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周,是一种念念从未经歷过的挫败。
她的阅读没问题。文献读得比多数人快,理解也到位。morrison给她布置的三篇文献,她在抵达后第二天就读完了,笔记做了十二页。
但课堂——是另一回事。
第一天的討论课,教授叫barker,是个矮小的禿顶男人,说话语速极快,习惯性地把单词连在一起,尾音全部吃掉。念念坐在第三排,听了第一个小时,大致听懂了七成。
第二个小时,barker点名让学生发言。
美国学生不等被点,直接举手,甚至不举手,直接开口打断。他们的英语流利、快、带著各种地区口音,说到一半会用俚语,会引用流行文化里的梗,然后整个教室笑起来,念念听不懂笑什么。
话题翻得很快。
她在脑子里刚把上一个人的话整理完,新的话题已经往前走了两轮。
她一句话没说。
课后,她去找许杨。
“正常。”许杨把一杯热茶推到她面前,表情很淡定。“我当年第一个月,有一次討论课,我以为教授说的是微积分的延伸,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微积分的延迟,意思差了十万八千里,我之前发言全是答非所问。”
“你后来怎么处理的?”
“硬磨。”许杨说。“没有別的办法。”
念念回到宿舍,当天晚上做了一件事。
她把barker这堂课用到的所有词汇——包括她听不懂的部分,事后找同学確认了一遍——全部整理成一个词汇本。同时,她打开收音机调到npr,把音量开到中等大小,然后摊开文献,同时进行。
听。读。標註。
她用了三个小时处理第一天的词汇漏洞。
第二天,第三天,一样。
到了第四天,她开始每天听两个小时广播——npr,bbc,挑不同的主题,新闻、科学、文化。她不用翻译。遇到听不懂的,她先把上下文推断出来,再事后验证。
这个方法她用过一次。
十二岁,程家湾,一本旧《新华字典》,逐字逐句啃。
方法一样。换了个语言。
第十天。
barker的课。討论的主题是代数k理论里的一个构造问题。念念坐在老位置——第三排。
barker讲完了一段,在黑板上写了一个问题,扫视了一圈学生。
念念举手了。
她感觉到旁边有人侧过头看她——这是她第一次在这门课上举手。
barker看了她一眼。“yes?”
念念站起来。
“ithinktheconstructionyoudescribedhasagapintheboundarycondition。ifweconsiderthedegeneratecasewhentheparameterapproacheszero——”她停顿了不到一秒,把那个词找到了,“——theembeddingfailstosatisfytheregularityassumption。youneedanadditionallemma。”
她的口音很重。一个中国口音浓厚的英文,语速比美国学生慢了將近三分之一。语法没有问题,但停顿的位置不在美国人习惯的地方。
教室里安静了一秒。
barker盯著她看了一下。
然后他转身,在黑板上把她说的位置標出来,推演了三行。
停下来。
“youreright。”他点了点头,“goodcatch。”
然后他看著全班说:“thisisexactlythekindofproblemyoushouldbethinkingabout。”
他继续讲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