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早就意识到了,封宵在他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
那颗种子现在发了芽。
但封宵呢?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他当初连“情人”是什么意思都搞不清。他说的“喜欢”,和自己以为的“喜欢”,是同一种东西吗?
林昼把约会的时间定在后天,因为明天他们要参加基地里的婚礼,来人盛情邀请了他。
婚礼当天,小广场上挂满了喜庆的红条,喇叭里传出旧世界的婚礼进行曲。
仪式很简单。没有神父,由基地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战士证婚。
“王蒙同志,你愿意娶李迎同志为妻,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感染还是幸存、无论明天是希望还是地狱,都爱护她、守护她,直至生命尽头吗?”
新郎握着新娘的手,掷地有声:“我愿意!用我的生命起誓!”
“李迎同志,你愿意嫁给王蒙同志为妻,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感染还是幸存、无论明天是希望还是地狱,都陪伴他、支持他,直至生命尽头吗?”
“我愿意!”
两人交换了戒指,虽然只是用废弃的子弹壳打磨而成,但两位新人都无比郑重地套在了对方手指上,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亲一个!亲一个!”台下开始起哄。
新郎一把搂住新娘的腰,在欢呼声中吻了下去。
封宵坐在林昼旁边,看得眼睛一眨不眨。他忽然伏在林昼耳边,呼吸拂过耳廓:“哥,这样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吗?”
林昼侧过头,看见封宵的神情认真得出奇:“这算是一种承诺与誓言。从此以后,风雨同舟,苦乐共享。不是靠一道仪式就能永远在一起,但这道仪式意味着,从今天开始,他们选择了彼此。不管以后遇到什么,他们都有一个理由不放手。”
封宵安静地听完,他没有再问。他把目光转回了台上,那对新人正在接受全场的祝福。封宵的嘴角微微弯起,默默在心里记了一笔。
很快到了第二天,风和日丽,天公作美。
封宵天不亮就起来了。
等林昼推开门的时候,他已经在门口等了将近两个小时。
封宵穿了一身新衣服。
深灰色的薄外套,领口规规矩矩地翻好,里面是一件黑色的内搭。裤子是深色的,裤线笔直,修长的双腿包裹在军靴当中。
“等多久了?”
“没多久。”
林昼没拆穿他。
基地门口停着一辆越野车。封宵熟练地拉开了驾驶座的门,等林昼坐好,他一踩油门冲了出去。
林昼问道:“我们去哪儿?”
封宵:“我之前出去采样本时发现的,不远。”
林昼摇下车窗,风灌进来,吹得他的头发往后翻。他的头发比之前长了一些,发尾在风里轻轻打着旋。
车开到目的地,在一处山崖下停稳。
这里的地势比周围高出许多,有一块突出的岩石平台,像是被远古的地质运动推到半空中的一块跳板。
“跟我来。”封宵带上行李走在前面,林昼随后跟了上去。
他们沿着斜坡往上走。封宵时不时回头看林昼一眼,确保他跟上了,然后继续往上走。他刻意放慢了速度,等着林昼。
到了崖顶,视野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