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他干脆没移开,反正在这儿也没人认识他,看看怎么了?
又不是没看过,昨晚摸都摸了——
等等。
不是说好了谁也不提假装忘记吗!
阮粟猛地刹住脑内的野马,咬着唇,使劲摇了摇头。
两人一前一后沿着河滨跑了快二十分钟,路边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前面不远处围了一小撮人。
阮粟刚想绕过去,就看见那群人忽然回过头,几个年轻女孩兴奋地指了过来,惊喜地喊了起来——
“reese!ohmygoditsreese!”
里斯的脚步微微一顿,那几个女孩已经冲过来了,举着手机激动地问他能不能合影。
里斯笑了一下,很自然地把运动外套拉链拉上,朝她们走近了一步。
他身高有一米九二,要弯下腰才能进入相框,便把手掌撑在膝盖上,配合着低头弯腰,脸上表情淡淡的,倒是很酷。
阮粟站在几步之外看了一会儿,犹豫几秒,往后退了一截。
最后干脆转身自己往前走了。
隐隐约约,他好像听见里斯的声音在身后叫他,但很快被更多的尖叫声盖了过去。
不知出于什么叛逆心理,阮粟假装没听见,垂眸加速往前走。
他不太喜欢这种场面。
再说了,他和里斯本来就应该各走各的。
沿着街边往前走了大约五百米,拐过一个弯,路边的建筑风格变成了联排的私人宅邸,路灯的间距也变大了。
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偶尔有一辆车从身边驶过,轮胎碾过落叶发出细碎的沙沙声。
阮粟停住脚步,回头看了一眼——
身后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没有。
他又往前走了几步,发现路边没有路牌。
掏出手机,还没来得及打开地图——
屏幕上骤然跳出一行提示:
电池电量不足,已自动关机。
他盯着那行字看了两秒。
然后缓缓抬起头,对着面前陌生而安静的街区,眨了眨眼。
陌生的曼哈顿街头,夜风灌进衣领,四周静悄悄的,远处传来隐约的警笛声。
阮粟攥着黑屏的手机,在冷风里打了个哆嗦。
……他好像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