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庭兰一直喝药,她怕他口苦,才会买下那些昂贵的甜食。
云霓像照顾小孩一般,无微不至地照顾沈庭兰。
沈庭兰从未被人这样毫无保留地爱过,他贪恋云霓的温暖,才会故意出言引诱。
他在她唇边落下亲吻,看她如同一只淋雨的小雀一般,在怀中发颤。
他想占有云霓的所有,想将她吞吃入腹,想与她骨血相融。
沈庭兰向来聪慧,他知道云霓喜欢什么样的郎君,他知道如何蛊惑她,哄骗她……
说是欺瞒,倒也没有。时至今日,沈庭兰终于敢承认,他不过是想让云霓更喜欢他一些。
在沈庭兰恢复记忆的前一夜,他们相携下山,乘坐牛车,前往县镇。
云霓牵着沈庭兰,将他介绍给那些相熟的亲朋好友。
村民们笑着起哄,问他们何时办酒席,何时生个漂亮的小娃娃。
云霓脸颊绯红,嘴巴又笨,半天说不出话。
还是沈庭兰温文一笑,对他们道:“快了。”
他应下了云霓的亲事,也认下了“夫君”这一身份。
云霓惊讶、惊喜,仰头看他的时候,眼睛里好似藏着耀眼的星辰。
沈庭兰跟着云霓逛街,路过摆满簪子的摊头,停了一会儿。
货郎热情地询问:“公子,要不要给你家夫人买一支簪子?你瞧,这支云纹簪子,镀过银箔的,不贵,也就一钱银子。”
云霓听完,吓了一跳。
她知道沈庭兰身无分文,唯恐他下不来台,连忙道:“不用……我瞧着做工也不是很好呢,咱们不买了!”
云霓拉走沈庭兰,似是怕伤及他颜面,还结结巴巴地解释:“我不是嫌你没钱,我只是觉得那簪子太丑了,不合适我。你瞧,我头上这朵绒布制的海棠簪子就很好,耐脏还耐用,我又不缺簪子戴……”
沈庭兰看了一眼有些开线的发簪,轻声道:“再过几日,我去镇子上寻些活计,我既认字,可以去应聘大户人家的西席先生,抑或帮人撰写家书,摹写佛经,补贴家用。”
云霓私心不想让沈庭兰在外“抛头露面”,毕竟夫君生得好看,万一被哪家闺秀瞧上了怎么办?她脚跛嘴笨,争不过那些漂亮的女孩。
况且,沈庭兰之前受伤那么重,又患有心疾,还是再将养一阵子比较好,只要他不嫌家里穷困。
“不用,我还能养活你呢……再休养一段时日吧。”
说完,云霓又换了话题问他:“夫君,你之前说的置办婚宴,是真的吗?”
“自然是。”
“嗳,那我就得多攒一些银钱了,来者是客,我们夫妻俩得把客人招待好呀!”
“最好再买一块红纱布,嫁衣太贵了还是算了,红盖头得有……”云霓掐着手指,盘算起日后的开销,眼底眉梢都是欢喜的笑意。
可这场美梦,终究是破碎于沈庭兰恢复记忆的那一夜。
沈庭兰回忆起那个沉浸于温柔乡里的自己,心生不耻。
他的身上背负着世族血仇,肩挑兴盛家宅的尊长职责,又怎能耽于儿女情长?
而云霓不过一个庶族女子,士庶不能通婚,他不能娶她。
沈庭兰凝着云霓的跛脚,一遍遍告诉自己,她身患残疾,她浑身野性儿,不通规矩,不堪为高门大妇。
沈庭兰厌恶高门的尔虞我诈,他亦深知,云霓这般单纯,在贵人圈子里格格不入,她会过得很苦。
沈庭兰不过是一时龙困浅滩,他终究要回到朝堂权势的漩涡中心,他与她不是一路人,他们成不了夫妻。
此前种种恩爱,兴许只是情蛊作祟,心疾难抑,并非沈庭兰本心。
沈庭兰压抑着胸口漫上来的酸涩,他隐忍着剜肉裂骨的苦难,违心地劝着自己,仿佛如此疲惫度日,方能赎清他没有同爹娘一起赴死、反倒苟活人间的罪孽。
沈庭兰要忘了云霓。
他逼迫自己冷淡云霓,漠视云霓,疏远云霓,直至情蛊得解、将她送离自己身边的那天。
可每次午夜梦回,沈庭兰也会惊醒,他会记起从前远在徐州的日日夜夜。
那年秋天,沈庭兰和云霓一起下山,观赏沿河挂起的煌煌花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