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对面的肉店老板告诉他,镇上有座淮良书院,书院的周先生是个落第秀才,学问扎实,不过教的都是小孩子。林加谢过,第二天便穿着孙婆婆给他做的那身新衣裳登门拜访。
淮良书院在小镇的东头,青砖黛瓦,院子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周先生听说要来学字的是他本人,抬起头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表情有些微妙:“你……多大了?”
“二十……呃,二十一,”林加听着院子里传来小孩的朗朗读书声,面部红心不跳的说道,要是说自己三十了还跟一群小孩子念书,有点丢人。
那也够大的了,周先生的嘴角抽了抽。
满屋子的小孩儿也不读书了,齐刷刷地探出头看着院子里这个大人。有人交头接耳,有人捂嘴偷笑,一个扎着冲天辫的小男孩大声说:“你这么大的人了还来跟我们一起念书,羞不羞啊!”
林加朝他们吐了吐舌头:“活到老学到老嘛,小心我超过你们!”
就这样,林加开始了他在罗笆镇的求学生涯。
感谢隔壁打鸣的鸡,天不亮就催着林加快快早起,林加起来先去集市上干些帮人写写算算的营生,赚几个铜板,然后就去书院念书,偶尔买些镇上的好玩意儿回去送给孙婆婆。
小槐花则做些细绣活出去卖钱,顺便打听她爹的下落。一开始,小槐花比他认字多些,有时候遇到不认识的,林加就让小槐花念给他听,到了后来,他认识的字已经比小槐花多了。
等他慢慢习惯了毛笔写字,字写得越来越好,虽然离好看还差十万八千里,但至少端端正正能让人认出来了,而他在认字上的速度连周先生都表示惊讶。
林加心想,这大概是他备战法考时练出的速记能力,虽然他们律师真没外界传的那么玄乎,真记不住那么多法条,但法考时可真是记忆巅峰。
而真正当律师后平时忙起来,案子堆成山,很多案子都是提前研究准备,临到出庭前几天又翻出来把所有细节重新过一遍,确保出庭时能对答如流。那种高压环境下练出来的记忆力,用来学字确实小菜一碟。
三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
林加的字已经写得相当像样了,虽不是书法家的水平,但工工整整,一笔一划,写一份契约、一张状纸,完全不成问题。
他终于从私塾毕业了。
离开的那天,周先生把他叫到跟前。老先生坐在太师椅上,上下打量了他好一会儿,忽然问了一句:“你到底是什么人?”
林加笑了笑,道:“一个想当状师的人。”
周先生听了没有细究,而是从抽屉里摸出几本旧书递给他:“这几本是老夫早年读过的律法书籍,这年头,讲法的人不多了,但聊胜于无,你拿去吧。”
林加接过来,郑重地鞠了一躬。
路过集市时,他买了一包桂花糕,回到住处,小槐花正在院子里洗衣裳,见他回来就问道:“林大哥,今日怎么这么早?”
林加从怀里掏出油纸包递过去,小槐花打开一看,眼睛霎时亮了,嘴上却道:“林大哥,你又乱花钱……”
“吃吧,今天高兴。”林加自己也喜欢吃这玩意儿,这里的桂花糕用料扎实天然,比他们楼下蛋糕店卖的好吃多了,况且小槐花老是顺便把他的衣服也帮忙洗掉,给她钱也不收,林加只能用这种方式感谢她。
吃着吃着,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槐花,你爹……有消息了吗?”
小槐花的笑容淡了一些,摇了摇头,把桂花糕包好,小心地收起来:“没有,一点消息都没有。”
“别担心,”林加知道这事对小姑娘打击不小,拍了拍她的肩膀,“我帮你找。”
小槐花抬起头,眼眶有点红,但嘴角还是勉强翘起:“嗯,我相信林大哥。”
林加笑了笑,转身进屋。他坐在桌前,把周先生送的那几本律法书翻开,一页页地看,那些书里的文字他已能认得八九分,虽有些生僻字还需查证,大致意思却看得懂了。
这个世界的法度与他所知的民法体系截然不同,没有成文的法典,没有系统的律条,靠的是祖制乡约、县官判例,还有——拳头。
但没关系,他有自己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