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们的顶樑柱,在城门外血战,用血肉之躯,没有任何退路,去阻挡著铁骑的衝锋。
在平原上,骑兵对步兵,本就是单方面的屠杀。
太惨了。
贏政深深的吐了一口气。
血腥味,哪怕是这么远,仍然是衝击著他们的嗅觉。
“被发现了。”贏政远远的凝望著。
深深的凝望著。
“確定,是我儿贏子安么?”贏政转头,小声对著张开山確定。
妈的,灭国之危,可不能够马虎。
万一他的感觉出错了呢。
如果不是贏子安,就要抓紧时间安排迁都。
“是的,就是四公子,你看!!!”
张开山指著前方。
远远的,两百铁骑与魏国一千的铁骑越来越近。
双方的战马都是全速奔跑,如同狂风扫落叶。
唰!!!
最前方,全身闪烁著乌黑光泽的身影,亮出了一抹亮光。
是大凉龙雀。
那一抹亮光,那是刀芒。
贏政,潮了。
满脸通红。
在这一刻,他的精气神重新的回来了。
这一刻,他所有的野心与豪气都回来了。
是他。
是贏子安。
双方战马的速度太快了。
甚至直到近前了还是没有减速。
骑兵对阵,谁若是先怂了,那就必定没了。
都不能怂。
而贏子安携带两百铁骑,更不可能怂了。
这两百铁骑,还是贏子安东拼西凑弄来的。
至於步卒,贏子安没有带。
面对铁骑,用步卒袭击,不是脑子有坑就是有病。
不要说一万,就算是十万,在咸阳城外的大平原,也只有被八万铁骑屠杀。
贏子安一马当先,手持大凉龙雀。
这一柄刀,跟隨贏子安六年时间,斩杀了无数的敌军。
饮了无数敌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