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阿东和阿南开著一辆外地牌照的黑色轿车,从省城出发,往晴顺县开去。
阿东开车,阿南坐在副驾驶。
两个人都穿著深色的衣服,戴著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
车上没有带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手机用的是临时买的不记名电话卡。
这是阿坤教他们的——
出门办事,不要留下痕跡。
从省城到晴顺县,两个小时的车程。
阿东开得不快不慢,不超速,不违章,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阿南靠在座椅上,闭著眼,像是在睡觉。
但脑子里在想著到了晴顺县该怎么办。
“到了之后先找地方住下来,不要住酒店,找个不用登记的小旅馆。”
阿坤的话在他们脑子里转。
他们不是第一次帮付宏远办这种事,知道规矩——
不留下痕跡,不暴露身份,不节外生枝。
到了晴顺县,阿东把车停在县政府大院附近的一条巷子里。
他没有下车,坐在驾驶座上,盯著县政府大院的门口。
阿南拿出手机,翻出陈大鹏的照片——
照片是阿坤发给他的,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
方脸,浓眉,看起来挺精神。
阿南盯著那张照片看了一会儿,记住了那张脸。
“就是他。”
阿南把手机递给阿东。
阿东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两人在车里等了一个多小时。
上午十点多,一个年轻人从县政府大院门口走出来,穿著一件深色的夹克,手里拿著一个文件夹,步伐不快不慢。
阿东一眼就认出了他——
方脸,浓眉,跟照片上的人对上了。
“就是他。”
阿东说。
阿南坐直了身子,盯著那个年轻人。
陈大鹏从县政府大院出来,往街对面的复印店走去。
阿东发动车子,慢慢跟上去,保持五十米左右的距离。
陈大鹏进了复印店,阿东把车停在路边,熄了火。
“他应该是来复印东西的。”阿南说,“等一下,等他出来。”
等了大概十分钟,陈大鹏从复印店出来,原路返回县政府大院。
阿东又发动车子,慢慢跟在后面。
他没有跟进去,把车停在巷子里。
看著陈大鹏走进大院,消失在楼里。
“看清楚了吗?”
阿东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