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问我有没有和这个男人性交?
那征信社男人马上递上挖我阴道的卫生纸当证据。
当晚10点多我被带到警察局。侦讯中我只承认在房间唱歌,承认玩猜拳彼此脱衣服,也承认有性接触,却死不认有性行为。
军妻却找来律师与征信社人员,轮流逼迫军签下600万元本票当精神慰抚金。
军妻还恐吓说:“他若不接受,就告知部队长官,让奸情曝光!”
而军则要求,付600万需连我一起撤告;那女人竟说:“想保这贱女人,再加200万元。”军被惹烦了不理她,迳到派出所对面买饮料,坐在警用机车上纳凉。
而我跟本不在乎她告不告。
反证我没人关心,更没人在意我是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没有人会为我掉眼泪。
我只是想着:所谓的性爱是什么呢?
我的答案是,为了喜欢的人我什么都可以做,为了喜欢的人我什么都可以给,我只想为他而闪亮。
怎样才是我喜欢的男人呢?
我的答案是,只是玩玩的只要是男人谁都可以在一起。
只是玩玩的话就不想被爱。
只是玩玩的话并不想被抱,我只想被玩弄。
偶儿抬头,看那对夫妻,还在为了600万而讨价还价。所谓的爱是什么呢?
不是因为爱才想待在对方身边?
不是因为爱所以才在一起吗?
那这对夫妻到底在想什么呢?
对望着瞳孔到底是映着谁呢?
是600万…600万!
而我呢?虚伪的小雨及矛盾的小雨!每天过着讨厌的日子,已经变得污秽的自己,是不是知道该是改变的时候了呢?
双方一直耗到隔天凌晨2点,军还是被逼签下600万的本票及协议书,我则被以妨害家庭罪移送法办。
移送途中,我与军被用手铐串在一起,他老婆却得自行开车尾随。
唉~几千年来男人只有一把短剑,就自认拥有绝对的权力,却永远征服不了女人;而聪明的女人利用法律与道德就能轻易的绑架性自主。
抓奸费时一整晚,侦查庭没开几分钟,检察官就叫我们各自回去了!
更厉害的是媒体只用“军官与嫩模密会,代价一次600万”简单几个字就可以连炒三天三夜,让春潮淹没了宁静的街道。
一个月后,我却接到不起诉处分书。
因为那团卫生纸上,有男人的精液,但DNA却不是军的。检察官采信我的话,认定二人有性接触但没有性交结果,也就是抓奸太早。
而军一看到不起诉书后,也翻脸不履行600万的支付承诺,于是又被老婆提告,结果我就从被告变成证人。
上次“火车性爱趴”由终点站是新竹;而与我密会的军住在新竹,由居住地警方做笔录,所以我又碰上了阿基!
完成证人笔录后已是中午,我要求阿基带我去吃饭!他先是推说今天休假要回家。
“不管啦!人家肚子饿…身上没有钱啦!”阿基禁不起我一再撒娇,他不只答应带我去吃饭,竟还陪了我一下午天。
平心而论,阿基长相还不错,一副斯文有型的脸给人稳重的感觉。
他有一副凶悍的浓眉毛,一头黑发却不整理,总是顺其自然的乱跷,讲话没有条子的油腔滑调,却散发成熟魅力。
我最不喜欢的是他那双深沉眼眸,让人觉得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