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快了吧?
他再也不想待在这个鬼地方!
感觉连空气都脏得很。
鹤姐回了自己住处,听到隔壁传来几声闷响。她没说什么,回去养精蓄锐等待第二天清早的集合。
隔壁的地下室里,男人正在跟一只凶猛的三头犬搏斗。
这就是他的“儿子”。
在这个时代,驯养犬类是很愚蠢的事,因为它们注定要发生变异。变异的犬类战斗欲极强,浑身有使不完的劲,而且逐渐失去理智、逮着谁都会往死里撕咬。
一开始男人捡到这只三头犬,想的是哪怕不能增加战斗力,带出去也能吓唬别人。
至于后期会变异,那也是后期的事,大不了直接把它杀了。
谁还在乎一只畜生的死活?
可一切慢慢变得不一样了。
三头犬小时候非常好玩,每次抓来猎物给它吃,喂了其中一颗脑袋,另外两个脑袋就在那汪汪叫,吃个饭简直热闹非凡。
有时候他会故意漏掉一颗脑袋不喂,看着那颗脑袋越叫越可怜才投喂它一份猎物。
等长大后只要他在战斗,它就跟着冲锋,和他配合得越来越默契。
可惜这段时间它有了变异的趋势。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目前又没有狗能穿的防护服,而且它还喜欢吃外面的变异生物,可以说时刻都生活在污染之中。
日积月累之下,三头犬发生变异是迟早的事。
按照规定,变异生物是不能留在城里的,他舍不得把它扔掉,只能把它关在地下室,每天回来跟它战斗一两个小时,尽可能消耗掉它的精力。
想到鹤姐的话,因为长时间战斗而有些力竭的男人伸手摸了摸趴在那儿喘气的三头犬,叹着气说:“等瞒不住了,我就带你去外面生活。”
这么说完了,他又想起自己还揣了几个水煮土豆回来,往身上掏了掏,给中间那颗狗脑袋先喂了一颗。
那颗狗脑袋一口吞掉整颗拳头大的土豆。
另外两颗脑袋也不喘气了,抬起脑袋朝男人汪汪叫。
听到这熟悉的叫唤,男人笑了起来。
人就是这么奇怪,他本来以为自己冷心冷情,永远不会跟任何人建立太深的联系。
结果养了这么一只狗,竟是冒着丢工作——甚至被驱逐的风险也要保住它。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它对自己这么重要,还会一次次地把它往危险的地方带、一次次地任由它吃下那些致命的猎物尸体吗?
可惜没有如果。
它已经开始变异了。
既然已经做好跟三头犬一起离开飓风城的准备,他叹了口气,靠着墙缓缓坐下,边轮流摸着三颗狗脑袋边考虑谁可以来接替自己的工作。
这个性格太懦弱,不适合;那个战斗力低下,不适合;这个过于贪婪,不适合;那个过于油滑,也不适合。
他在心里挑来拣去,只觉得全是歪瓜裂枣。
不知怎么回事,他又想起了那个凭空出现的巨大农庄。
他记得很清楚,风车草林后面没有任何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那个农庄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要不就以自己要亲自去摸清情况为由,暂时把手头的事转交给别人?要是离开期间没出现什么混乱,他就可以放心走人了。
男人决定好了,挨个拍了拍三颗狗头:“等我安排好了就带你出去玩。”
三头犬高兴地朝他摇起尾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