不常买。外包装跟现在的罐装牛奶类似,多是作送礼用。虽然现在这种食物已经被淘汰,但是很多七八十年代走过来的人都记忆犹新,很香,也很甜,男孩女孩都爱吃。樊疏桐也很大方,把常英贡献的麦乳精分给大家吃,寇海连声赞好吃,咂吧着舌头说:“嗯,不错,跟我们家的那罐味道简直一模一样。”
樊疏桐从小练就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事,正色道:“那你怎么不拿来给我们分享?”
寇海说:“我妈锁着呢,说是吃多了不好。”
“那你还吃?”樊疏桐挑着眉反问。寇海当时舔着手指说:“跟首长在一起,就是毒药我也吃。”
樊疏桐一脸坏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好样的,不愧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
结果晚上回到家,寇海发现柜子里的麦乳精不见了,问妹妹,常英理直气壮地回答:“贡献给首长了!”寇海气得就差没抽妹妹,但他也不能声张,只能咽了这个哑巴亏,此后类似的事情常有发生,寇海也就习惯了,每次家里有好吃的好玩的不见了,就会随声问妹妹:“我那盘邓丽君的磁带呢?又贡献给首长了?”
“报告政委,正是!”常英简直就是樊疏桐的内线,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卧底。没办法,常英从小就崇拜樊疏桐,那感觉跟崇拜她爸爸和哥哥是不一样的,简直是将樊疏桐奉为英雄,樊疏桐种种劣迹在她眼里成了英雄事迹。樊疏桐在大院里无恶不作,坏事做得越多,常英越崇拜。
一晃几年过去,哥哥们都长大了,常英也有了十三四岁,性别意识还没有觉醒,樊疏桐他们在柳荫路的小院里“开会”,常英一有空也要过去凑热闹。每次过去,看到连波带着小朝夕,就会觉得很好玩,捏着朝夕的粉脸说:“多好看的娃娃,比我家挂历上的娃娃还好看,连波哥哥,她怎么生出来的啊?”
常英的意思是,这么好看的小人儿应该不是人类生出来的,因为她也是妈妈生的女儿,怎么就没生得这么好看。
樊疏桐搭话道:“她妈是个妖精。”
连波斥责哥哥:“哥,在小孩子面前说话注意分寸!”
小朝夕歪着脑袋,撅着嘴说:“我妈妈不是妖精,我妈妈是仙女。”
“对喽,朝夕就是个小仙女!”连波将朝夕搂在怀里,很好地保护着她。常英又将她拉过来,问她:“那小仙女,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我长大了要嫁人。”朝夕一脸天真,但是又很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
常英乐了,逗她:“那你嫁给谁啊?”
朝夕将手一指,正指着连波:“就嫁给连波哥哥,我给她做媳妇儿。”
“哦哟—”
院子里起哄了,黑皮和细毛拍着手,嘴巴都快笑歪。连波脸皮薄,满脸通红,支吾着说:“小孩子说的话,你们也当真?”
只有樊疏桐没有笑,眯起眼睛,瞥着小仙人儿似的朝夕,嘀咕了句:“臭丫头,真是跟你妈一个德行……”
樊疏桐和陆蓁的交恶,其实从来就没有缓和过。
陆蓁对樊疏桐没好脸色,樊疏桐对这个漂亮的后妈也不买账,两人很少当面吵,一直是冷战。住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至少表面应该保持平和,但就是这表面上的平和樊疏桐都做不到。当然,陆蓁也做不到。
但与之截然不同的是,陆蓁对连波却非常和善,这跟连波知书达礼,又呵护朝夕有关,更重要的是连波很尊敬陆蓁,虽然以陆蓁的年龄还远不够做连波的后妈,可人就是这样,你敬我一尺,我就让你一丈,连波一直把陆蓁当长辈样的尊敬,陆蓁当然也对这个仅小自己十来岁的“晚辈”关爱有加。两人经常在一起聊天,谈生活谈理想,连波有什么不懂的事情也会请教陆蓁。尤其是连波非常怀念自己已故的母亲更让陆蓁觉得这个孩子很善良,一个对父母都没感情的人,那跟禽兽没有区别。比如樊疏桐。
而陆蓁显然也表现得太明显了,夏天切西瓜,人人都有份,连门口站岗的警卫都有份,就是没樊疏桐的份。过年上街买礼物,连照顾朝夕的阿姨都有份,樊疏桐的,想都别想。甚至于只要朝夕进了樊疏桐的房间,陆蓁就会暴跳如雷,不骂朝夕,骂阿姨,话往往说得很难听,无非是指桑骂槐。陆蓁不知道,她这是给自己给朝夕种恶果,最后尝恶果的只能是她自己,还有朝夕。
樊疏桐是个极记恨的人,一点一滴他全记着呢。比如收拾理发店的那个女人,他固执地认为那个女人利用他年少无知占了他便宜,于是借她男人之手狠狠收拾了她,不仅如此,还通过关系网让那女人连理发店都开不成,最后不得不灰溜溜地搬到聿市下面的县城去住了。他一直没有动陆蓁,并不表示他怕她,或者是动不了她,而是他觉得时机未到。
樊疏桐一直在瞅时机收拾陆蓁。
机会终于来了!
有一天樊疏桐从外面晃悠回来,在军区门口看见警卫盘问一个试图想进去的男子,本来他没有在意,结果听到那人说:“我就是找一个叫陆蓁的,听说她是你们这儿一个首长的老婆,凭啥不让我进去?”
陆蓁?樊疏桐转过身,打量那男子。只见那人一身蓝色中山装,戴副眼镜,长相很斯文,拎着一个黑色行李包,看样子就是从外地来的。樊疏桐走过去,问他:“你找陆蓁?”
“是,是,我就找她。”那男子见有人跟他搭讪,意识到这人可能认识陆蓁,像遇见了救星,“可这位解放军同志不让我进去,我大老远的来这多不容易啊,转了几趟火车,你看我的样子也不像坏人嘛,他说要什么介绍信……”
樊疏桐说:“军区是随便能进去的吗?军事重地,懂不懂?”说着又上下打量那男子,“你是陆蓁什么人?”
“这个……”男子支吾起来,面露难色,“我不是她什么人。”
旁边的岗哨斥道:“不是她什么人怎么能进去?没有介绍信就不能进去,马上走,这里是军事重地,不是老百姓可以随便进去的。”
男子都快哭了:“可,可我大老远的来……”
“你到底是她什么人?”樊疏桐很好奇。
“我,我……”男子吞吞吐吐,最后终于说了实话,“我是她女儿的父亲,我叫邓钧,从F省过来的……”
此人正是陆蓁当年在老家处过的一个相好,是F省派到醴阳市的一个地质勘探队搞勘探的技术员。陆蓁的老家上坡镇当年要建一个大水库,勘探队在水库设计阶段就早早就进驻到镇上,至于勘探是个什么东西,乡亲们都不知道,只觉得新鲜,一大帮子人起早贪黑地在水库周围拉尺子提标本,很多人围着他们看热闹,陆蓁就是其中一个。至于邓钧怎么被她看上的,理由很简单,邓钧是那一拨人里最干净的后生。那时候是夏天,烈日炎炎,勘探队很多人都光着膀子,唯有邓钧穿着洁白的衬衫,一看就是的确良,这种布料在当时可不容易买到。他的头发很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陆蓁从来没见过男人有这么黑亮的头发,起风的时候,额前的头发飘飘的,常让陆蓁看得发呆。还有他的鞋子,永远洁净,不像其他人那样沾满黄土。因为他穿着皮鞋呀!棕色的,还很新的样子,擦得发亮。那年头穿得起皮鞋的人可不多,陆蓁的眼睛很好使,她见邓钧又是皮鞋又是的确良的衬衣,笑起来一口白牙,清清爽爽,言谈举止也非常有礼貌,文质彬彬的,断定他家里条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