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现在大家都觉得刺激的东西解压。”经理推推眼镜道。
谭珩给的职业经理是个三十来岁的青年,林霖叫他典哥。
林霖看向人群,可能是他见惯了奇奇怪怪的鬼吧,现在对这样的完全提不起兴致来。
嗯?他看见了什么?那个是……魏朝?
他走扒开人群来到队伍的末尾,拍了下魏朝的肩膀,“朝哥,你怎么在这里?”
魏朝看起来很惊讶,“我就是听说这里新开了一家鬼屋,来看看。”
是这样吗?林霖看着明显是在撒谎的男人叹了口气,“你跟我来吧。”
这个鬼屋看他们的反应还是很恐怖的,人家喜欢探险的博主都吓到腿软,不是这方面的爱好者完全没有必要去。
将魏朝带到自己的办公室之后他又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了,确实是想要亲近的,但是十几年都没有亲人的他早就不知道该怎么和亲人相处、亲近了。
男人显得有些局促,他站在那里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我、我就是想要来看看,没有别的意思。”
“我知道你没有别的意思。”不然也不会不说一声直接就去排队了,但是,“没必要。”
“什么?”
林霖伸手去拉他的胳膊,将他拉到沙发上坐下,自己在他的对面坐下,然后轻松的道:“你看我丢了这么多年还能在这样的情况下相遇,一定不是简单的亲缘两个字可以解释的。”
要知道有些人一旦丢了那就是真的丢了,有时就算是面对面也不一定有缘分可以再次相认。
他是不知道该怎么相处,不是不认自己的亲人,毕竟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之后,错又不在他们。
“所以我们就顺其自然吧,好不好,哥?”他轻轻的叫了一声哥,不是带着名字的朝哥,就是单纯的一声哥。
听见这一声哥,魏朝明显的怔了一下,“你、你叫我什么?”
“哥,我不能这么叫吗?”他故作轻松的笑笑。
“当然可以。”他只是不敢置信,自己时隔十多年还能再听见自己的弟弟叫自己一声哥。
林霖丢的时候他已经记事了,弟弟从生下来开始就大部分是他在带着,他可以熟练的给弟弟换尿布,调米羹。
可以抱着小小软软的弟弟出去晒太阳,散步,玩耍。
他的弟弟真的很听话,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的哭闹,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