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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畜生的儿子当然是畜生(第7页)

一年多来,朝夕常在梦中惊醒,梦见有人在黑暗中哭泣,是她自己在哭,还是别人在哭,她分辨不出来。

她还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在喊她:“朝夕,朝夕……”她隐约知道那个人是谁,却并不愿去想,每每醒来总是决然地将梦境遗忘,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念想。在她看来,她遇见那个人只是老天爷蓄意地开了一个玩笑,他们都有各自的世界,就像是两颗流星,只能在各自的轨道里运行,一旦相遇就会把彼此撞得粉碎。

而事实是她已经粉碎,灵魂粉碎,心也粉碎,活着的只是一具空壳。她再也不会相信这世上有梦想家园的存在,就是有,也不会属于她。从小她就喜欢看书,书里都说这世上最靠不住的就是诺言,她偏不信,所以才受伤。现在她唯一坚信的是,他早晚会将她完完全全地遗忘,就如她亦会拼命遗忘他一样。也正是这个不幸遇到的人让她明白,这世上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永远地抓住的,终有一天,那些曾经的过往都会随风消散,比如诺言。她和他的故事也会成为浮光掠影,不复存在。

只是,当朝夕迎来她在北京的第二个冬天时,她不知道还能不能熬得过这个冬天。每天都被无休止的腹痛折磨得死去活来,人越发单薄消瘦,走路都是轻飘飘的,仿佛随便呵口气就能化了去,为此同寝室的姐妹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她“仙女”。她只能苦笑。上个月,她实在痛得受不了了,就鼓起勇气去医院检查了下,照了B超,结果显示果然是她的肚子长了东西,是个肿瘤。医生建议她做进一步的检查,以确定肿瘤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如果延误治疗,怕有生命危险。当时她什么话也没说就离开了医院,良性也好,恶性也罢,她根本懒得去管,痛吧,就这么痛死过去是最好的。

她知道,她这是在自虐,好像只有借由着身体的疼痛才能缓解心里的痛。都说时间是医治伤口的最好良药,可是一年过去了,她心上的口子仍在夜深人静时撕裂般地疼痛,她睡的是上铺,每晚都在**辗转难眠,一动床铺就摇晃,还咯吱作响,搞得睡下铺的同学很有意见。没有办法,她只得忍着不动,像把自己捆在受刑台上一样,任由着被千刀万剐。

在北京读书的这一年多里,朝夕没有交一个朋友,跟寝室里的姐妹关系也一般,这跟她的性格有关,也跟她的美貌有关。太漂亮的人是要遭天谴的,连天都谴,如何逃得过人的嫉妒?其实Z大的美女为数不少,跟旁边的S学院大以帅男闻名一样,Z大正是以美女闻名,而漂亮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漂亮得过分了就会犯众怒,会成为所有人的眼中钉。很不幸,朝夕的美貌就犯了众怒。

而女生们则都不愿意跟朝夕走到一起,因为会被比下去。朝夕的美丽是很独特的,并不是那种艳光四射的美艳,她穿得很朴素,也从不往脸上涂脂抹粉,脸上永远干干净净,她更多的是以气质出众,再美的女生走到她身边也会黯然失色,而长相一般的女生就更加避而远之了,否则等于是把自己的缺点暴露给大家看。可怜的朝夕走到哪里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吃饭也好,去图书馆查资料也好,哪怕是待在寝室里,除了必须的交流,基本上没有人跟她说话(也可能是她自己不愿意跟别人说话)。有一次她生病发高烧,几天没有上课,躺在**睡得饥肠辘辘,居然没有一个人问她句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最后还是她自己撑着爬下床,走路到校门口拦了辆出租车去医院打点滴。

慢慢的,朝夕有些明白,不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惹人嫉妒,还有一个原因,她没有什么家世背景值得炫耀(或者说她没有炫耀过),加之没有人过来看望她,让周围的人以为她不是来自乡下就是来自某个小城镇。人都是势利的啊,寝室里的几个女生都有着很好的家境,父母不是当大官就是做大生意,在她们眼里,朝夕跟她们压根就不是一个档次,很自然地就将朝夕隔绝在她们的圈子之外。

其实并非没有人来看朝夕,而是她不愿意见,连电话也不愿意接。连波偶尔打电话到宿舍,她就从来不接。有一次连波出差到北京,在Z大去了几趟都没有见到她,不知道她躲去了哪里。自从一年前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来到北京,她就将这个人整个地从心里剜去了,他就是她的毒瘤,直接长在了她的心上。

寇海也来看过她,大约是连波托付的。也正是通过寇海,朝夕得知樊疏桐已被送去美国治疗,因为国内没有这样的技术。非常奇怪,提到樊疏桐,她心里倒是很平静,说到底,那也是个可怜的人。听寇海说,那人脑子里的瘀血将会伴随他一生,即便去美国做了手术,也没法彻底根治。

然后,当寇海又提到连波,朝夕的反应非常激烈,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目光如破碎的寒冰,嗖嗖地直刺向寇海。

当时是在Z大附近的一家餐馆,寇海请她吃饭,见她沉默不语只得转移话题,又说到了樊疏桐:“他被送去国外了,没办法,头疼得他几次要自杀。”

从小玩到大的兄弟,眼见兄弟在地狱里受难,每每痛到要拿头撞墙,一帮兄弟总是偷偷抹泪,都想帮他受难。可是,那是他的灾难,谁也帮不了他。

“你没见他的样子,恨不得死。”寇海一说到樊疏桐眼眶就红了,“樊伯伯也很后悔,不等上面正式通知,他自己就先退下来了,身体也垮了,跟谁都没有话说,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出来。”

朝夕神色恍惚,还是没有说话,目光零乱地落在桌上的菜盘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寇海哽咽着继续说:“士林开始死活不肯去美国,他说他怕见不到你了,怎么都不肯去,要去就得把你也带上,我们只得哄他,说你已经在美国那边等着他了,他这才肯上飞机……我们也不知道现在那边不是什么情况,隔着个大洋呢,打个电话都不方便,他肯定在那边骂死我们了,说我们骗他……”

“他不会死的,你们放心好了。”朝夕终于开口,长睫低垂,“最该死的人不是他。”

“朝夕,你就别恨他了,他都那样了。”

“谁说我恨他?我不恨他,我恨的不是他,不是他……”朝夕摇着头,眸底闪过慑人魂魄的光芒,随即又变得无声无息。

她的眼中不是恨,是一种顿然的悔悟,那种悔,恨不得把自己撕成碎片,剁成肉泥。一直以为爱是个好东西,相对于恨,爱是那么的温柔甜蜜,可是爱的力量远胜过恨,还没靠近就已经毁了她,把她变成了灰烬,废墟。

而连波之所以伤她至深,是因为她没有对他设防,完全忽略了他的毁灭性,于是那刀子就直接捅在了她的心窝里。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连波,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虽然我从未对你表白,可是你心里什么都明白,你明白为何还要这样待我?还说给我建造梦想家园,那分明是骗人的!可恨的是,既然你没有这个心,为什么要给我希望?在我自以为已经握紧了那希望的时候,你又一声不吭地打碎了我的幻想,眼睁睁地看着我沉入黑暗,一丝一毫的怜悯都不肯给我……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了,都碎了,现在你该满意了吧,你可比樊疏桐还狠,你的心肝都是黑的……

生活就这么一页页翻过,毫无新意。

只是,在这年冬天第一场大雪降临北京的时候,朝夕突然对目前的生活产生极大的厌倦,包括她所学的法律专业。其实厌恶由来已久,只是不像现在这样发展到难以容忍的地步而已。她也不知道当初也不知道当初填志愿的时候哪根筋搭错了,竟然报考政法大学,都读了一年多了,连一丝一毫的兴趣都没有建立起来。从前学习很认真的她,现在开始旷课,要么在街上闲逛,要么在寝室里蒙头大睡,整天无所事事,像是给自己放大假似的,根本不愿去想将来会怎样。

她当时看着看着就走了神,想起了连波送她的那个泥人。

很不幸,那个泥人被樊世荣的皮带打碎了。也许这就是一种预示吧,预示她今生都不可能被重塑,连波太天真了,她也太天真了。

朝夕从此成了美术院的常客,一有空就过去看他们上课,时间长了,教雕塑的老师林染秋认识了她。林老师很年轻,三十出头,以前也是S学院的学生,毕业后留校执教,倒不是他有多么喜欢教师这份工作,而是他喜欢这种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每周就那么两节课,大把的课余时间可以给自己挥霍,何乐而不为呢?接触时间长了,朝夕发现林染秋的确是个随性而自我的人,这点从他的教学方式就可以看出来,他从不要求学生怎么去雕刻,而是让学生自己去领悟应该怎么雕刻,林染秋说浑然天成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艺术,艺术是灵感的产物,而灵感是教不了的,属于学生自身的天赋。林染秋见朝夕那么喜欢雕塑,就安排她做了个旁听生,她有空就可以过去上课,来去自便,结果朝夕风雨无阻,一个学期下来一节课不落,比他们美术院真正的学生还勤奋,慢慢地,林染秋也就将她当成真正的学生,很认真地教她了。他发现这丫头不仅勤奋,还很有天分,悟性极高,雕出来的东西活灵活现,水平一点也不比他们这里大三大四的学生差,但是让林染秋觉得奇怪的是,朝夕每次创作人体雕塑时,总是不雕刻脸部,完全是做模糊处理的,而其他的位置却处理得极其细致,甚至连手掌的纹路都雕刻出来了,为什么会偏偏忽略脸部?故意的吗?

朝夕对此从未正面回答,每次都是含糊其辞,有一次又被林染秋问到这个问题,她神色恍惚地说了句:“我不记得脸了。”

“谁的脸?”

“不记得了。”

……

这天上午,她一觉醒来发觉已到十一点,都快吃午饭了。自从迷恋上雕塑,她在Z大这边旷课就更严重了,已经几次被系主任警告,如果继续旷课她将被除名。她也写了几份保证书,保证不再旷课,可是她还是管不住自己,即便美术院那边没有课,她也不想在这边上专业课,每天不是背枯燥冗长的法律条文,就是分析各种案例,她厌烦到头痛的地步了。

朝夕刚洗完脸,以为是林染秋找她,赶紧穿上大衣跑下楼去。林染秋因为大把的课余时间没地方挥霍,经常上这儿来找她,约她吃饭,或者去爬山什么,两人早就不是普通师生关系,已经成了朋友。女生都是很敏感的,她当然也知道林染秋如此频繁地到她这儿来挥霍课余时间,自然不是只把当她学生或者朋友,但林染秋就是这点好,从不暗示或者表露什么,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闲闲的、懒懒的,说话闲闲的,做事也是闲闲的,不紧不慢,不慌不忙,对什么都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而聪明的朝夕就装糊涂,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约她吃饭也好爬山也好,她大大方方地去,也很放心跟林染秋出去,因为林染秋是典型的君子作风,每次带朝夕出去玩总是很准时地送她回宿舍,这家伙掐时间掐得太准了,晚上十一点学校关门,他从来没有在十一点过一分回来过,每次总是在逼近十一点的五分钟内将朝夕送到校门口。

而且,林染秋还很有绅士风度,从不主动对女生亲近或者是占便宜什么的,用他自己开玩笑的话说,除非是哪个女人下了药要办他,否则他不会就范,最后又不忘补充一句:“当然,我很欢迎女士们下药办我。”

朝夕每每被逗得咯咯地笑。在认识林染秋前,她很少笑,几乎忘了自己笑是什么样子,可是现在她倒经常笑了,笑得没心没肺,当自己没心没肺,最好是没心没肺,这样才会慢慢忘记那些伤痛。这也是她选择跟林染秋走近的原因,至于周围的人怎么议论,误会林染秋是她男朋友也好,嘲笑她找了个穷教书的也罢,她都懒得去解释。大约是近朱者赤,朝夕受林染秋的影响现在也变得闲闲的了,说话做事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对什么都不在乎,如果将来和林染秋发展成男女朋友或者是嫁给他做老婆,也没什么不可以,是女人总要嫁人的,嫁谁不是嫁呢,她已经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没心没肺了。可能是林染秋很准确地把握住了她的这种心理,所以从不强求她什么,他不急,一点也不急,因为他相信水到渠成的道理,两个人都不急于确定什么,那就再好不过了,在一起轻松无比,没有任何负担。

前几天刚下过大雪,宿舍楼下花圃里的雪还没有化,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白,已经凝成了冰,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熠熠闪闪的,仿佛那里面藏着什么珍宝。朝夕穿上大衣下了楼,立即眯起了眼睛,花圃里的冰雪反射着的耀眼的光芒让她觉得很不适应,她眯着眼睛找了好一会儿都没发现林染秋的身影,正四顾张望着,旁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悦耳:“朝夕,好久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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