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脏在胸腔里狂跳,那阵拉硬扯早已变成了深深的恐惧和仍有余温的担忧。
他到底会去哪里?他还好不好?
雨势渐小,我转过熟悉的街角,超市的霓虹招牌在雨帘中晕开一团模糊的光。
然后,我看见了他,连同他因我而的脆弱一面。
安恙蜷缩在501便利店窄小的自动门外,浑身湿透,单薄的身体在寒冷中微微发抖。头发紧贴着脸颊,雨水顺着他苍白的下颌不断滴落。
“安恙!”我高声呼喊。
他兀地抬起头,视线穿过茫茫细雨,对上我的目光。那双总是亮着的眼睛,望过来却像是耗尽了所有电量似的黯淡,看清我的那一刻,又艰难地聚焦、扑闪。
他扯动嘴角,想给我一个笑容,声音轻得几乎要被雨声冲刷带走:“哥……你穿西装……真好看……”
“真是的……太急忘了换——安恙!”我嗔他一句,还没解释完,他眼里的光就彻底熄灭了,身体软软地顺着玻璃门滑了下去。
我飞扑过去,半蹲下屈腿撑起他的上半身,然后脱下西装外套裹在他身上。
“安恙?”我摸了下他的额头,不出所料,是烫的。
他从小就是个药罐子,身若扶柳的林黛玉,医院诊所的常客,他自己怎么会不清楚冒雨出来寻我的后果是什么。可即便这样,他还是来了。
原因呢,仅仅是为了我,为了让我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不淋雨。
如果没有之前那件事,我或许会木着脸骂他“偷鸡不成蚀把米”,再趁他昏倒把他偷偷送回家,但事实上我对他的感情变质了,不止是心软。
那龌龊见不得光的感情,使我变成了一尊左右摇摆不定的不倒翁。
我承认他是特别的,从理冲动到理性思考,再到感性认识,答案通通一样。
他是唯一一个坚定我的人。
对他,我舍不得,又爱不得。
我暗自叹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把他背起来,直到进了酒店房间才把他安发在沙发。
我别开他额前打湿成缕的刘海,凝睇着他完整的白皙面庞,喃喃道:“瓷娃娃吗。”
他忽然哼哼了两声,像是在反驳。
我轻笑起身,将外卖买来的退烧药拆开,又去浴室打湿毛巾。
回到他身边时,他仍无知无觉地昏睡着,眉头紧蹙,呼吸灼热。
我犹豫片刻,最终还是伸手,一颗颗解开他湿透的衣扣。
少年的身体苍白而单薄,因发烧泛着不正常的红晕。我用温热的毛巾仔细擦过他的脖颈、锁骨和后背,为他换上酒店干爽的浴袍后,扶起他软绵绵的身体,让他靠在我怀里。
指尖不慎触到他干裂的嘴唇,一些不合时宜的念头涌入脑海。
……
对不起,就那么一下,很快就好。
我将手掌覆在他的嘴唇上,感受他嘴唇的形状与温度。
然后,手心带着他的温度紧紧贴在了我的右脸。
原谅我,安恙。我是一个卑劣的小人,我只敢在你不清醒的时候趁人之危。
足足过了半分钟,我恋恋不舍般放下手,给安恙喂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