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的目光重新落回她的脚踝。这一次,他摘下手套,露出一只与脸色同样苍白的手。手指修长,指甲干净。
他轻轻碰了碰那道绑带。这种绑法,跟她这身破烂衣服显然不太匹配。
“你学过医?”他问。
某种意义上,算吧。药学本科,人文方向硕士,毕业后又在生物制药行业混了几年。
虽然不是他理解的那种“学医”。
但这提醒了薇薇安。一个十七岁的少女,在这个时代,独自活下去的概率实在太低。她必须先活下来,才有资格考虑怎么回去。
眼前这位洛克医生看起来极其注重清洁,态度友善,也很注意保护他的随从,根据她这些年的经验,应该是个不错的老板。
薇薇安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摇了摇头,又指了指洛克,再指了指后面的马车。
彼得恍然大悟。“他是哑巴吗?想给我们赶车?”
洛克回头看了他一眼。
彼得立刻掩住口。
薇薇安拿起一旁的“工具箱”,又指了指自己,再指向洛克。
“你是说,想给我当助手?”
薇薇安的头点得像啄米的鸡。
洛克笑了笑。
“我还不确定我是否需要一个助手。不过,男孩,你是一个很不寻常的案例。若不嫌弃,倒是可以先和我们同行。”
他一直叫她“男孩”,彼得方才也用“他”来指代她。
这倒不奇怪。
这具身体面黄肌瘦,外表看不出什么女性特征。再加上她披着掘墓人丢下的外套,浑身灰白,狼狈得几乎分不出男女。
更何况,在十七世纪,一个女孩独自走在路上的概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那便做个“男孩”吧。
洛克把她带回了牛津。
越了解这个时代,薇薇安越想回去。
比现代英国食物更难吃的,是十七世纪英国食物。粗糙的面包吃起来像在啃木头;肉又硬又腥;牛奶很容易变酸;蔬菜也不新鲜。
可食物难吃还不是最可怕的。
没有消毒技术,井水和河水不能随便喝。贵族喝茶,绅士们喝咖啡,普通人喝啤酒。哪怕是早餐,也要就着一杯淡啤酒或苹果酒,才能勉强下咽。
更难忍的是卫生。
洗澡是稀罕事,普通人只能局部清洁。屋子里、人群中、衣料上,总有汗味、潮味,和其他怪味混在一起。
夜里躺下,皮肤总是无端发痒。她一次次抓挠,恨不得把整张皮都撕下来。床上满是跳蚤、虱子,还有不知道什么虫子。
她,必须,回去。
幸好,她做实验时佩戴的设备,那只手表也跟着穿了过来。电已经耗尽,屏幕毫无反应,只剩下指针机械地转动,看上去不过是一块普通手表。
它原本连接着实验室的仪器。这是她来到这里之后,唯一还能证明自己属于现代的东西。
如果能重新给它充上电,是不是她的灵魂还有机会被“拉”回自己的身体,回到属于她的时代?
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一个办法:求助这个时代的最强大脑。
三天后,薇薇安终于能发出声音。
她直奔洛克的书房,门一推开,第一句话就是:
“您听说过艾萨克·牛顿先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