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大晚上的,我吃了第二顿的宵夜。
这一回就只有我们三个人了,围着个小桌子团团坐等烧烤,尚且一点儿也不知道什么叫做留情,点了一大堆,还嘟囔着,“这天气真的是越来越冷了。”
“恩。”我也附和,顺便缩了缩。
程千默不作声的把外套脱了下来递给我,“穿上。”
我乐呵呵的接过来,感受着外套上残留的温度,然后穿上。
尚且看着我们,“我没有听说你们在交往。”
他缩着身子的样子有些滑稽,但是脸上没有什么笑意。
我们也的确没有说过要交往这样子的话,至少我认为,这种事情是没有什么必要说出口的。
还在美国的时候,程千受伤那一次,其实一点儿也不严重,但是我也的确是吓到了,没有一个人在身边,忽然之间听到了程千受伤在医院的消息,我当时整个脑袋都是一片空白。
以前,我还责怪着万女士他们一直来,仿佛飞机票不要钱一样,那时候我才明白过来,其实我自己只是习惯了离开家,但并不是真正的长大。而大人们也是知道的,孩子还没有长大,他们只是试图飞翔而已。
那天我哭成了泪包,总想着程千要是真的有点什么事可怎么办,然后我们两个人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依旧没有够付医药费。
那个时候,我就想要回来了。
而那之后,程千就去兼职了。
我退缩了,程千前进了,我很佩服
着他的不畏惧,似乎什么时候,他都能够这样子无所畏惧的走下去,在我的前面先点好一盏盏的明灯,我只要跟着他的道路走下去就行了,这样的他,真的很厉害。
我想,我大概是很喜欢程千的。
经年相伴,如何能够不喜欢?
程千也缩着身子,两个人都穿着一件,在夜风中瑟瑟发抖,他对尚且道:“你什么时候这么关心湾湾了?”
“从那你刚刚脱衣服开始。”
“恩?”
“这让我觉得。”尚且皱眉,“我这个哥哥当的很不称职。”
我们都看着他身上唯一的一件衬衫,然后表示:“不用不用,你再脱就要裸奔了。”
话题像是揭过了一页纸,我们谁也不提了,吃饱喝足,我们一起回去,我骑着自行车,程千坐在后面,时不时的脚点下地,晃一下腿,尚且就跟在我们后面,还很无耻的嘲笑我。
“湾湾,你觉得载我轻松还是载程千?”
“……”都不轻松好吗?
程千的理由很简洁,“宵夜是我请的,载我回去怎么了?”
“……”我都习惯他们的不要脸了。
程千忽然道:“干脆不要住宿舍了,你就搬过来,我们还和以前一样住就好了。”
从308到美国再到现在的B市,我们一直都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邻居。
这感觉有点儿奇怪。
我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只是吭哧吭哧的踩着踏板,后面还跟着尚且呢,我怎么敢答应他什么。总有种
当着家长的面私奔的错觉,这是怎么回事?
尚且一路跟到程千的住处,非要住在这里住一晚上,程千无奈,只好给他找睡衣去了。
欣赏了一下,他然后提议道:“干脆你们住回我家去好了,还能省钱,这里好小啊。”
B市这样子寸土寸金的地方,租个房子当然不便宜,更重要的是,现在程千已经自立了,不像是我,每个月还接受着来自万女士的接济。
“那你怎么不住回去?”我反驳。
尚且撇嘴,“其实还是住在家里的,只是路远要实习租了房子,价格又太高,毕竟是朋友,所以我就蹭住了帮他分担一点儿,也没天天在那住。”
说完,他忽然看着我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