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自燃。”
苏清歌红唇轻启,吐出的四个字,让奥迪rs7车厢內原本还残留著一丝曖昧的空气,瞬间凝固,温度骤降。
林辰脸上的嬉皮笑脸消失了。
他靠在副驾驶座上,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之前那副被修罗场嚇破胆的怂样荡然无存。
“说说看。”
“死者叫王二赖,城西棚户区一带有名的地痞无赖,吃喝嫖赌,敲诈勒索,街坊邻里都恨得牙痒痒。”
苏清歌一边飞速驾驶,一边快速介绍著案情,声音恢復了重案组长特有的冷峻。
“一个小时前,有人报警,说看到王二赖走在巷子里,身上突然就著了火,几分钟內就烧成了一团灰。”
她握著方向盘的手指微微收紧。
“最诡异的是,法医初步勘察,现场除了死者,没有任何助燃物,连他身旁半米远的废纸箱都完好无损。”
“就像是……火,是从他身体里烧出来的一样。”
林辰听完,没有说话,只是將目光投向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手指无意识地在车窗上轻轻敲击著。
从身体里烧出来的火?
有点意思。
……
城西,老旧的棚户区。
奥迪rs7一个漂亮的甩尾,稳稳停在巷口。
这里像是被城市遗忘的角落,巷道狭窄,电线如蛛网般杂乱,空气中瀰漫著潮湿与腐朽的气味。
刺眼的红蓝警戒线外,早已围满了看热闹的大爷大妈,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对著里面指指点点,脸上是如出一辙的惊恐与迷信。
“报应啊!真是老天开眼了!”
“就是!王二赖那畜生,欺负了多少街坊,这下好了,被天火给收了!”
“我老婆子活了七十年,头回见这种事,人说没就没了,肯定是干了太多缺德事,阎王爷都看不下去了!”
谣言四起,越传越邪乎。
林辰和苏清歌穿过议论纷纷的人群,掀开了警戒线。
一股浓烈的焦糊味混合著某种奇异的恶臭,扑面而来。
案发现场中心,景象惨不忍睹。
地面上,一团人形的黑色灰烬安静地躺在那里,边缘还在冒著若有若无的青烟,仿佛在诉说著不久前那场恐怖的燃烧。
灰烬周围的地面乾净得诡异,没有泼洒液体的痕跡,没有爆炸的跡象,甚至连旁边堆放的、易燃的硬纸板都只是被热浪熏得有些卷边。
唯独那个人,被烧得如此彻底。
彻底到只在灰烬的尽头,留下了一只还算完整的、廉价的运动鞋。
李明宇戴著口罩,正背著手站在一旁,看到苏清歌到来,眼睛一亮,立刻不耐烦地挥手让旁边记录的警员让开,自己三步並作两步迎了上去。
“清歌,你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