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
想起前几个月,他在黑矿窑里过的日子,简直猪狗不如,后来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在青城乞讨,过得又不如猪狗。
陆大刚忽然觉得自己到了今天这一步,都是自己眼睛瞎,爱上了一个自私自利、虚伪透顶,又蛇蝎心肠的贱女人。
这仇,他一定要报!
所以,他必须要活着!
出发时,陆野对温止陌说陆大刚是恰好遇到的一个同乡,因为断了腿,所以顺便捎他去京都。
就让陆大刚坐在温止陌的马车外面,和那赶车的小厮坐一起。
温止陌自然二话不说。
小厮也很愿意,因为不仅有人陪着自己吃灰,还能时不时聊聊天。
白笙私下也和陆云他们解释了为什么要留着陆大刚。
陆云赞叹不止,说嫂嫂处事真高明,用敌人的敌人去对付敌人,不用自己出手,就可以置敌人于死地。
嗯,他学到了。
以后他要做了将军,一定要像嫂嫂这样,多用智慧,借力打力。
一夜之间,陆大刚化身为世界上最识眼色的人。
早上,往车上搬抬东西时,他抢着干活,甚至从别人手里抢活干。
不管多重的活,他拖着一条瘸腿,咬着牙也要干,而且劲头十足。
而且,他甚至能准确预判大家接下来要干什么,然后抢在第一时间去帮忙。
简直体贴入微,卑躬至极。
温止陌惊叹,陆野的这个同乡手脚太勤快,简直就是他们肚子里的蛔虫。比他娘在世时还对他体贴。
铜铁感受到了巨大的危机,这人横空出现,事无巨细地抢活,是不是要抢他们的饭碗?
所以二人也愈加尽心尽力,他们绝不能被这个新来的比下去。
白笙也给陆大刚准备了一个饭碗,每顿饭,陆大刚也能吃饱,他过上了这辈子都梦寐以求的奢华生活——吃饱饭,每顿有ròu吃。
越是这样,他越后悔自己眼睛瞎,为什么一开始就没有紧紧抱着陆野这棵大树?
黄沙村里的陆丰收和李强两人弃暗投明,早就能吃饱饭了,而他这个绝世傻狗,还跟在张兰兰那个贱女人的屁股后面舔人家的屎。
真他娘的蠢啊!
陆大刚捶了自己两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