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碗里最后一块排骨骨头从嘴里吐到纸巾上,然后拿过苏晴吃完的空碗和自己的碗叠到一起准备去倒掉。
他站起来的时候,苏晴看到他嘴角沾着一粒饭粒。
“你擦一下。”她指了指自己的嘴角。
叶晨用手背抹了一下——没擦掉。
她伸手用拇指帮他擦掉了那粒饭粒,然后在他脸颊上顺势蹭了一下——蹭的是他右边颧骨上那块被秋风吹得微微发红的皮肤。
叶晨被她突如其来的触感弄愣了一下,然后嘴角弯起来,露出一个比平时大一点的笑。
“你今天干嘛。”
“给你擦饭粒。”
“擦饭粒不用多摸一下。”
“我就多摸了——怎么了。”苏晴把手指上的饭粒弹到旁边的空碗里,表情一本正经。
叶晨笑着端着两个空碗走了几步,在食堂的碗筷回收处把碗筷分别放进两个灰色塑料筐,然后在桌上拿起邀请函仔细对折了一下塞进自己帆布包外侧口袋里。
他在想——这件事不值得想太多。
一个富家子弟在教务处有熟人,帮一个同班同学解决了选课问题,顺带邀请她参加一个文学沙龙。
这在正常的人际交往里甚至都不算特别热情。
他自己才是苏晴的男朋友。
他自己才是那个在食堂帮她占座、把脆骨夹给她、晚上帮她揉脚的人。
秦骁只是一个路过的。
仅此而已。
他把这些想法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觉得很有道理。
然后他把邀请函从口袋里拿出来,重新看了一遍上面的嘉宾名单。
不知为什么,他注意到秦骁的名字也在嘉宾名单的末位——角色写着“特邀联络人”。
他把邀请函折好放回口袋,问了自己一个问题——他给苏晴邀请函是“正好碰到”,还是“提前安排好的”。
他把这个问题放了回去,没有继续想。
……
下午没课。
苏晴去图书馆继续她的沈从文论文,叶晨去学校对面的便利店打工——他每周四周五下午在便利店做收银,时薪九块钱,一个月能赚大概三百多。
这份工作他已经干了快两年了,便利店的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喜欢在柜台后面看韩剧,对叶晨的唯一要求是把货架上的面包按日期排列整齐。
叶晨觉得这要求很合理。
他戴着便利店统一的深绿色围裙,站在收银台后面,一只手撑着下巴看手机。
朋友圈里今天没什么新鲜事,但他刷到了一条新的——是苏晴发的。
配了一张她在图书馆五楼拍的窗外银杏树的照片,配文写着——“发现今年银杏黄得比去年晚,但颜色更深。”
叶晨点了赞。
然后他发现这条朋友圈下面的第一个点赞——不是他自己。
是另一个人。
头像是一片深色的、看不太清的背景。
他点开头像——名字写着“秦骁”。
他的拇指停在屏幕上。
然后他把朋友圈刷新了一次。
秦骁还在。
他又刷新了一次——这次秦骁的点赞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