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头紧蹙,一口下去,咸意直冲鼻腔,齁得人喉间发紧。他只尝了一小口还没送入胃里就吐了出来。生理性的反应逼得眼泪也出来,他看也不看,忙拿起一旁的一杯水喝了下去。杯水下肚,才将这股难受的劲压了下去。乜什却停了下来,一只手抱住碗,一只手拿着筷子,错愕地看着他。随后又注意到他手中的水杯,脸有些红润,嘴唇微微嘟起,略带些羞涩地提醒:“那是阿什的水杯。”因为他刚刚喝过水。经他提醒,相穆这才注意到自己手里的这个水杯的确不是普通的玻璃杯。是从乜什昨天带来的行李里拿出来的。柠檬黄色的中号陶瓷杯。只是有些眼熟。不过你娇羞个什么劲啊!看着这人这副别扭的表情,好像哪家小媳妇被占便宜了一般。都是男人,共用个水杯怎么了!更何况你还是个傻子!不能跟傻子置气不能跟傻子置气!他就这样安慰自己。而乜什一展笑颜看着他,心中想的全是刚刚在电视里学到的一个新词:间接接吻。于是和自己谈判片刻,终于放下碗筷,向还端着碗的乜什提议道:“我们出去吃吧。”乜什愣怔着看他,这家伙把碗舔的一干二净,好像刚从监狱放出来一样。有这么好吃吗?到底是谁的问题!不行,吃多了会高血压。镇定思痛,还是出去吃。他又问:“阿什和不和哥哥一起出去吃?”乜什看上去已经饱了,因为连汤也喝光了。但是相穆这么说,他又两眼放光,连忙答应道:好!简单收拾了下,他们就出门去了。司机依旧在门口等着,全天候尽职尽责接送。他有些不忍给别人制造麻烦,尤其是叫别人一直等着自己。于是叫住司机让他早点回家,他们自己去就行了。上了年纪的大叔有些为难地看着他,答应也不是拒绝也不是。最后相穆答应他不会出任何事,也有问题他担保。司机这才放心离开。天色早就完全暗下来了,小区步道上也早已亮起盏盏路灯。他本打算走出去再打车,但乜什忽然叫住他,问道:“哥哥要走路带阿什去吗?”“不然呢?”他反问道。实际上只走这一小段,但他嫌乜什太啰嗦,问题儿童话太多,就随口说了一句。但乜什却当真了,疑惑开口道:“奇怪,哥哥以前都是骑小车带我去。”“骑小车?”“对呀,哥哥说不敢骑大车就要骑小车的。”相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乜什这个混蛋都记得一些什么东西。避开了晚高峰,行车一路畅通,很快就到了目的地。这是一家以前他经常来的餐馆,里面的菜品又地道又富有特色,他和乜什都很爱吃这里的菜。点单时相穆特意问了他还吃得下吗?乜什跟小鸡啄米般点头,忙说自己还能吃。饭量这么大的吗?他以前怎么没发现。我说要约会的啦他想着带他多来些以前来过的地方也好,说不准突然就恢复了。时间不早了,也就没点多少菜。基本上两三个菜就够吃了。乜什一看菜上齐了,才开始动筷子。他吃东西的样子很是斯文,吃的时候只会小口小口进食,不会让食物的残渣沾到嘴角。这家伙即便是失去记忆了,以前的习惯却还没丢。依然保持斯文做派,但谁知道摘下假面后就是个败类。相穆也终于动筷,说实话他到现在已经饿极了。一边吃着一边心想:同样的步骤,怎么做出来的东西天差地别?凭什么他的那么难吃?忽然,乜什没吃几口又放下了筷子。相穆嘴里的饭还没咽下,看他忽然动作,问道:“吃饱了?”乜什却有些蔫蔫的,嘟囔着:“不想吃了。”估摸着也要饱了,本来他做的那些是打算倒了的,结果这家伙吃得一干二净,不饱才怪。可他又说:“哥哥做的更好吃。”说完还一副满是回味的表情。完蛋了!这孩子真傻了!不对,是味觉出问题了。先不说那么咸的菜他怎么下得去口,他居然还说好吃,居然还回味!……一顿饭吃得迅速,主要是乜什不吃了就一直盯着他看。弄得他浑身不自在,只好潦草吃几口。吃完饭乜什说要去散散步,他也就同意了。反正他目前还没找到工作,乜什如果能早点恢复记忆自然是好事。二人来到就近的卞江沿岸,这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京城繁华,即便这个点了依旧灯火通明,连江边的人都数不胜数,仿佛都是来吹吹夜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