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有,”凌霄笃定地说,语气带着一丝狡黠,“我听到了,你说‘凌霄,我好像也有点喜欢上你了’。”他学着叶瑾之上午的语气,将那句话复述了一遍,尾音微微上扬,带着难以掩饰的喜悦。叶瑾之被他说得心跳加速,耳根都红透了,他推了推凌霄的手臂,“别胡说,快放开我。”凌霄见他真的有些窘迫,便不再逗他,只是在他耳边轻轻啄了一下,才恋恋不舍地松开手,“好吧,听宝宝的。”他转身走向洗手间,脚步轻快,嘴角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叶瑾之看着他的背影,摸了摸被亲过的地方,也忍不住勾了勾嘴角。他将粥和小菜摆好,等凌霄洗漱完出来,两人相对而坐,安静地吃着。“瑾之哥,”凌霄突然抬起头,认真的看着叶瑾之,眼睛紧紧盯着:“我要重新追你,你不能这么好,让我这么轻易的得手。”叶瑾之舀粥的手顿了顿,抬眸看向他,眼底带着一丝讶异和探究:“重新追我?”他放下勺子,指尖轻轻摩挲着温热的碗沿,“我们……不是已经在一起了吗?”凌霄放下筷子,身体微微前倾,眼神专注而热烈:“是在一起了,但之前那次,太匆忙,也太……混乱了。我想给你一个正式的开始,一个让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感受到我心意的追求过程。”他声音低沉而真挚,“我想让你知道,我凌霄喜欢你,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因为一时兴起或者依赖,就是单纯的、热烈的喜欢。我想让你像所有被追求者一样,感受到被珍视、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的叶瑾之学长,一直是最优秀的那个人,他值得一切最好的。”叶瑾之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泛起一阵细密的痒意。他看着凌霄眼中毫不掩饰的认真,那里面没有了往日的嬉皮笑脸,只有满满的诚意和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他沉默了片刻,指尖无意识地蜷缩了一下,然后轻轻“嗯”了一声。凌霄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像是点亮了整片星空,他小心翼翼地确认:“‘嗯’是什么意思?是同意了吗?”叶瑾之避开他过于灼热的目光,端起粥碗轻轻喝了一口,以此掩饰自己微微发烫的脸颊,含糊地应道:“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得到准确的答复后,凌霄直接放下碗筷,猛地站起身,“你等我一下。”他走到窗边,一个电话打给了蔡权,让他找人安排一下住处,他要和叶瑾之在同一个城市!像正常追求恋爱一样,早上给叶瑾之送早餐,晚上接叶瑾之下班,休息日一起去约会。电话那头的蔡权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弄得一头雾水,“不是,你这是把自己入赘了??”“我要和我家宝贝在同一个城市。”凌霄忍不住对着蔡权炫耀道。万年单身狗谈恋爱就和老房子着火一样,蔡权忍不住嘲讽:“行行行,你家宝贝最大,我这就去给您安排‘入赘’事宜,保证让您和叶顾问‘同城热恋’,满意不?”嘴上吐槽着,蔡权却还是立刻应下:嘿,铁树开花头一遭。挂了电话,凌霄转过身,脸上是藏不住的兴奋,几步冲到叶瑾之面前,献宝似的晃了晃手机:“瑾之哥,搞定!以后我就能天天跟你待在一起了!”叶瑾之看着他变得孩子气的模样,无奈又好笑:“你直播怎么办,这边也没设备。”“直播哪有你重要。”凌霄走回餐桌旁,重新坐下,拿起筷子。语气理所当然,“以后我的重心就在这边了。再说了,直播有台电脑就行。”他特意加重了“重心”两个字,惹得叶瑾之脸颊又是一红,嗔怪地瞪了他一眼,却没再说什么,只是低头默默地吃着碗里的粥,嘴角却忍不住微微弯起。接下来的几天,凌霄果然说到做到。他以惊人的效率在叶瑾之公寓附近的一个高档小区租好了房子,甚至连家具都添置齐全,完全是一副要长期驻扎的架势。每天清晨,叶瑾之刚出门,就看到凌霄提着精心准备的早餐站在门口,笑容灿烂:“瑾之哥,早上好,今天的早餐是你喜欢的蟹黄包和豆浆。”然后,他会目送叶瑾之去公司,自己则在新家弄着设备。到了晚上,凌霄会准时出现在公司楼下,像所有等待恋人下班的人一样,耐心地等着叶瑾之。他发现,这样平淡而温馨的日常,竟然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和满足。这样的追求,没有惊天动地的誓言,没有奢华昂贵的礼物,却充满了细水长流的温柔和实实在在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