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新家后的第七天,亚瑟发现了一个让他意外的事情。
那天下午,他坐在院子里擦拭佩剑,莉涅特蹲在不远处的地上,拿着一根树枝,在泥土上写写画画。
她写得很认真,眉头微微皱着,舌尖不自觉地伸出一小截——是她专心时惯有的小动作。
亚瑟起初没有在意,以为她只是在涂鸦。但当他无意间瞥了一眼她脚下的地面时,他愣住了。
泥土上画着的,不是随意的图案,而是几个歪歪扭扭的文字。
虽然笔画顺序完全不对,结构也松散得不成样子,但依稀能辨认出——那是通用语中的几个字母。
“你会写字?”亚瑟放下手中的剑,走到她身边。
莉涅特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脚去蹭地上的字迹,像是做了什么坏事被抓住一样,慌忙摇头:“不会不会!我就是瞎画的!”
“你画的是什么?”
“……就是,前两天在镇口看到告示牌上写的字。”她小声说,耳朵微微耷拉下来,“我觉得那个形状很好看,就记下来了,回来试着写一下……写得不好,歪歪扭扭的。”
亚瑟低头看着地上那些虽然歪斜却明显经过了认真模仿的字迹,沉默了片刻。
他只教过她一次。
前天路过镇口时,她指着告示牌问那上面写了什么,他随口告诉她那是“集市”两个字,并且在地上写了一遍给她看。
他当时并没有放在心上,以为她只是单纯的好奇。
但她记住了。不仅记住了,还回来自己练习,试图复写出那两个字的形状。
“你写一遍给我看看。”他说。
莉涅特犹豫了一下,蹲下身,重新拿起树枝,一笔一画地在地上写了起来。
她的动作很慢,很谨慎,每写一笔都要想一想,像是在脑海中努力回忆那个字的形状。
她写完了。
虽然比例失调,笔画也有些混乱,但确实能看出来是“集市”两个字。
对于一个从来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只见过一次范本的十二岁孩子来说,这已经是非常惊人的模仿能力了。
“你以前学过写字吗?”亚瑟问。
莉涅特摇了摇头:“没有。妈妈以前教过我一些简单的数字,但文字没有教过——她说我们这样的人,学会认字也没什么用,反而可能会惹麻烦。”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没有抱怨,也没有不甘,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亚瑟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想学吗?”
莉涅特抬起头,紫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光,但那亮光很快又黯淡了下去:“可是……可是学了有什么用呢?我又不能去上学,也不能去城里工作……”
“有用。”亚瑟打断了她,“学会了认字,你就可以看书。书里有各种各样的知识和故事,有你看不到的远方,有你想象不到的世界。你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任何你想了解的东西。”
莉涅特的眼睛重新亮了起来。
“真的吗?”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