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上的风铃响了。
有客人走了进来,姜白稚起身去迎客。
女人淡颜如水,一身绿色旗袍,莹白手臂纤细,如江南水乡的温婉美人。
她向姜白稚伸出了手,说:“你好,我是沈笙。”
“沈笙?”姜白稚对这个名字略有印象,好像是她明天约见的面试者。
沈笙看出了她的疑惑,主动开口:“抱歉,明天上午有些事情不能赴约,正好现在有时间,便自作主张过来了,没有打扰到你吧。”
语气礼貌得体,整个人却像被雾气蒙住,略显疏离,不似真人。
“没事。”姜白稚说,“进来聊吧。”
正好客人不是很多,二人找了个位置坐下,姜白稚为她拿了一次性杯子倒了杯水。
初见她的第一眼,姜白稚就觉得这个人不是很合适。
太弱柳扶风,拉不住她店里这些大胖狗。
姜白稚找的是能照顾小狗,打扫店内卫生的服务人员,不是不食人间烟火气的仙女,但她不会把话说的那么刻薄。
“你有过养宠经验吗?”姜白稚问她。
沈笙点头,说:“小时候养过一只阿拉斯加。”
“阿拉斯加?”姜白稚一惊,在她心里,能养阿拉斯加的绝对是力有千斤的奇女子。
巧的是,姜白稚店里正好有一只阿拉斯加,名叫核桃。
核桃是店里最乖的小狗之一,对每个客人都会主动嘤嘤嘤。
“核桃。”姜白稚喊了一嗓子。
一只叼着玩偶的大肥狗DuangDuang地跑了过来。
核桃是红棕色,刚满一岁,原本不是干这行的,是被人弃养才被姜白稚收编的。
不待姜白稚提醒,核桃就十分上道地化身嘤嘤怪。
可沈笙却没有摸它,反而神色有些僵硬,眼神飘忽。
姜白稚差点怀疑她在说谎,半晌,才听到沈笙缓慢的,清淡的嗓音,“我小时候养的那只,也是红棕色的,后来它被我父母丢掉了。”
“啊?”姜白稚一脸震惊。
“如果它能顺利长大。”沈笙低着头,看向核桃,略带伤感,“大概也是这样子吧。”
姜白稚没想到触及到了她的伤心事,连声抱歉,安慰她:“核桃也是我捡来的,你的小狗也会被好心人收养的。”
话说到这里,也该进入正题。
她又大致了解下了沈笙的情况,期间,核桃一直趴在沈笙的腿边。
姜白稚问她:“你为什么想来我们这里上班呢?”
沈笙盯了她半晌,才把目光移开,说:“因为喜欢小狗。”
虽然她说喜欢小狗,可这半天,却始终不肯摸脚边的核桃一下。
姜白稚在这件事情上也不会模棱两可,她之前找工作也吃了太多没有后续的大饼,索性直接狠下心来,说:“不好意思,你的能力十分优秀,但是目前来说和我们这里的需求不是很匹配。”
闻言,沈笙淡淡地往姜白稚头上扔了一颗雷。
她说:“我可以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