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不挑这个,娶儿媳妇挑的是眼缘,看得是俩人看没看对眼。
陆俊挺喜欢的,他就喜欢爱笑的,看着心情好,干活都有劲儿了。
但小姑娘没看上陆俊,嫌弃他木讷,她想找个跟她大哥一样嘴甜的,心里头甜,干活都不累。
陆俊心碎了,找陆琛嚎,他的情路为何这么坎坷啊!他现在年纪不小了,还没娶上媳妇呢。
“哥啊!我娘说了,再娶不上媳妇,过两年就得娶寡妇了。我倒是乐意,寡妇不乐意啊!”
陆琛:“你去问了?”
陆俊低下头,声音小小的:“嗯呐~”
陆琛:“。。。。。。”
他没好意思说,陆俊要是娶不上,可以试试往外嫁。。。。。。招婿也行。
王氏已经想开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她急也没用,急出一身病还得花钱治病,不如每天乐呵呵的,身体好,干活攒点钱。
林星乔认同的点点头,心情好,身体确实越来越好了。
陆老根有点上火,看见陆乐安更上火了,他想抱孙子,陆俊对此灵光一闪,抱只小狗崽回来了。
“爹啊!你经常骂我是狗儿子,现在抱狗孙子,爹你愿望实现了!”
陆老根:“。。。。。。”
认命了!
第137章三人小团伙
陆俊这亲事,说来也是柳暗花明。
就在王氏几乎要放弃,觉得自家这憨厚过头的儿子可能要打一辈子光棍时,竟真有个瞎了眼。。。。。。哦不,是独具慧眼的小哥儿,相中了陆俊的老实本分,愿意嫁过来。
成婚这天,陆老根和王氏脸上的笑容就没下去过,嘴角咧到了耳根子,见牙不见眼,忙前忙后招呼客人,那精神头比年轻小伙子还足。
谁能想到呢,本以为要成为老大难的儿子,居然不声不响就把终身大事解决了!
林星乔听说陆俊要成亲,还是挺高兴的。他抱着已经能说几个简单字词的陆乐安,跟着陆琛一起去吃席。
虽说他对席面已经没什么期待,但这次不一样,是陆俊的好日子。
到了陆家院子,气氛热闹的很。
林星乔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陆俊身边的新夫郎。
那是个模样清秀的小哥儿,身量不算高,穿着新的红衣裳,显得有些拘谨,微微低着头。
但偶尔抬眼看向身旁高大却有些手足无措的陆俊时,眼神里却带着柔柔的光。
他说话声音细细的,像春日里拂过柳梢的微风,回答长辈问话时也是轻声细语,透着股文静和温柔。
“夫君,你看,”林星乔悄悄扯了扯陆琛的袖子,小声说,“陆俊的夫郎,看着脾气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