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无限拉长。
大厅里所有的摄像机,全都死死对准了沙发前的这三个人。
周宇轩弯著腰,嘴角掛著那抹自认为能迷倒万千少女的油腻微笑,一只手已经自然地朝著姜若云白皙的手腕探去。
他的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微微低头,那张涂了厚厚一层反光唇油的嘴唇,正一点点逼近姜若云的手背。
作为一个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多年的顶流,周宇轩太懂怎么製造话题了。
只要这个带有中世纪贵族色彩的“吻手礼”一成,明天各大平台的热搜头条绝对是#周天王与京圈千金的绝美初见#。
至於旁边那个穿著大裤衩、顶著鸡窝头的素人?
不好意思,周宇轩的视线里根本就没有这个穷酸的绊脚石。
此时此刻,林默正被姜若云用一个印著哈士奇狗头的大抱枕死死抵著小腹。
他居高临下地看著周宇轩那颗打满髮蜡的脑袋凑过来,心里正疯狂地给自己做著心理建设。
“冷静,林默,你是个成熟的牛马。”
“录个破恋综而已,逢场作戏懂不懂?亲个手背又不会掉块肉。”
“只要这位顶流把大小姐的注意力吸引走,我就可以完美隱身,继续回去睡我的回笼觉。”
“让他亲,隨便亲,最好亲出感情来,老子就能顺理成章地被全网唾弃,捲铺盖走人!”
林默在心里疯狂默念著《清心咒》和《退赛指南》。
可是,理智是一回事,身体的本能却是另一回事。
看著周宇轩那张泛著油光的嘴唇距离姜若云那羊脂玉般的肌肤越来越近……
十厘米。
五厘米。
三厘米。
周宇轩身上那股极其昂贵、却又浓烈得刺鼻的商业香水味,顺著海风飘进了林默的鼻腔。
这股味道,瞬间掩盖了姜若云身上那股淡淡的、让人闻著很安心的奶香味。
林默那双原本毫无波澜的死鱼眼里,瞳孔猛地一缩。
一股毫无由来的、极其狂暴的酸意和烦躁感,宛如火山喷发一般,毫无徵兆地直衝他的天灵盖!
“去你大爷的逢场作戏。”
“这特么是老子每天晚上熬夜做夜宵投餵出来的饭搭子!”
“你也配碰?”
就在周宇轩的嘴唇距离姜若云的手背只剩下最后零点一厘米的极限距离时。
林默那根名为“理智”的弦,彻底崩盘了。
他甚至都没有经过大脑思考,身体已经做出了比猎豹还要迅猛的反击。
林默猛地伸出那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一把抓住了姜若云抵在自己身前的那个哈士奇抱枕的边缘。
他以一种极度霸道、极度护食的姿態,手臂青筋暴起,猛地將抱枕往下一压,向前一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